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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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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九
乔子舒每年的二月初九都要去拜祭一个人,今年是第三年。
照那人说的,提上一坛最香最烈的好酒,带上两斤新鲜的熟牛肉,不需带其他的东西,这些就足够了。
那人叫做季闻夏,每年的二月初九,既是他的生辰也是他的忌日。
他现在还记得那一天。
季闻夏穿的一身红衣,他还带了一坛酒,可乔子舒却没有理会,知道那边伴随桥子书多年的长剑没入季闻夏的胸膛,鲜血流到衣裳,不显半分痕迹。
他这样说,呼吸间带着陈酒的浓香以及血液的腥甜。
『乔子舒,日后你拜祭我时,可不是方便了许多,毕竟生辰即是忌日了。』
那时,乔子舒才想起来,那年正好是二月初九,是季闻夏二十三岁的生辰。
可乔子舒做的并没有错,为父报仇乃是天经地义,而季闻夏也没有做错。
二十年前,不知从哪里传来消息,季家拥有先朝国手所会的皇陵构造图,乔家听闻连夜动手灭的季家满门,仅仅一夜之间,曾经繁荣的季家就被破了,余下一个六岁的小公子被侍卫拼死送走。
动手的,有乔子舒的父亲,乔文邺。
四年前,季闻夏二十二岁,以暗器见长,位于天下英雄榜第四十七位,他有三个月的时间设计,杀了乔文邺。
而乔子舒用了一年的时间做饵,将季闻夏杀死在闻风谷。
季闻夏其实并非死于那一剑,那一剑其实刺的并不深,但季闻夏却没有半分医治的念头,他仰躺在地上,那双眼角绯红的杏眼直直望向天空。
只可惜,今天并没有风。
他等了好久好久,知道血都流尽了,他也没有看见乔子舒曾经答应他的那只纸鸢,可他是笑着走的。
毕竟,从今往后,他们阴阳两隔,恩怨已消,再无干系。
四月十六
又到了这个时候了。
明晔檞背上他的药篓,其中有着好几只漂亮的纸鸢。
明晔檞居住在闻风谷中,谷中除了他再无一人,只因为明晔檞是个白子,天生须发尽白,世人孤陋寡闻,是他为妖异,他也并不在意。
因着白子体弱,久病成医,他竟也成为了一代神医,可是神医也不能起死回生。
能被明晔檞放在心上的只有一人,也因此他并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那个人会给身为白子的他包扎伤口,会安慰他不再是孤身一人,可那人却忘了他。
那个人叫季闻夏,虽名闻夏,却死在了初春
明晔檞最不该的,便是在初见,他说的是
『我叫乔子舒。』
结果就这样硬生生的错过了一辈子,他不过是外出寻人造一只最漂亮的纸鸢,回来的时候,那人就不在了,可他连埋怨的话也不能说,是因为当初的那一句话,因为明晔檞与季闻夏素不相识。
如果一切能重来多好,他要让季闻夏知道,他不是乔子舒,他叫明晔檞,只属于季闻夏艺人的小哥哥。
可现在,一切都迟了。
『小哥哥,小哥哥,你的声音好好听,不过闻夏看不见。』
『没关系,等来年你的眼睛便会好的,到时候便是三月,就可以放纸鸢了。』
『好啊,小哥哥,到时候我们要一起放,我要一只最漂亮的。
『好,都依你。』
七月初五
白檀明坐在铺上鹅绒毯子的软榻上。
他面前的梨木雕花长桌上放着一个打开的檀木盒子,里面放着一颗火红的事物。
那是一颗心,一颗来自他最爱之人的心脏。
白檀明是璇玑阁的阁主,世人皆知璇玑阁是买卖情报的地方,却鲜少有人知道,白檀明生来便无法行走。
他记得季闻夏是在五年前找到他的,那时的季闻夏才二十一岁,还未进入璇玑阁,就有人将他的一切资料放在他面前,那时的季闻夏穿着一袭青衣,一双眼角绯红的杏眼中满是火焰。
季闻夏买的是乔文邺的行踪,而价钱随便白檀明开,因为一段复仇之后,他也没有什么需要在意的了。
白檀明突然起了一丝逗弄之心,他说
『不如,将你的心抵给我。』
『好。』
越是交往,他越是被季闻夏所吸引,季闻夏知晓白檀明一生未出璇玑阁,便常常跟他大些外界当地特有的花叶夹杂在书页当中给他送来,而这些确实是白檀明无法从书中所见识到的。
但是这样一个七巧玲珑的人,却偏偏不明白,白檀明所想要的那颗心究竟是什么。
在他将死之时,不去医治,真的将他的心挖了出来,交给了白檀明,没有人知道,一向自制的白檀明,白阁主,那一日捧着那颗心,哭了。
『把你的心抵给我。』
『好。』
九月初九
苏千何当初被救下的时候是重伤,肋骨断了三根,两条腿膝盖处骨裂,手掌骨(裸)露出来,严重畸形,唯独证明他还活着的,是那缕微不可闻的气息。
可他还是活了下来,因为他还没有找到它的小主人,他的小主人还只有六岁,正是记事的年纪,可他的亲人一个也没有了,拥有半分季家血的他算是小主人唯一的血清亲,可现在连保护他的苏千何也不在了。
就像苏千何的是一个老头,性子很古怪,只因为苏千何倒在他眼前便救了,直到后来苏千何才知道,季家曾经帮了老头一个忙,所以老头才医治他,却并不帮他去寻找小主人,他的伤好的很慢,不仅仅是因为伤势的严重,更因为其主人的不配合,苏千何醒的时候便距离那时已过了三年,他最致命的伤在胸口,那一箭几乎擦着心脏而过,巨大的冲力折断了他三根肋骨,真正好起来也只是在这一两年,用了几乎快二十年的时间蕴养,饶是苏千何急着寻找小主人,也无可奈何。
小主人的名字很好听,叫做季闻夏,不许多打听,江湖上早已传遍了,乔子舒与季闻夏决战在闻风谷。
他快马加鞭,却只赶得见小主人一面,因为,他的小主人将他的心挖出来了。
『是……千何……哥哥吗?』
『是……』
『帮我……把这颗心,送去璇……玑阁吧,就……就说,这是季闻夏……答应的酬金。』
『是……』
『小哥哥……为什么还不给我看看……那只纸鸢啊,闻夏……闻夏马上就要睡了。』
『属下这就去找。』
『不……不用了……陪我歇一会儿吧。』
『是……』
………………
『呀,你就是千何小哥哥吧。』
『是,如果小主人说的是苏千何的话,那确实是属下。』
『为什么要叫我小主人呀?我要你叫我闻夏。』
『这,与理不合。』
『哼,要叫闻夏。』
『是,小……闻夏。』
十一月十九
『宁大当家的。』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那个……您让我们找到的人,已经找到了。』
『是吗?在哪?』
『可是……可是那个人已经死了。』
『什么?!』
远在翛洧山的宁舒远宁大当家,一下子掀翻了身前的长桌。
宁舒远是认识季闻夏的,甚至连『宁舒远』这个名字也是季闻夏给他的。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某一条山道上,那个时候的季闻夏和一个小孩在一起,季闻夏的眼上蒙纱布,看起来也只有七八岁的大小,而当时的宁舒远是一个小土匪见到有人来了,立马跳了出来,那个小孩吓得哇哇就跑,只留下季闻夏一个人,宁舒远在看见是个小孩子,时就一点兴趣也没有了,他扯了根杂草叶子叼在嘴里招呼着这个孩子走。
但这个看起来软糯软糯的小团子不啊!他抓住这个小劫匪的手,一口一个大哥哥,大哥哥叫的小劫匪魂都飘起来了,白白净净的一个小团子,又粘又软和,两个人便这样熟了,小团子是个爱动的性子,却偏偏伤了眼睛,不能乱动,而小劫匪也是个闹不住的。
等到小团子必须要走了的时候,小劫匪还依依不舍,于是小团子给了小劫匪一个名字。
宁舒远,即宁静舒适生活到永远。
小团子为了治病,离开了翛洧山去了闻风谷,而小劫匪在告别小团子之后,依旧在这条路上干着这一行,他不傻,却也不聪明,与其读书或去参军,还不如在这边当个山大王来的自在。
宁舒远长的结实,又能打,很快就从小劫匪升到了大劫匪,然后加入了山寨,从小喽啰做起,再是大喽啰,管事,然后是三当家,二当家,大当家的。
当他把翛洧山一块开整理好了,他也算是个土皇帝了,可以把小团子进来享福了,可是他的小团子在九个月前就已经死了。
宁舒远连他最后一面没有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