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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沈驹在外面 ...

  •   沈驹在外面乱晃了几天,也不敢去找温祈,他知道,温祈现在已经被父亲盯上了,之前那几个黑衣人,不过是给他的一个警告。

      又在外面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天,入夜,沈驹心烦意乱的从外面回到旅馆中,开始沐浴,褪去衣物,苍白的肤色,健壮结实的肌肉,修长笔直的双腿,比例完美的身材。

      美中不足的是,胸膛,背脊,甚至腿上都布满了伤痕,不少陈年旧伤,也有几道新伤。

      有一些是那黑袍巫师磨练他时留下的,有一些是父亲交代他的事,他却没让父亲满意,父亲亲自挥鞭留下的。还有一些是腾骕巫蛊发作时,他疼得发狂时,自己划破的。

      蛊毒发作时,他总是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常常清醒后,发现周围都是尸体,那时他十分恐惧,便只能通过自残的方式让自己的意识清醒一些,不能杀更多的人。后来渐渐养成了习惯。

      他知道,若是再不动手,等待着他的,就不是血淋淋的新伤那么简单了。他闭上眼,将身子沉入木桶,遮住伤疤。

      如今的咸阳沈氏强大得永穆帝都不得不忌惮三分。永穆帝登基已有十余年,却还是被沈家压制得死死的,何其可悲?

      那些仰慕沈家的人皆道:如今的沈家如日中天,家主沈屹教子有方,长子沈琰温和有礼,次子沈驹武艺过人,幼女沈薇可是大楚第一美人儿,嫁的是当今太子梁景御,真真是百年世家,名门望族啊!

      就连那些不入流庶子庶女们也被巴结得紧,沈家旁支也威风得很。

      想到这儿,沈驹不由得自嘲地笑了笑,父亲心里,恐怕只有一个孩子,兄长沈琰。

      而他算什么?不过是沈家的武器。小妹沈薇又算什么?不过是为了巩固政权,联姻的工具罢了。

      薇薇嫁人的前一晚,不断哭着,抓着他的袖子道:“二哥,我不想嫁给太子,我喜欢的人明明是四皇子啊……”

      他心里也不好受,在这个家里,唯一把他当做家人的,就只有这个妹妹了。可即便是这样,他又能怎么样呢?他只是父亲手里的一把利刃罢了,还是一把不被信任的利刃。他护不住妹妹,只能背着薇薇上花轿。沈琰也是薇薇的大哥啊,却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还能微笑着接待宾客,轻描淡写地劝薇薇几句,这就是所谓的亲情吗?

      琰,美玉。沈家需要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继承人。

      驹,幼马。沈家同样需要一匹顺从的马儿,杀人的利器。

      很多事情,身不由己。冥冥之中,许多事情都是生来就被谱写好的吧。

      真冷啊,冰凉刺骨也不过如此。从六岁那年,跟着那巫师一起,被关在那个冰冷黑暗的小屋子里时,他沐浴用得就是冷水了。

      冰冷与疼痛,总是能让人保持清醒的。

      他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自己不过是个武器,尽好本职就行了。感情,不是他能够拥有的东西,爱也好,恨也好,对于他来说,都太奢侈了些。

      世人皆道他是魔头,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这个可悲又可叹的称呼啊。

      这世间,难道有谁想要成为被他人畏惧的魔头么?可能是有的。可那人不是他,他不想。

      小时候,他以为只要顺着父亲的心意来,父亲也会疼爱自己的吧,也会带他出去增长见识,也会奖励他。可他错了,不管他再怎么温顺,换来的只是无情的鞭子与虚伪的赞扬。

      他以为只要乖乖听话,多孝顺母亲,母亲也会抱抱自己,亲亲他的脸颊,摸摸他的头。可他错了,不管他再怎么讨好,母亲也没给过他一个笑容。

      总感觉父亲与母亲的关心疼爱,都给了沈琰。

      妹妹沈薇有时也会向母亲撒娇,可在关键时刻,他们都选择了牺牲沈薇,为沈琰的仕途铺路。薇薇一定很伤心吧,应该是比他还要难过的,毕竟他从未得到父母的爱。而薇薇从小在母亲身边长大,承欢膝下,却被敬爱的双亲毫不犹豫地推出去,注定得不到属于一个女子的幸福。

      后来,他再也不会刻意谄媚讨好父母了,像条狗,卑微又懦弱。做好武器就好了,终有一天,父亲会解了自己身上的巫蛊吧。直至现在,他还是这么想的。

      沈驹起身,不顾身上的水迹,直接将衣服套上,昏昏沉沉地睡下了。

      沈驹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夕阳微弱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对于刚睡醒的沈驹来说有些刺眼了,他不禁用手挡了挡。

      “都已经……日落了吗?”沈驹站起来,感觉肚子有些饿,就叫店家准备些饱腹的食物。

      不一会儿店小二就端了上来,都是些颇为精致的菜肴,但他也没那细细品尝地兴趣,三两下吃好,叫人将剩余的饭菜端走,又倒在床榻上。

      不知为何,又想到了馄饨,温祈最爱吃的馄饨……确实啊,馄饨虽然只是家常小吃,却莫名的让人感觉到温暖,属于家的温暖。

      他狠狠地拍了自己一下,温祈温祈温祈,自己是疯了吧,天天想他。

      但是他无法忤逆自己的心,他就是莫名的想去找温祈,止不住内心的躁动不安,就是莫名其妙的想他了,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也好。

      但他现在不能去找他,父亲的人还盯着呢。他很清楚,父亲没有直接派人去夺长啸是因为整个咸阳沈氏,有这个能力的只有他一个。如果大批量的派人去围堵温祈,又会很明显。直接暴露了长啸的持有者,竞争者会更多,也暴露了沈家的目的——不臣之心。

      他现在,已经不想杀温祈了。或者说,他不想强抢温祈的东西。若温祈不愿将长啸给他,不愿做沈家的客卿,他都不想强迫他了。

      遇到温祈之后,他莫名的越来越喜欢思考自己的人生了。自己活着的意义,虽然他知道温祈与那个笑着对他说“没关系”的小男孩并没有关系,但他们给他的感觉是一样的,温暖。

      温祈之前与他打斗时,明明可以在他疏忽之时取他性命,但温祈没有。明明他们刚遇到时他便想取温祈性命,温祈也没有对他起过杀心。昨日那几个黑衣杀手,温祈口上说来一个他杀一个,其实也不过是吧他们敲晕了而已,是他回来后才把那几个人杀了扔出去的。温祈那种性格,更别谈什么畏惧他了。温祈性格很冷淡,但又让他感到很暖心。

      可能是因着他对那个眼睛亮亮的小男孩的愧疚之情,也可能就只因为温祈本身,他,想保护温祈。

      很坚定。

      当天夜晚,沈驹便逃了。以他的轻功和武艺,那些暗卫完全追不上他。他想好了,要是到时候父亲问起来,他就说他去找温祈夺长啸了。在他还有用之前,父亲不会真拿他怎么样的,最多就是去血炼营关几天。那些黑衣杀手都跟到温祈那儿去了,想必温祈现在也不在这个小城了。他先出城,总能找到温祈的。

      血练营,沈驹说得简单。那可是活人进死人出的地方,什么暗卫死士一旦进去,就是被宣判了死刑,只能等待着死神来接自己了。

      沈驹,大概是沈家唯一一个进了血练营还能活着出来的人。

      沈驹出了城,到了襄云城。襄云城就比较繁华了,也更容易掩人耳目,父亲派来的那些人,也不太容易找到这里来。

      街上一片喧嚣声,沈驹却不觉得烦躁,反而觉得这里有一种生机勃勃地感觉,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苍白的肤色也显得不那么病态。

      “阿娘,那边有杂耍的!你不是说今天带我来看么,快点儿啊!”一个小男孩伸手指向某地。

      “哎,五郎,慢些,可别摔到了!”一个妇人急急忙忙去拉着自家孩子,生怕他被人群冲散。

      沈驹看着有些失神,又很快朝着那小孩指的方向看去。

      这一看,便看到了温祈。

      只一眼,那人便入了心。

      当真是好运。沈驹心情愉悦地想着。

      沈驹跟着那母子俩一起过去,看到白衣温祈,在……杂耍。

      几个碟子从温祈手中飞出,随后一根不知道从哪来的竹竿出现在温祈手中,竹竿飞舞个不停,似乎在指引着那些碟子,那些碟子也没有从高空掉下来,而是顺着竹竿的方向,先在空中借着竹竿的力飞舞了一圈,然后从竹竿顶部顺着滑倒底部,最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沈驹手里。

      沈驹整个人都愣住了,这还是温祈么?是他所认识的那个温祈么?敢情温祈的银子,都是杂耍来的啊。

      “好!好!再来一个!”

      周围的人大声喝彩,往一个小碗里扔下钱,有铜板,有碎银,有一整块银子,沈驹更是出手大方的给了一块金子。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这这这,是多有钱的公子啊!

      看到金子温祈也没有太惊讶,看到沈驹温祈也没什么反应,而是平淡地将小碗里的钱全部收进钱袋里,朝人群俯身行一礼,道:“今日就到这里,多谢大家捧场。”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清冷。冷冷淡淡的,虽是在说着感谢,沈驹却听不出任何感情。

      就当人群散去,温祈打算离去时,突然冒出几个小混子,堵住温祈的去路。

      为首的一个恶狠狠地道:“你,把刚才的钱都给本大爷叫出来!否则,就别想走了!”

      其实他不缺钱,只是想给温祈一个教训,谁让他喜欢的那个姑娘这几天老来看温祈杂耍呢,一看就知道姑娘看上温祈了。但这种事情说出来太丢人,堂堂一个男人,喜欢的姑娘却……所以只好找了这么一个烂借口。

      温祈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自顾自的走着自己的路。

      那些混子们被他这态度惹恼了,觉得温祈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

      “你小子!不把哥几个放在眼里!太嚣张了,必须给你点教训!告诉你,这一带是我们哥几个的地盘,天王老子来也管不着!”

      沈驹内心:嗯,他谁都没放在眼里。

      说着,几个混子便把温祈围了起来,看着就要动手了。

      沈驹的手放在蛊义上,也就这么放着,没有其他动作了。

      温祈有些不耐烦了。

      混子头头拿出一把匕首,就像温祈冲过去,旁边也没有敢多管闲事的人。在这里,这几个混子就是地头蛇,只因为为首的那个,是城主的儿子。

      温祈躲过去,长啸被他握在手里,却没有出鞘,狠狠地打在那几个混子身上。几个混子被打飞出了五尺外,但没有见血。没有出鞘的剑,跟铁棍也没什么区别,即使这是江湖五剑之一。况且温祈将他们打飞用的是剑气。

      那几个混子一看温祈有几分真本事,都不敢上去,在自己被打飞后,连忙逃跑了,城主的儿子惹不起,可是他们还是想要小命的。

      那城主的儿子看到“弟兄们”都跑了,只剩他一个人,道:“你给我等着!我是城主的儿子!我爹会为我报仇的!”

      说罢,也不敢多做纠缠,想着自己这一辈子面子里子全丢光了,一定得找人狠狠地收拾温祈一顿!把他那张迷惑少男少女的脸打肿!

      温祈默默地将剑收回,抬脚就走。

      沈驹在剑上的手也放了下来,跟上温祈,笑着说道:“我总算知道你为何要浪迹四方了,就你这样的性格,太不招人待见了,每每都要被别人打上门来,怪不得不能在同一个地方长时间待下去。”

      温祈转头看了他好一会,似乎是想要说什么,又放弃了。

      温祈内心感想:最不招人待见的是谁?

      沈驹死皮赖脸的跟着温祈,说:“我现在身上可是一分钱都没有,之前付了酒钱,付了旅馆钱,刚刚还把身上的全部家当都给你了,你可要养着我啊。”

      温祈:“哦。”

      殊不知,他们身后有一人紫衣男子,俊逸非凡,面上却是玩世不恭的笑,将叼在嘴里的一根狗尾草吐了出来,慵懒地说道:“啧,竟会在这襄云城内遇到江湖五剑的持有者,这一遇,还就是两个。”

      有心的内行之人不难发现,这男子背后所背着的,正是江湖五剑中行四的,归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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