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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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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男人。
选择啤酒的男人,是简单的“好好先生”,不会轻易主动接近陌生女性。这种男人,不在我的范围之内。
选择鸡尾酒的男人,不是生理年龄太小,就是心理年龄还不够成熟,冲动,情绪化。这样的男人,还不明白女人真正要的是什么。我只需要表现顺从。
选择威士忌加冰的男人,是真正爱酒的男人。但同时也太现实,不懂浪漫。面对这类男人,要耐心的倾听,他不会希望女人比他话多。
选择红葡萄酒的男人,是现实主义者,对金钱和权力非常执着。他们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需要女人对他们表现出绝对的仰望以及崇拜。
选择白葡萄酒的男人,拼命追求理想,懂得照顾女人,却不懂得赚钱。他们上酒吧,多半是尝到了现实的苦头。
选择香槟的男人,是我的首选,他们喜欢追求华丽、高贵,对异性的要求也很高。而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女人”。各取所需,不是吗?
这夜,我坐在老位子上,捧一杯“血腥玛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着这些有的没的。
舞池里的身影摇曳身姿,这个喧嚣的城市,每个人都有不欲为人知的一面,情绪的宣泄,是隐忍后的爆发。我一向认为,这个时候,是最适合看出一个人的本性的。
就好像现在站在我正前方的那个男人,高档的西服,得体的剪裁,锃亮的的皮鞋,一丝不乱的头发,因自信上扬的唇角,却有着飘忽的眼神。
世人眼中的成功人士,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呵,那他为什么来这里?他在想些什么?犹豫些什么?寻找些什么?还是假装出来的优秀让他厌倦了吗?
我低头玩弄自己的手指,每个指甲都是不同的颜色,厚厚的一层色彩,缤纷绚丽。我喜欢这样的放肆,假装自己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会找不到替代品。只要你愿意。或许是酒的麻痹,或许是烟的微醺,或许是金钱的诱惑,或许是□□的快感……而你,又追求些什么?
“老板,有位先生想请你喝杯酒,说是送给主人的礼物。”
“哦?”竟然有人知道我是这家店的老板?我看着他手中的酒杯,朗姆酒?为什么是朗姆酒?“是哪位先生?”
“就是那边那位。”
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是他?那个才被我观察完的男人?这算是“心有灵犀”吗?
此刻,他手中也捧着一杯朗姆酒,淡淡的琥珀色,把他的眼眸也染成了琥珀色,那是能够诱惑人心的颜色。
面对选择朗姆酒的男人,我该怎么办?
我走向他,在他右侧的椅子上坐下。“为什么会知道我是老板?”
“我观察了整个酒吧,只有你的眼神最出世。你似乎根本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这样的人,不是定力太强,就是已经习惯。我赌你是后者。早就耳闻这家酒吧的老板从不露面,我想,这也是你让他们喊你‘老板’,而不是‘老板娘’的原因吧。”
有意思,我观察他的时候,他也在观察我吗?
“你只猜对了一半,”这个男人,让我觉得有些窒息,每个眼神,每个动作,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让他们喊我‘老板’,不是为了掩饰身份,而是他们永远永远只有一个老板,我,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二十年前,我还只是孤儿院中一名很普通的小女孩,林把我带回家,给我优渥的生活,抚养我长大,我只知道,他有一家酒吧。
我一直把林当作我的父亲看待,爱他,尊敬他,可是,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了我。
自此以后,我没有跟他讲过一句话,也没有离开他,只是恨。每一分,每一秒的恨。
可是,连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久了,我的心脏出了问题,如果没有合适的心可以换的话,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我想,这是惩罚吧,惩罚我的下贱。被那样对待了,竟然还可以继续一起生活。
和那天一样的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我胃痛的老毛病犯了,看我难受的样子,他冒雨出去给我买药。一辆货车抢道,把他的车一直撞到了人行道上。
他的伤势很严重,而我,只是冷眼旁观。没想到,他在临死前把心脏捐给了我,更巧的是,我们血型相同。
我没有理由拒绝这样一个健康的机会,我接受了手术,重新成为了一个正常人。只是,对他的恨,变成了对自己的恨,很矛盾的心情。这么多年来,呆在他留给我的酒吧里,一直矛盾着。
“你只猜对了一半。”其他的故事,我想他不会有兴趣听的。
很自然的,这天晚上,我们发生了关系。男人和女人,只要看对了眼,就可以很简单。
一响贪欢,他口中一直在叫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我忽略心底隐隐的刺痛,努力投入到这场欢爱中。因为我知道,这样的关系,只会有一晚,就算他也许是特别的,我也不会容许有男人侵入我的生活。
激情过后,我问他,“岚是谁?你一直在喊她名字。”
他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会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隐私。他的眼神又变得飘忽起来,就和我今天第一眼看到他时一样。
过了很长很长时间,长到我以为自己会睡着,他终于开口了,“我答应过她,要带她去温哥华看海,只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没有再注意听他说什么,放任自己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在他还没醒来前,我穿好衣服,不留一丝痕迹,离开了。
自从那一晚后,我再也没有与任何男人发生关系。我没有问自己为什么,只是近乎有些盲目地守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
混混沌沌的日子持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手上的指甲油都已蜕光,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我卖掉了酒吧,切断了我和林的维系。当然,如果有勇气去死,也许我会把心还给他。
我带着所有的家当,只身来到温哥华。我走遍了所有的海滩,想象着哪里是他对岚承诺过的地方。被他那样一个男人爱着,该是很幸福的吧。可惜,那个幸运儿永远都不会是我。
离开温哥华的前一天傍晚,我光脚站在沙粒上,让它们磨着我细嫩的脚底。大海尽头的太阳快要完全消失不见了,但没关系,它明天还会涅槃重生。而这一点,也正是它最绝情的地方,轻易拿起,轻易放下。
最后一丝光线也被海平面湮没了,我终于了解,选择朗姆酒的男人,是用来被遗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