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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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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女人
作家多长得不近如人意,米切尔大约是要除外的。能够写出《Gong with the wind》这样的小说来的,居然是一位美女,让人擦眼,不敢相信。
我也算得是半个作家 。还有半个?呵,是流浪汉。不,是流□□。
流□□,我绝对是那样的人。早上,我就出门,躺在闹市的墙角、上,穿着破旧的衣服,把帽子放在地上,把报纸盖在脸上——睡觉。
帽子似乎成了一种乞讨的标志,过往的人们时不时得会向里面丢一些零钱,我也乐得挣这些外快。
中午的时候就拿着施舍的钱去买盒饭,站在摊位旁与一群衣着同样破烂,皮肤更加粗糙的民工们一边谈天,一边吃饭。钱多时也会上馆子,尽管常常被当作乞丐赶出来。
下午,依旧睡觉。
晚上,再大排挡吃完晚饭后,回家——
在电脑前赶稿。
听着103.7放的颓废爵士乐,或是网上电台主持略有些生硬却富有磁性的嗓音。然后,煮一杯蓝山、一碗泡面。
第二天早上继续前往闹市的墙角,或是地铁旁的长椅睡觉。
在我的世界里昼夜总是颠倒着交替,永远也无法跟上正常人的步伐。
地铁站里,管理员偶尔也会打扰我,让我离开。所以我往往睡得不沉。
因此,再那“噹”的一声响起时,我整个人都被惊醒了。
那并不是属于硬币的声音。
我坐起身,报纸便滑落了,地上的帽子里有一个精致的红色小盒,打开,是一枚纤细典雅的钻戒。
我拿着盒子去追,准备把它还给某个不负责任的人。
我想,他一定失恋了。
但人群海啸般涌进到站的地铁。 找不到他。
这枚戒指与我无用至极,还不如一枚硬币。
于是我在第二天用电脑打印了一张纸用镇纸石压在帽子边:
“昨日曾送我一枚戒指好心人,明日可否带其收据及鉴定书来,好让我退货换钱?感激不禁。”
我指望着那人是地铁里的长客,并且还算慷慨。
人们匆匆而过,也有人驻足看后轻笑着离开。
第三天,我躺在同一张椅子上,做着同一个梦,直到被推醒。我没有睁开眼。我相信这一定是某个站台管理员的杰作,想赖着再躺一会儿。
“喂,喂,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迷糊的坐起,然后才睁开眼。
眼前是一张俊美的脸,俊美到我想把他放进小说里作男主角。
但是他忧郁的眼神告诉我,他不久前失恋了。
“没想到你竟是个女孩子。”他笑笑,笑得却很苦涩,“我本来以为你能把戒指送给女朋友呢。”
的确,脸上盖着报纸时,不会有人想到流浪汉是除男性以外的性别。
“呵,流浪汉能有什么女友?”我笑笑,笑得也很苦涩,同样,流浪汉也不会有男友。
“嗯,这倒是。那,收据给你,但我很怀疑能否退货。”他弯着腰低头对我说。
“唔,这你放心好了,我自有办法。”我说着收过收据。
于是他皱眉摇了摇头,直起身,往刚进站的那班地铁走去。
我则躺下,继续谁,朦胧中,我听见了“再见”两个字,不管是不是他在道别,都不可能再见了。
我去首饰行换了钱。
我有成千上万个理由。
钻面有瑕疵,分量有些轻,男友送的款式不喜欢,等等。
前提是我穿着正常的便装,而不是流浪汉的打扮。
当然不会全额退款。只有7200。
存进帐户后,继续到地铁站睡觉。
穿着E-LAND的连衣裙,脸上盖着EASY,身前放着高跟鞋——我希望有人在高跟鞋里丢钱——我忘了戴帽子。
“喂,喂。”
依旧在喂喂声中被推醒,依旧是他。
“怎么穿成这样子?”他调侃地问,眼神已经没有那么寂寞了。
“去首饰行退货,能不穿得像样点吗?”我反问。
“退掉了?”他有些惊讶,也有些俏皮地好奇。
“嗯,7200,七成原价。”
“真有你的。”他又笑了,他对每个陌生人都这么笑吗?“那你还来这儿?应该能租到房子了吧?”
“不,我有家,”我摆摆手说,“流浪是我的职业,我正在工作。”
“很抱歉我说错话了。但我实在不明白既然有地方住了,也有钱买E-LAND为什么要来……呃……要来乞讨呢?”不知为什么,他的这个动作让我心底升起一股暖流。弯腰说话也许只是打个招呼,但坐下却可以平心气和地聊天。
“我们和乞丐不同哦,”我在他眼前摆了摆手指,“我们可以露宿街头,但决不会带碗,或是扯着人的衣角,追过五条街只为了3块钱。有时将帽子用作器皿,也只是不得已求一个温饱……”
说到一半时,地铁呼啸着进站了,然而他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像是要回应我的疑惑,他又笑笑说:“没关系,我可以再等一班,继续说,恩——难道不会觉得难为情吗?”
“尊严这种东西,你说到底是什么呢?不能当饭吃,也无法支撑一个人活下去。完全被我们这群流浪汉抛弃了。反正人本来就不是什么高尚的生物。”
“好象也有些道理哦,”他侧着头想了一会儿,突然又笑了起来,“你啊,一口一个我们,似乎全天下的流浪汉都是一家似的。”
被他笑地有些小小的生气,我躺下继续睡觉,不再理他。
“不打扰你睡觉喽。哦,车也来了,我先走了,再见。”
于是每天与他在地铁站聊天似乎成了必修课。可笑的是即使这样过了一周,我们依旧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是啊,陌生人的名字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一个月后,我们终于聊到了彼此的名字。
“我的名字?让你猜。‘不悔之家’。”他招牌式的笑挂在嘴边,像是我永远也猜不出。
“‘不悔之家’?失败?成功?”我倾着头问。
“真没创意,拓展一下思路嘛。”
“OK。呃,杨宅,杨不悔的宅子?”
他惊道:“接近了,接近了,提醒,不悔后来嫁人了,而且家除了‘宅’还有什么?”
“恩,殷阁还是……”我支着头想。
“对,对,就是殷阁,很少有人能猜出来呢,我们真是有缘分。”他像小孩子一样笑着。看得出来,他很高兴,高兴地忘了问我的名字。
“还不是你引导的。”我说着口是心非的话,我希望他能问起我的名字。
然而他没有。
的确,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对他一点意义也没有。
终于,地铁的管理员告诉我,市容改造,这个地铁站不能再睡了。
于是我搬走了,来不及听他说最后一声再见。
我依旧谁在其他地铁站里,也尽量靠近他所搭乘的那条线。我知道我还自私地很想见他,我忘不了他孩子气的温柔的笑脸。
但我们彼此蒸发了。
以最初见面时,寂寞的表情从他脸上消失的速度来看,他应该已经忘记我了。也许更早之前就忘记了,毕竟,我连他女朋友,不,连朋友,都谈不上。
夏后的第一个秋日,我将殷阁设为男主角,写了一篇关于他和一个流浪的女人的短篇爱情小说,发表于一本文学刊物。把那种心情寄托于在现实中永不可能实现的美好结局中。
入秋后,我不再去地铁站了,除了吃饭也极少出门。因此当我踏出电梯,看见家门口有各人影后,陷入了短时间的茫然。
“不悔!”他嚷着我的名字向我扑来,将我拥入怀中。
“殷阁?”我看见了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
“你不见了,我怎么也找不到你……我,沿站去找你……但是怎么也找不到,真的找不到。后来我看到了那篇小说,我知道一定是你写的,一定是的,我去找那本杂志的主编,天,我终于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你了。
原来不曾忘记我啊,就像我没有忘记过他。我真心感谢那篇小说所带给我的“终于找到了。”
“殷阁,我姓杨,叫不悔,杨不悔。”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那么快猜到你名字的原因。
End
灭灭
200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