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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历练?历练! ...

  •   两人又休息一晚,早上启程前往边境传送法阵。

      达克尼斯有意提高莱特的实战能力。

      今天按他的路线一路前进,非常碰巧的遇到各种类型的魔兽与魔族。

      近战型,魔法型,防御型,各种类型应有尽有,针对莱特的各个方面,来了一次全面训练。

      被选中切磋的魔族表面看在战斗,实际都疯狂放水,不敢动真格。

      前一天晚上,达克尼斯直接给他们下令:“按照我的规划,与勇者莱特进行战斗,我要收集他的战斗数据。”

      “这是为了魔族的未来。”

      魔族的未来与这个勇者有什么关系?

      虽然很奇怪,但既然是魔王本人亲自下的命令,他们只能选择遵守。

      莱特很是惊讶:“这条路上有这么多魔族吗?我来的时候没碰上几个。”

      他抵达边境时,也只是碰到了卫兵的例行询问。问了他从哪来,就放他过去了。他一度认为魔族的警惕性太低。

      其实塞西尔早就暗中通气,给他们看了莱特的照片,要他们不要阻拦。否则走流程至少一周。

      嗯,人类的旅行团除外,来送钱的态度得好点。

      “我们走的路线不是一条,魔族神出鬼没,这很正常。我想是你强大的实力吸引了他们。”达克尼斯随口忽悠道:“魔族尊崇强者。”

      与莱特战斗的魔族苦不堪言:收着力气打架已经很憋屈了,当面侮辱他们的智商就太过分了!

      他是魔王。

      我忍忍忍忍!!

      达克尼斯全程观战,一次没出手,让莱特孤身迎战。

      虽然有他在一边提点,但莱特毕竟是个新手,哪怕魔族不敢动真格,也把他揍得惨兮兮的。

      莱特原本白皙的皮肤,现在青一块紫一块的特别狼狈。

      可喜的是,莱特经过这一路摧残实力提高很多,达克尼斯终于觉得莱特面前有了成为自己对手的资格:虽然还是个很弱的对手,但进步的空间很大。

      莱特很高兴,这短短几天远比自己在学院几年的时间有用得多,实力比原来提高了不知多少倍!

      父亲知道了一定非常高兴!

      将魔王头颅给父亲当贺礼的梦想也可以实现了!

      夜晚,两人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支起帐篷。

      达克尼斯不会治疗魔法,从空间袋拿出药膏,均匀涂在莱特的每一个伤口。

      “谢谢。”

      “这个程度可以接受吗?”

      “嗯。虽然很累,但是一想到能得到提升,我就有了动力!”莱特抬手,看着手臂上的青紫,无所谓道:“受点伤也没关系,又不是送命,忍忍就过去了。”

      “莱特,你明明是个大少爷,却意外地很能吃苦嘛。”

      “哈哈,原来你这么看我啊。我的确是贵族,但在我看来,贵族和平民没什么太大差别。”莱特抬头,“不过出来历练前,我没想道能看见如此美丽的星空。这样的美景我只在图画书上看过。”

      达克尼斯听塞西尔提过,迫瑞莎的科技造成了污染,人类很难见到魔界这样纯粹的自然景色。为此来魔界旅游的人近年多了不少。

      “魔界的星空可是很出名的。跟团至少坑你10个银币,趁此机会看个够吧。”

      “太贵了!”

      莱特暗中记下,回去就告发了他们——这是后话。

      一周后二人终于抵达了珀瑞莎帝国,莱特带着达克尼斯高高兴兴回家。

      看到莱特平安归来,大家都很高兴,上前问东问西,克里斯汀上前嘘寒问暖,抱着莱特不撒手。

      达克尼斯给他们让路,独自站在一旁,默默看着这个恩爱大家庭的友好互动。

      他没有父母,魔族对家庭的概念也很薄弱,他不太理解人类对于“家”的感情与归属感。

      “母亲,我回来了。父亲呢?”

      “勇者大人在里面等您,莱特少爷。”管家艾布纳递给克里斯汀手帕,代替她回答道。

      不到一个月少爷就回来了,看来计划很顺利,少爷应该是放弃了讨伐魔王的计划,不然不会这么快就回来。

      他看向与莱特一起的金发少年,红色眼睛与尖耳朵,应该是勇者大人提起的那位“魔族朋友”。

      “这位是您的朋友吗?”

      “是的,他叫达克,是我在魔界认识的。”莱特看向达克尼斯,“达克,我先去见父亲大人,这位是我家的管家——艾布纳先生。他会为你安排好入住的。”

      “好的,你去吧。麻烦你啦,艾布纳先生。”

      “您太客气了,达克先生。”

      艾布纳看向达克尼斯,过于惹眼的外表使他多看两眼,注意到那对漂亮的红色眼睛。

      他想到了魔王。

      传闻魔王有着金色的头发与红色的眼睛。

      不过达克是个很常见的魔族名字。勇者大人曾经提过,魔族会起与魔王相近的名字表示尊崇。

      应该只是相似吧。

      后花园。

      伯特莱姆准备好红茶与甜点,准备好好来一次父子茶会。没想到莱特给他带来一个重磅消息。

      “父亲大人,我回来了。”莱特风尘仆仆来到他面前。

      “平安回来就好,莱特。你见到魔王了吗?”

      伯特莱姆估计这么短时间,他应该没碰上魔王。那鲁卡斯提及的金发少年是谁?

      “很遗憾,父亲。我这段时间在伯德镇徘徊,并未见到魔王。这是我作为勇者的失职。”

      “没关系,这不是你的错。魔王神出鬼没,他的属下经常找不到他。”

      伯特莱姆想起当年寻找魔王的经历,有点想笑。这场有去无回的生死战的主角——魔王,竟然在漫画书店与他们小队碰上了。

      谁会相信魔王为了一本漫画书,与他们大打出手呢?

      “原来如此,真是阴险的家伙。”

      同时,刚在房间坐下的达克尼斯打了一个喷嚏。“谁骂我?”

      “对了,父亲,我想带一位朋友去参加公主殿下的婚礼。”

      “小事,我会给鲁卡斯提的。他是谁?”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莱特提起朋友的话题。

      “是我在魔界认识的朋友。他叫达克,是个魔族。”

      ???

      达克?不会是那个叫达克尼斯·雷迪亚的狗东西吧?!

      “他是什么种族?”

      伯特莱姆知道魔族根据种族不同,大致分为人形与异形种族两类。魔王达克尼斯就是人形种。

      “我不太清楚,不过他有金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耳朵有点尖,其他就和我们没区别,还有长得特别好看。”

      果然是你!

      魔族大多是深色的发色和眼睛,金发红眼这么张扬的外表,整个魔族只有魔王一个人!

      伯特莱姆不解:为什么去讨伐魔王的莱特,却把魔王带回了家,还一脸郑重的介绍给我,你以为是带着未来老婆见公婆吗?!!!

      “晚上我会好好招待你的朋友。这段时间你过得怎么样,莱特?”

      “还不错。我和达克组成小队,去一些地方游玩,来之前他还带我去边境历练。”

      莱特拿出剑,迫不及待展示起自己的战斗成果。

      “你进步了很多,莱特。辛苦你了。”

      “多亏了达克,我一路上与很多魔族战斗,虽然断了2根肋骨,右臂骨折1次,左手腕脱臼3次,左眼有瘀血,但是我的进步真的很大!”

      “什么?!快让我看看!”

      “没关系,达克已经为我治好了。”

      “……达克……他没有参与战斗吗?”

      “没有,他在一旁指点我。他真的很厉害,发现了很多我未曾关注到的东西,告诉我很多魔法的事。多亏了他,我对魔法的掌握更熟练了。”

      伯特莱姆脸色不太好,内心燃起愤怒的火苗。

      达克尼斯·雷迪亚,你就是这么,照,顾,我儿子的?!!!

      “莱特,你先回去吃饭,洗澡,好好休息吧。我晚上会找你朋友好好聊聊的。”

      “好的,父亲。”

      莱特崇拜地看向伯特莱姆,不止一次夸赞他的品德。

      父亲果然跟传闻一样,平等的看待每一个种族。不愧是传说中的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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