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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这个人很高 ...

  •   这个人很高大,看上去也挺健硕,皮肤是小麦色,像烤得很漂亮的鸡翅膀。说是佣工,看来也像,只见他穿普通的T恤短裤,头发有点凌乱,脚踏残残烂烂的拖鞋,扛着像是用来耕作的用具回来。

      虽然说是佣工,但我对这么一个粗犷男人有点抗拒,尤其买下来只得我一个女人住。我想业主要挑客人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男仆,所有人包括我,买下之后一定会换掉他。

      经纪告诉我,除非这男仆自己离开,否则最好不要辞掉:「他在这岛出生,父母替这里以前的主人工作。这算是他的故乡。」除了求学时期去过市区,其余的时间都在这里当男仆。

      经纪看我跟其他客人一样,很在意这男仆,便非常落力地赞赏和推介他,比起推销这岛和别墅时差十万八千里:「妳看他多健硕!搬啊、抬啊,什么体力劳动都交给他就好。他可以替妳出去购物,完成所有家务,妳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还包办所有维修、园艺整理,妳不必操心。妳自己一个人住,总要有个人照应,起码发生了什么意外,也有个人替妳打电话求救。晚上也有个护卫。薪水才几千元,简直物有所值!」

      这个男仆向我咧起嘴巴笑,彷佛也在给我好印象,希望我会聘用他。

      但就是晚上孤男寡女共处一岛才叫我不安。

      经纪见我还犹疑,悄悄对我说:「还有最大的一个特点,他是个哑巴,保证不会顶撞妳;就算妳有什么秘密也不会说出去;而且看他多戆直,无事绝对不会来骚扰妳的。」

      虽然经纪是「悄悄」地告诉我,但男仆还是听得见。他黯然地垂下头,拿着清洁工具从大门走出去。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伤害了他。

      其实来看过盘的人,以及这个经纪,也伤害了他。一个伤残人士想在自己的出生地自力更新而已,但「我们」却自私地,因为自己的喜恶而想赶走他。其实说起来,他才是这里的「原居民」,「我们」是「外来人」;可是我们却在抢他的地方、抢他的生存空间。

      我问经纪他住在哪里,别墅里没看见佣人房间。

      他带我走到别墅后面,走了五分钟,穿过一个花丛,有个小石屋和小小的前院,打理得很整齐。男仆坐在小木櫈上,洗木盘里的衣服。

      男仆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是我们勉强拉起了一个笑容,然后又低头继续洗。我想他仍为刚才的事不太开心。我明白他的心情。如果有人向别人「介绍」我的缺憾,我也不能接受。他还能对我们勉强一笑已算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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