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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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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董事长办公室出来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接下来即将是今天最重要的行程。
我跟凌昊约的是一个很隐秘的餐馆,这家餐馆位于一条很窄的小巷的深处,只能步行进去。那里的餐点不接受任何形式预订,到了就点,老板亲自做大厨,每天限量多少桌全看老板心情,当然我例外。
这家老板叫何姐,我经常笑她,别人开店是赚钱,她开店是烧钱。何姐店中央的雕花涂漆大墙上就挂着她龙飞凤舞草书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何姐四十出头却保养得特别好,不似市井妇人苍老,眼底却有四十岁的沉淀沧桑。她不是本地人,一看就是赚了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却早已厌倦红尘,跑来这里建个雅舍躲着捻指年华诗酒酿、琴心沁月锦云裁的。她眉眼间永远是雍容淡雅,不急不恼的。
我刚到电视台工作的时候有次采访偶然发现了这家店,那时我每早都四点钟爬起来去上班,竟发现她灯火通明开着店,之后我总爱去她那吃早餐,久而久之,我跟何姐之间便形成了某种默契。
我和她之间除了名字别的几乎不问,我随时到她就随时拿酒跟我喝。我不问她为何夜夜别人安眠之时灯火通明天亮方小憩,她亦不问我为何哪夜去她那与她通宵共饮哭得哀天抢地。我俩的友情纯粹得比她酿的杏花酒还清冽纯净。我很庆幸,能有这样一份几乎超越世俗现实的友情。
离巷子口差不多一公里我就停下车了,刚才情绪有些激动,我想平复一下,我愿意这样慢慢慢慢地沿着街道走。已经将近七点钟,天竟然还亮着,太阳烤灼了一天的水泥地喷冒着热气,云也闷闷的暗黄一片,不似正午蓝天白云。这里是离市中心较远的居民区,房子不是新建高耸如天的商品房商业中心,而是小家小户高矮参差不齐,有些墙壁已微微泛黄,铁锈斑斑的栏栅缠绕着浓绿的藤蔓,还有几朵红花点缀其中,风吹起来门还会嘎吱嘎吱地响。
我正发着愣,一个肉肉的小身体撞到了我的腿上。
“阿姨对不起……”这旁边是个幼儿园,五颜六色鲜艳却又带着稚气的墙画,还有一群刚刚放学在铁门内手舞足蹈等父母来接的小家伙。
眼前这个小女孩嘟着肉肉的小脸,大大的眼睛蒙上一层雾气,特别委屈的样子,可爱极了。
她的小奶音听得我都酥了,我蹲下身子揉揉她的头:“没关系。你的爸爸妈妈呢,怎么一个人乱跑……”
“他们……他们……”小东西四岁左右,怯生生的,嘀咕着说不出完整的话。
“思思!”一个女人往这边喊。小女孩马上扑进了那个女人怀里。“你怎么乱跑啊吓死我了,爸爸在那边等着呢,我们快走吧。”
应该是她妈妈来了。她跟着她妈妈往前咯噔咯噔走了几步,突然回头皱着小脸盯着我,还是有些胆怯:“阿姨再见。”她妈妈见她跟我说话,对我也报以十分友好的微笑。
真是太可爱了,连名字都和我有一个字相同。她可爱的小手握着妈妈的大手,应该是去找爸爸了吧,幼儿园喇叭里正飘着一首儿歌: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从来不吵架……多衬景啊,幸福的一家,可我的眼眶却有些湿润,这样平凡安稳的时光是我最憧憬但永远也无法得到的了。
从小父母就忙,来接我的不是我家的管家就是唐予墨家的助理员,现在这个家更是早已四分五裂。而我呢,幻想过无数次与凌昊会有一个温暖的小家,春天看满园花开风一吹花瓣碎碎落在手上,夏天在树下乘荫纳凉喝几壶茶,秋天可以摘果子吃,冬天就把自己包成球去踏雪寻梅看玉树琼花。然后在家门前挂很多很多灯,这样就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可我是燕雀,他是鸿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鸿鹄何能困于一方之林?于唐予墨更是不可能,我现在明白了从始至终我们都只是在一点点消磨从前的情谊。我对爱情已不敢有什么奢侈的幻想,生怕一不小心就跌得粉身碎骨……
我们约定在巷子口碰面。我到的时候看起来凌昊已经杵在那儿好一会儿了。天色已经变紫,黄色的路灯亮了起来像一团团光晕。他今天没有西装革履,而是蓝衬衫和卡其色休闲裤,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像极了大学时候的样子。
巷子的路是一块块大石头铺成的,高低起伏但每个面都相当光滑,小巷里微弱的白色灯光从石面反射,凌昊走在我旁边光一遮一掩,路有些窄我偶尔会擦到他结实的手臂,光晕漫进我的眼里我竟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倒流。
“哎呀!”路本来就窄灯光也暗,再加上我心不在焉的,竟踢到了一块石头边缘痛呼一声。
“小心!”一双有力的手扶住我。我脑子像被人拿杵子狂转了几下,眩晕空白了一秒,那手已经紧紧牵着我,“慢点走。”
他举着手机,一大束白光散落在地面,像一大片柔软细蚕丝,像川流不息的瀑布,我甚至能清晰地看到有几只小虫从光束的尽头飞过。透着光,我瞄到他认真看路的眉眼,仿佛这么多年我们都没有长大,没有变老,一股酸闷从胸口冲到头盖骨,我被他握住的手开始颤抖。
从前便是这样的,他便是这样牵着我的手在晚上和我一同走过小树林,那时那地方枝叶繁茂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划伤腿,他就是用这样温柔的语气对我说“慢点走”的……头像被人用棍子敲了几下,模糊得分不清今夕是何年。
直到“无记”两个大字在灯笼两团红光的照映下清晰可见,我才清醒过来讲手从他手里抽出来。何姐这个店名被我取笑过,一次喝酒的时候我打趣说,她是不是她心爱的人叫张无忌。她倒是怔了几秒说:“敢情我是周芷若,无计得爱郎跑来隐居了?”我俩哈哈大笑。
“来啦。”何姐笑眯眯走出来,画得细长精致的眉毛一挑扫一眼凌昊,“看来今年不用和我这老人儿喝酒了。”
凌昊看我一眼,我不去正视他,他和何姐点头问好便作罢。
“哪儿能啊,不和你喝哪尝得到地地道道的杏花酿。”我笑。
何姐笑笑又说:“这春天都过啦,杏花早已落败,现在只能酿杏果酒咯。”
“杏果多酸呐……”
“不过我酒窖里有的是杏花酿,保准够今晚喝到呛。”何姐手一挥,甩了甩头发,“特地给你留的,二楼,蓝玉间。”
“谢啦。”我冲何姐笑。
蓝玉,蓝田日暖玉生烟。相传吴王夫差的小女儿紫玉爱慕韩重,并想嫁给他,但没有成功,因此郁闷而死。韩重从外地游学回来你,前往她的墓上哀悼。忽然紫玉现出原形,赠送明珠给韩重,并对他唱歌。韩重想抱住她,紫玉却像轻烟一般不见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好一个惘然,人不在了情还在,未亡人惘然。那人都还在情却不在了,物是人非事事休岂不是更惘然?何姐这每间包厢都有个名字,每个名字里又都有个典故,文邹邹的,诗意的很。
“这真是个好地方。”凌昊端起白瓷杯大喝了一口杏花酿,“你经常来这儿?”
“对啊。”我低头用筷子挑鱼肉,“在电视台的时候凌晨四点的小巷,我每早都看。”
对面顿了顿,我抬头扫一眼,他略有震惊:“电视台主持人都这么早上班吗?”
我笑了一声:“一个新人刚入行就一打杂的,剪片搬器材做后期什么都要做,哪敢偷懒啊。”
“梦想真的很有力量,能让你这么勇敢地拼搏。”他赞许地对我笑。
“你更勇敢,只身去美国拼搏。”我喝一口酒,“对了,你妈妈现在怎么样啊?”
他脸色微变,肿怔了好一会才低低地说:“她去世了,就在去年冬天……”
去年冬天?就是我在瑞士的时候吧。我想那时他一定很难过,他是个大孝子。大雪纷飞,银发素裹,他母亲辛劳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他似是自嘲般扯起嘴角:“从前我觉得,只有我拥有一个更好的前程,才可以更好的照顾报答我的母亲。我从美国回来了,接她住了大房子,还请了人专门照料她,可她走的时候还是孑然一身,甚至在她去世前的一个星期,她叫我回家吃饭,我都没有做到……”
“节哀。你妈妈在天国一定还是以你为骄傲的。”
他又笑笑:“希望吧……”他低头吃了几粒饭,又半抬起头,“现在想想,也不知道过去是不是错了……但是思意,你对我而言一直都是很重要的人。”
嫩滑的鱼肉已经被我挑烂了,我还是夹不起来。“比你的事业重要吗?”我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