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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冯家有女 ...
初春的漠北依然刮着刀子一样割人的风。
血腥气微微淡去的冷风里,人们疲惫地捡拾起被刀剑穿刺的霜白的身体,为死去的兄弟收敛尸身,就像期许未来有朝一日,也能有人为自己收敛一般。
冯云衍坐在大帐外头,用麻布细细地擦拭手中有些弯折的长剑,上面血迹斑斑,密布着斩断头骨而形成的豁口——今年的挪族人里头,确有几个硬茬子。不过幸而他们守住了这个冬天,等到了让那些挪族人不甘地跨上马背,回到天柱山顶放牧的日子。
刀剑碰撞的代价是巨大的,每一次同挪族人交手,总有大批的儿郎再无法回归故里,有无数的母亲永远失去了他们的儿子。
生命是这样的,总无声无息地落下,可是没有办法的。二十年前那些挪族人被从这富饶的土地赶回到他们贫瘠到需要追逐水源与牧草生长的方向来生活的故里,心里却惦念着汉地的富贵锦绣,如何能放下?尝过那样的滋味,怎么愿意回归到贫瘠的生活?
只好以命相搏,只好...以命换命。
这是冯云衍来到漠北的第三个年头,第一年的时候他还尚且懵懂无知,上战场时还曾被刀尖上流动着的滚烫鲜血吓得呆愣,直到负责带领他的火长大叔为了救他而被挪族人一刀割喉,荒凉的漠北才在他眼中第一次展现出了正式的狰狞与血色。
再后来,他见惯了人的死亡,见惯了战场的搏杀,在挥剑而下的时候再未有过片刻的犹疑,只是在结束之后,看着遍地了无生机的血肉,总不自觉地想着——
也许,也许在他们那遥远的家乡会有个姑娘在惦念着他们吧。
冯云衍不由舔了舔干涩发裂的唇,此时,该有一壶烧刀子的。
正这样想着,面前忽而出现了一个皮囊子,盖子已经掀开了,漾出些许酒气。
是陆向源,这漠北城的大军里唯有这被父亲无情地扔到漠北的四皇子才会连上战场都要在腰间拴住一壶漠北城里最好的那个酒馆里打来的、顶烈顶烈的烧刀子,也只有陆向源会在这个时候看到冯云衍,并且走过来递一口酒给他。
“你又偷偷去打酒喝了。”冯云衍接过酒,放到鼻尖晃一晃,“要是将军知道,非打你个三十军棍不可。”
“怕什么,你不说我不说,老头子怎么会知道?”陆向源熟稔地在冯云衍身侧坐下,伸展开他因骑马而酸痛的腿,“冯三,你有没有觉得,今年的挪族人,来势比去年更凶了?”
冯云衍只是闻了闻便把酒袋子递回去了,虽然他也十分喜爱这酒,却是十分克制的人,鲜少在军营饮酒,“毕竟,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足够挪族人多生几个孩子了。”
陆向源闻言一笑,接过冯云衍递回来的酒袋子,仰头猛灌了一口,“管他生多少孩子,都叫他有来无回。”
正说着,就瞧见元帅大帐外头传令的小兵捧着个薄薄的纸绢小跑过来,“冯小将军,你家里人来信了。元帅令我先送信来,捎来的东西都已经堆在你营帐里。”
冯云衍接过信,同传令兵道了一声谢。他捧着这精细的绢纸,京城的繁华与精细在顷刻之间扑面而来,霎时间竟生出恍若隔世之感,怔愣了许久才打开。
陆向源看着这封信,内心有些复杂,其实他被一路送到漠北来的时候不过才十六岁,只因父皇一句男儿当建功立业,他那前朝小官所生的母亲便一声都不敢反对,尔后更是连书信都未曾有过一封。两相对比,即使心知冯三的父亲写信来常是言辞苛刻地责令他回去却也难免生出些许酸楚。
“你父亲又劝你回去了?”他拿剑在地上顺手划拉个圈,“十四岁的上骑都尉,足可以载入史册,在你父亲心里却到底没有你平平安安重要。”
“不是我父亲的信。”一展开信,冯云衍便知道这封信并非出自冯国舅之手,看着那一笔温婉端秀的簪花小楷,不由得心上一阵松快,语气中都沾染了笑意,“是阿绣写的。”
哦,阿绣。陆向源依稀知道那是冯三的小妹,与他一胎而生,是冯家唯一的姑娘,去岁冯三回京的时候还特地去打了狐狸来给她做裘衣。
然而看他这般欢喜,陆向源就不由得生出逗他的念头来,“冯三,你家这妹妹,可有定亲?”
冯云衍听了这话,温吞地折起手中的信,并不似平日里那般和他打机锋,反而一本正经地答到,“家妹年纪尚小,父亲还打算多留她几年呢,女婿可以慢慢挑,总要选个顶好的。”
“顶好的呀。”陆向源笑得意为深长,“你看…我行么?”
不太行,毕竟皇子也是得分高低贵贱的,今上有三十多个儿子,而四皇子的母妃不过是前朝京兆尹的女儿,看着也不受宠,否则也不会眼巴巴看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被送到鬼知道以后会去哪个穷乡僻壤就藩,就阿绣那个娇气的性子,怎么能吃得了苦,再有四皇子要是宠了什么莺莺燕燕,以阿绣那要强的性子,还不得活活把自己怄死?
心里这个转了个咕噜,嘴上却得寻个大家面子上都好看的借口,“就我妹子那性子,哪儿能嫁皇家啊。”
陆向源抬眼看他,心里懂他那点小心思却也不拆穿,只叹了一口,“可惜了,本还想与你成通家之好,却没想到冯三公子没这个意思。”
毕竟大家是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生死交情,不知都欠了对方几条命,怎能为这点小事生气,何况...他本来就只是个不受宠的四皇子。
不知想到了什么,陆向源伸手,犹自大饮一口,然后对着他递过去“冯三,敬你。”
冯云衍刚想推脱,却听陆向源说,“敬你今春还在。”
于是他怔愣了一下,心里不知怎地柔软了下来,眉眼弯弯,倒有几分曾经那个细皮嫩肉的骑白马踏银霜,千里赴边关的江南小公子模样。
“当浮一大白。”言罢,豪饮一口。
二月初十是户部尚书三女刘知姚的生辰。
阿绣同刘知姚有些交情,因着那位刘尚书在多年前天下四分五裂的时候,是阿绣的姑姑冯皇后帐下的谋士。虽说后来冯小姐终于成了陆家天下的皇后,两家兵马并成了一家,刘先生也改换了门楣,不过到底是有些那么些香火情在的。
刘知姚给阿绣发了帖子,阿绣当然不好驳了她的面子,拉着最适合带着扛包付账的二哥冯泽上了街。
“阿绣,你看这支赤金嵌碧宝的可好?”
“知姚喜欢穿素色的衣裳,这支太富态了,不好配衣裳的。”阿绣说着便从冯泽手中抽出这簪子放了回去。
冯泽却又把这簪子拿起来,还放在阿绣的鬓边比划,还语带委屈得说,“可是我觉得这簪子衬你啊,原也没打算让你买下来送那刘小姐。这样好不好,二哥买给你戴?”
“可是我的簪子已经够多了呀...”阿绣不由捂脸,“二哥你每个月俸禄一发下来便给我买东西,再如此下去你可怎么攒下钱来给我找嫂嫂呀。”
冯泽却是笑了,他把那簪子斜插进阿绣的髻中,瞧这钗环玲琅趁得阿绣颜色正好,十分娇俏,内心无比满意,又哄着阿绣说,“小嫂子的事情等有了小嫂子再说。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阿绣先来给我当妹妹的,那我就先给阿绣买。”
“回家父亲又要凶我了。”阿绣看着冯泽手上的大包小包,小声抱怨。
不过,说归这样说,手上的东西却没少拿,最后打道回府的时候,阿绣的马车里就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
等回到冯府,阿绣就仔仔细细地把这些小玩意儿分成两份,然后冯泽就帮她搬到阿绣隔壁的房间里。
屋子里放满了各种未拆包裹的小玩意儿,琳琅满目的,有纸鸢、桌子、砚台...
从十三岁阿绣同阿雁分开开始,每一次出门,要买的每一份东西,都会准备两份一模一样的,这几乎已经是冯家一项彼此默认的约定了。
放好了东西,冯泽就带着阿绣出去,再给这间房落了锁,便听到阿绣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他不免觉得好笑,这样的年纪,哪有什么值得叹气的事情呢?
“阿姐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呀?”阿绣一脸懊恼,“早知道当初就不帮阿姐骗过爹爹了,现在好了,她都不肯回来了。”
于是冯泽安慰阿绣“阿雁呀,她有自己想要的东西,等她找到了应该就会回家来吧。”说完,冯泽又突然想起来当初阿绣帮着阿雁偷跑的小花招,“不过你竟然扮成阿雁的模样又进了一次马车,把父亲都骗过去了。”
“那有什么呀,我跟阿姐本来就长得像,我还了解阿姐,想学她当然很容易呀。不过现在可就不行了,阿姐当了大将军,我就怎么学也学不来了。”
冯泽正想笑着回应,却突然想起来阿雁如今已经是正五品的明威将军了,脸色渐渐凝重起来,嘱咐阿绣,“在外头可千万不能说你有姐姐,要说你只有一个同胞的哥哥冯云衍而不是同胞姐姐冯云雁,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呀,被外面那些人知道会成为别人攻讦阿姐的借口的。”她宽慰冯泽,“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嘴可严了呢。”
然后阿绣看向西北的方向,有些怅然。
阿姐啊阿姐,你何时归家呀。
冯三的性格其实才是女主配置,可惜我并没有给她开金手指,现阶段陆老四也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个小姑娘,只当她算是个有能耐有骨气的小白脸。
冯小四并不是那种好姑娘,前期蠢中期坏,要很久很久才能成长,相对地正男主也就要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出来,所以陆老四虽然配角第二但是男主,配角表怕是按照领盒饭顺序排的(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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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冯家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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