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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10 冰箱 ...

  •   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出发去幼儿园了。金熙年像每一个年轻的人类父亲那样,笨拙地给女儿尼雅扎了个奇形怪状的丸子头,并且在内心里对自己的作品表示沾沾自喜——看,我女儿多么漂亮可爱。

      殊不知幼儿园的老师每次见到那个丸子头,都要心生感慨一番:单亲爸爸带孩子真是不容易……虽然老师们都知道金尼雅的中国籍混血爸爸和德国人妈妈尚在异国分居中,但是私底下她们都认为其实双方早已离婚,说分居只是为了保护小孩心理的说辞而已。因此,乖巧听话又漂亮可爱的尼雅,在幼儿园里格外受到老师们的怜爱和关照。

      金熙年自然是不会在意幼儿园老师的真实想法。老师们对尼雅诸多关爱,在他的眼里就是证明了他女儿是世界第一可爱小天使的事实。

      然而,金熙年和老师们全都被瞒在鼓里的情况是,尼雅每天都会用老师额外分给她的糖果点心,向其他幼儿园小朋友“投食”。

      在她的眼里,整个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是她未来的“食物”,所以,没有什么比“天天守着自己的‘储备粮’,看着它们一点点长成更大的‘食物’”这件更令她欢欣鼓舞的事情了。

      尼雅高高兴兴地背着她的小猴子书包,伸出短短胖胖的小胳膊让金熙年抱起,父女两人其乐融融地出了门。坐电梯下楼的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同层楼的邻居,一位热心快肠的老太太。

      “噢哟,小金啊,带雅雅去上幼儿园啊?”

      “是啊,尼雅,快叫王奶奶。”金熙年轻轻拍了拍尼雅的背。

      尼雅立刻机灵地乖巧道:“王奶奶好!”

      王老太太顿时乐得满脸褶皱,“诶,雅雅真乖!你吃早饭了没有?奶奶这里有好多饼干点心,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来来,拿些到路上吃。”老太太打开手提袋,抓出一大把零食,让尼雅任意挑选。

      “谢谢奶奶。”尼雅开心地把一个个包装精美的零食往小书包里塞,打算拿去投喂她的“储备粮”们。

      趁尼雅挑选零食的空当,王老太太特意瞅向金熙年:“小金啊,我看你一个大男人每天忙生意还要带小孩的挺辛苦,有没有想过再找个人帮忙分担一下啊?不瞒你说,我有个亲戚的闺女,今年二十八了,长相学历工作各方面都很不错,单身没结过婚,她自己想找个稳重顾家的对象,我觉得你们俩就挺合适,要不要我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你?”

      哎,又来了。金熙年内心无声叹道。同样的场景、同样的话每天都在重复出现,他的耳朵都起茧了不说,连尼雅都懒得跟老太太客气,家常便饭似的伸手就拿零食。

      “不必了,谢谢您的关心,我习惯了我们父女两人过日子,再来个人恐怕尼雅会闹情绪。”

      “噢噢,没事,我就随口一说,哎呀雅雅这么可爱这么乖,当然优先考虑她乐不乐意。”王老太太说完又把话题一转,“对了小金,你知不知道你对门的那户李先生,昨天到房产中介挂牌卖房子,听说啊,他做生意赔钱了,欠了一屁股债,啧啧,新房刚住进没几天就要搬出去,唉真是可惜啊。”

      “哦这样,那还真是可惜了,我都没碰见过对门的李先生。”金熙年耐着性子接过话题,主要原因是电梯即将到达一楼,“王老太太,我带尼雅先走了,尼雅,跟奶奶说再见。”

      “王奶奶再见!”尼雅抱紧塞得鼓鼓囊囊的小书包,朝王老太太挥挥小短手。

      “诶好好,你们路上小心啊。”王老太太挎着少了一半的手提袋,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没走几步,她忽然感觉手里的东西好像变轻了,她低头一看,奇怪道:“我给孙子带的饼干点心怎么变少了?难道是袋子漏了个洞?”她又仔细检查了手提袋,发现并没有质量问题,只得感慨人年纪大了记性变差,她今天估计是少装了一些零食。

      王老太太完全忘记了刚才把手提袋里的零食送给尼雅的事,而像她这样记忆出现空白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所有和金熙年、尼雅打过照面的人类,会在见到他们的那一刻想起来他们是谁,分别之后又会忘得一干二净,仿佛刚才发生的事情只是幻觉。

      这是一种时空魔法,属于长老以上级别的血族与生俱来的魔法,将人类与他们碰面的时间点挪移到双方先前有交集的时间点,让对方瞬间产生对他们的记忆,等双方的“接触”结束,再将时间点挪走。倘若把金熙年和尼雅的照片摆在那些人类面前,则那些人类都会表示并没有见过他们。

      使用这种魔法省却了金熙年很多麻烦,例如他在一套房子里住了三十年,没有人类邻居会意识到他三十年来的音容相貌都不会发生丝毫变化,人类和他之间,就好比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触发交集。当金熙年想要这些人类遗忘他时,他们就会永远忘记,再也想不起来有这么个特殊的人存在。

      唯一能免疫这种魔法的人类,必须喝过血族的血,而这种人类在血族社会被称作血仆。

      血族因为自身的特性,在人类社会不可能事事亲为,他们需要代理人来协助服侍,诸如打理财富或是施展权谋。血仆便是为此而生的,他们得到血族主人的血,享受到了长寿和健康,以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

      金熙年在送完尼雅的回家路上,便遇到了一名血仆。

      前方路遇早高峰的堵车,金熙年为了省油钱,直接把他今天开的日产车熄了火。敞开的车窗外吹来丝丝凉风,他的视线随意一偏,和旁边那辆保时捷车主对了个眼。

      “金先生,真巧呢。”面容姣好的年轻男子勾着嘴角,细长的眼尾透出一股妩媚之意。如果被混娱乐圈的人见到了,一定会认出这位男生女相的男子是当红小生陈彦瑜。

      可金熙年不混娱乐圈也知道他是谁,这个男子最近常常来“绯月”酒吧,每次都挨着吧台一坐两三个小时,意图非常明显直白,用大总管的话来说“就差洗干净撅屁股来求初拥”。

      金熙年听完陈彦瑜的话笑了笑,不置可否道:“是吗?我觉得跟了一路也算不上‘巧’呢。”

      被戳破演技的陈彦瑜面露尴尬,只是稍纵即逝,他又换上一副羞涩懊恼、欲说还休的模样:“金先生,我、我只是……”

      一个真正凑巧的电话插了进来。金熙年接起电话:“你好,对,是我的快递……哦,三十分钟后我会到家,谢谢。”他挂了电话,扭头和颜悦色地对陈彦瑜说,“嗯,我知道了,不如我们下次再‘偶遇’吧。”

      金熙年不待他回应,径直启动汽车升起车窗。欲擒故纵这种手段,他都玩腻了。生活缺乏调剂品的金熙年幽幽地想,可惜了小伙子,初拥是不可能的,他又不像别的血族那样等同于“化学阉割”,明明可以通过生育得到后代,他为什么要去初拥一个与自己毫无羁绊的人类?

      况且,陈彦瑜明显心术不正,他在华夏地区以外的地方得到未知血族主人的血,还想方设法地勾引血族亲王,以求被转化获得不老永生。

      类似这样的人类,金熙年见得太多,面对获得不老永生的机会,哪个人类会不心动,尤其是已经体验到了初步好处的血仆。可血族绝对不会随意给予人类初拥,初拥象征着创造一个全新的生命,意味着责任与陪伴,相对应的被初拥者,必须遵守血族社会的法则,如果新生的血族违背血族戒律,那么给予他初拥的血族也会因此受到惩罚。

      任何一个血族都不愿意主动给自身招惹麻烦,因此每一个初拥对象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长老级以下的血族更是需要得到亲王的批准,才可以发展自己的后裔。至于长老级以上的血族,传说级血族很少现身,游离于血族社会之外,他们无视所谓的六大戒律,长老会的权威在传说级血族面前形同虚设,当然他们也不会扰乱血族社会现有的秩序,除了个别偶尔几百年才出现一次的矛盾摩擦。

      而始祖血族,那根本就是一个名号,从来没有血族声称见过真正的始祖,始祖的名字据传存在于长老会深藏的圣典经文内。与始祖有关的秘密真相,或许传说级血族有所了解,但是绝大多数血族都无缘略知皮毛。

      赶在三十分钟以内,金熙年终于绕过堵车高峰,回到家签收了他的国际快递。

      在划开严实紧密的包装后,他没有见到订制的医用冰箱,取代而之的是一具用黄金、水晶、各色宝石打造的豪华棺材,它静静地躺在泡沫纸箱里,通体流转着耀眼瞩目的光华。趁金熙年愣神的片刻,这副棺材突然缓慢升起,一举“跃”出长方体的纸箱,挨到金熙年的脚边,欢快又亲昵地蹭了蹭。

      “……”金熙年陷入默然沉思的状态,他大老远从德国订制的冰箱,怎么变成了像宠物狗一样的棺材呢?

      还有个最关键的问题,这棺材好像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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