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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宠溺 ...

  •   正是忙碌多事之际,能在家温存一日,已是莫大幸福。

      次日天光微亮,叶森孩子气的揉了揉怀里软乎乎的夫郎,恋恋不舍掀开被窝。

      云溪村靠近北地冰山,一到冬日,夜间温差大,早晚已需外罩棉褂子御寒。

      床头小角凳上,崭新的棉袍,里衣,腰封整整齐齐摆放着,是他最爱的素色压蓝边窄袖款。

      宋青花并不是个利索爱干净的女子。

      叶森幼时,穿的衣物经常脏到认不出花纹才换,磨到破洞才补。等十多岁有了自立能力,便自己动手浆洗缝补。直至成亲,花颜讲究,哪怕东西再旧再破,到他手里都要清理的干干净净。

      这两年,是他过的最舒心的日子。

      不用再跟着娘将就白水泡窝窝头,也不用吃难以下咽的水煮白菜醋拌杂粮面,就连家里的弟弟妹妹都被花颜养胖了一圈。每每见到他们小厨房的炉灶生火,就眼巴巴跑来洗菜烧柴,盼着能吃顿好的。

      时间久了,他都被训的每日不洗澡便觉浑身难受,一日不换衣物就觉脏乱,味道不好的饭菜根本难以下咽…感觉自己都快被养成了娇滴滴的小姐。

      叶森暗自笑了笑:娇气点也挺好,说明他娶了个好夫郎,有福气!

      把自己收拾好,看了看花颜放在下层已经有些灰旧的衣袍,叶森心疼又自责:小花儿最爱美,瞧瞧现在跟着自己过得什么日子?连件好衣服都穿不了…

      赌气似的一股脑翻出自己带回的时兴锦缎袍子,压在被窝里暖着,这才稍许满意,进了厨房。

      饭做到一半,昨儿提早回家的二蛋子和哑书已齐齐到了,准备赶工把耽搁的活计做完。受了花颜如此多恩惠照顾,哪怕是临时放假,两人都于心不安,一整晚睡不好,干脆早早来干活了。

      二蛋子是知道叶森回来的,昨儿打了照面,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话,虽然才隔了月余没见,二蛋子就是觉得叶森变了个样儿,可哪里变了?他又说不明白。

      于是搓了搓手又挠了挠脑袋道,憨笑道:“叶森,你起这么早啊?”

      “你俩不是更早?”叶森拍了拍二蛋子肩膀,开玩笑道。

      “呵呵呵,我和哑书想着早点来干活。花颜呢?还没起?他往日这个点可早就起来了。”四下望了望,没见着花颜身影,二蛋子疑惑道。

      叶森皱眉:“花颜每天都起这么早?”

      “是啊,你可不知道,花颜厉害着呢,我和哑书做的活儿都是花颜教的,我俩每日来上工时,他都做好许多,准备去县里了。”

      二蛋子话语里满满都是崇拜之情,滔滔不绝讲着花颜的丰功伟绩,浑然不觉叶森面色越来越差:他走这段时间,小花儿每日就是如此操劳的?难怪越来越瘦,晚上睡觉都开始打呼…

      哑书拽了拽二蛋子衣袖,示意他快别说了,没看叶森脸色都变了,打了个“我们先去干活”的手势,就拉着意犹未尽的二蛋子逃去了作坊间。

      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年轻夫夫,好不容易相聚,自是折腾整宿都嫌不够。

      花颜醒来时已天色大亮,习惯性闭着眼去够凳上衣物---空无一物?

      顿了顿,用脚勾了勾被脚,咧嘴笑了笑:果然!森哥每次都藏在角落!

      入手的料子光滑柔软,带着淡淡余温,摸上去细腻舒适。他穿过最贵的衣裳,就是成亲当日,森哥三俩银子一尺买的大红绸缎,即便如此,也不及新衣顺滑半分。

      叶森端着饭菜进屋时,看见的便是花颜闭着双眼,嘴角微微上扬,怀里抱着衣袍正细细摸索。

      “傻瓜,还能摸出花儿来不成?过来,我帮你穿!”叶森“噗嗤”笑出声,坐在床沿,搂着花颜好一顿揉搓…

      “不穿了吧?等会儿还要出摊,这么好的料子,弄脏多可惜。”

      衣服是最喜爱的素蓝云纹对襟褂,如此好的成色和绣工,水云县根本买不到,他还是有点稀罕,舍不得胡乱穿的。

      “弄脏我再给你买!”

      叶森突然有些气恼,抓过里衣不顾花颜反对,利索套在身上:他的小夫郎,就该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无忧无虑过日子,何时连穿个衣服都要怕这怕那的了?

      “再说了,以后我陪你出摊,再雇两个小帮手,弄不脏的。”

      从江澄府带回来的七个小孩,虽然白养着他们不难,但叶森并不打算这么做。

      这些孩子因各种原因从小被抛弃,最是明白无用之人活不下去。与其让他们日日惶恐,猜测那日会再被丢弃,还不如或多或少给安排些活儿踏实。

      再者,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既然没有生到富贵繁荣家,早些学会谋生之道,才是真正对他们好。

      这几个孩子年纪都不大,平日除了上学堂,余下时间刚刚好帮花颜的小作坊做些零碎事,也能替着照看照看摊子。

      片刻功夫,叶森已将腰带都系好,花颜没再反驳,站起来这里揪揪,那里摸摸,爱不释手道:“好看么?”

      “好看!最好看了,以后日日都穿,你的旧衣服都丢掉。”

      叶森眼神亮了亮,把最后件对襟小褂给花颜套上,小褂是简单的奶白色,脖颈手臂处嵌了圈白兔毛。又取出块缀平安结乳白兔子玉坠挂在腰间,压了绣福寿图精巧小香囊。

      据说,这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哥儿夫郎最喜爱盛行的打扮…

      清秀俊美的脸埋在白绒绒的兔毛领里,一双乌黑的眸子灵动的转来转去,叶森忍不住附上去,亲了亲花颜红润饱满的唇:“勾/人的小妖精,莫不是嫦娥仙子的小玉兔下凡了?”

      “巧舌如簧!”花颜对自己的装扮也很满意,好心情的轻轻踢了踢叶森。

      “我的舌巧不巧,小花儿难道不知?”

      叶森暧昧的撇了撇花颜下/半身,想起这人不知哪里看来的花样,非…非用嘴…花颜一时又羞又恼,狠狠踩了叶森一脚,自顾自去吃早饭了。

      “哈哈哈,小夫郎过河拆桥,昨晚是谁求我别停的?”

      瞧着花颜白玉般的脸颊瞬间变成粉红,叶森凑过去“啪唧”两口,这才老老实实坐下给花颜夹菜喂饭。

      一大早,小院里飘荡的笑声不断,连带着在作坊的二蛋子和哑书都心情好起来。

      吃过早饭,收拾妥当,叶森牢牢牵着花颜,雇了牛车才往县里去了。带回来的小孩,殷衍借他的人手,还都暂时与安声住在客栈等他安排。

      夫夫俩毫不避讳当街而过,再加上花颜贵公子似的打扮,羡煞了一路哥儿闺女。

      叶森南下发了财,就这么被村民传的绘声绘色起来!

      --------

      “花颜!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呢!”齐小朗一见花颜就拽着他叽叽喳喳。

      “你这新衣服真好看!”还不等花颜回答,又继续道:“叶大哥,你今天和花颜一起摆摊?”

      “我帮他摆好再去处理点事,之后再过来。”

      叶森取出个毛皮垫子,花颜生育艰难,郎中说过平日要注意保暖,受不得寒,这垫子还是他从殷家铺子淘来的,据说是北地白熊的皮包,最是抗冷保温。

      先叫花颜坐着,又塞给他个汤婆子,自己才去鼓捣零零碎碎的东西。

      “花颜,叶大哥对你可真好!”齐小朗蹭到花颜身侧,凑到耳前偷偷羡慕道。

      花颜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一时有些感慨。

      严格论起来,是他一开始喜欢的叶森,且有意追求。当时年少,只想嫁个自己喜欢的男子,便是天大的造化和福气。

      至于这人会不会喜欢自己?要么迷昏了头考虑不到;要么自信过火,相信会感化对方…

      这也是为何很多人成亲后发现事与愿违,过的吵吵闹闹不顺心的原因。

      机缘巧合,他和叶森的确走到了一起。婚后的叶森,从不舍得他干重活累活,哥儿每个月总有六七天天身子异常疲累,叶森怕他犯忌/讳,特意跑到郎中家把注意事写了满满一大张纸贴在床头。

      宋青花是经常刁难他,可叶森从来都站在他一边,这也是为什么即便他娘说话难听,自己都能多忍耐几分的原因。有人为他默默付出,他心知感恩。

      若不是叶森打心眼里对他好,他们又真心相爱,以他的性子,在发现有这么多糟心事时,怕早就和离,远走高飞了,何苦还恋恋不舍?

      天气寒冷,花颜的小摊也早就备了红泥小炉御寒,这个时节,在干燥气闷的房间捂久了,天清气朗无大风时,反而越发多的人愿意出门散散,品品玉湖萧瑟的秋冬落叶景,呼呼新鲜清冽的空气。

      张添学兴致勃勃跑来时,叶森正在花颜指导下煮茶,摆点心,再稳稳当当端上桌。温柔认真的模样,和在牢里那个少言寡语,不苟言笑的煞神像大相径庭。

      张添学揉了揉眼:果然,美人手底出好汉!

      “叶老大!”

      听到这么中二的名字,叶森嘴角抽了抽:肯定是屠夫家儿子来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张添学:多么威武霸气的叫法!
    叶森:(翻白眼)...云溪村南边一傻子,姓叶,排行老大,故名“叶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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