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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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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承临回到学校的时候是初十,简琳比他早到一天。
十五的时候简琳敲开了慕承临的房门,手里拿了东西,只不过不是红酒,是一袋速冻的汤圆。
“坐飞机之前特地拐到超市买的,要不要来一碗,元宵节跟汤圆更配哦!”
慕承临已经习惯了简琳这样,异国他乡的,能有个“老乡”陪在身边,说不出来的亲切。
简琳轻门熟路地去厨房煮起了汤圆,前后用了不到十五分钟,两个人在饭桌上捧着汤圆。简琳看着慕承临吃汤圆的样子,优雅,耐看。
也许世界上再优美的词汇也不足以去描述他的一举一动。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她想。
“承临,你有没有想过,再努力一点,争取早点回去?”简琳问道。
慕承临挑起汤圆轻轻吹了口气,“有想过。现在,也许想法更强烈了。”
“我就知道。”简琳毫不意外道:“而且你的理由肯定不单单只是思念亲人。”
慕承临放下汤勺,抬头看着她,不解道:“还能有什么理由吗?”
“我大年初一去看你的时候,你的小女友也在,她看到我,竟然没像以前一样吃醋,当然了,也许她吃醋我没看出来。”其实简琳有个不好的习惯,她紧张的时候喜欢撩头发,像是能缓解情绪似的。
她又撩了一下头发,“你们,和平分手?还是我这个美女对她一点威胁力都没有了?”
比起简琳的问题,他更关心的时候是简琳什么时候见到的兰又岚。
兰又岚一家大年初一一般都会去外省的一个舅舅家,十年来从未破例过。
“你什么时候见到的她?”他问。
“就我去你家的时候,又岚一家刚好出去,她看到我,跟我说那时候你们一家去姨舅家拜年了。我以为你会在那吃饭,准备走的,她又说,承临哥他们很快就会回来,他们初一一般只在家吃饭。然后她对我笑了笑。”似是有点不好意思,简琳脸色微微红了红,接着道:“她对我笑的时候,我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想想以前,她哪次见我不是怒气冲冲的。”
碗里还搁着两个汤圆,慕承临看了看,他其实不喜欢甜食,但是今天是元宵,以往姥姥也会在这天煮一大锅汤圆,硬是逼着他吃一碗,多年来他已经形成习惯,倘若有一年吃不到的话,浑身都觉得不对劲。
而今日的汤圆却有些难以下咽,他索性将碗推开,站起身,语气有些疏离:“我想回去,只是因为我想念亲人,没有其他原因。”
他们家和兰又岚一家和和睦睦相处了近十年,甚至比亲人还亲上几分。
兰又岚也是他的亲人。
“夜深了,简琳,你该回屋了。”慕承临道。
“那这碗?”简琳指了指碗。
“我会洗的。”慕承临下巴微抬。
“好吧。”简琳摊摊手,高跟鞋与地板的摩擦声响起。
走到门口的时候,简琳回头,那个男人似乎在神游,视线没有目送着她离开。
“承临,你那天问我在门口等得久不久,我跟你说不久。”简琳转身,扶着门把手,背着慕承临道:“其实我是骗你的,我等了很久。”
是真的,等了很久。
门被轻轻打开,然后轻轻关上。
整个房间似乎弥漫着汤圆的香气,除此之外,与往常无异。
孤独还是孤独,思念还是思念。
与往常无异。
慕承临打开手机,微信找到兰又岚,她的头像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大宝,憨厚老实的大宝。
“元宵节快乐。”慕承临发了这句消息。
十分钟后,兰又岚回道:“元宵节快乐。”
慕承临坐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加拿大比中国晚了十三个小时,若是搁在以前,兰又岚也许会发个委屈的表情,说元宵节都过了你怎么才想起来给我发祝福巴拉巴拉说一堆,然后又会笑呵呵的说什么没关系,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可以当作元宵节来过,然后霸道地让他每天给她发祝福消息。
他已经熟悉了兰又岚的套路,可是熟悉的兰又岚不在了。
就像加拿大比中国晚了十三个小时,他们俩明明呼吸的是同一天的空气,中间却隔了一道线,线的两端是两个平行世界。
兰又岚已经不愿意让自己的时间倒退了。
而他如今却想追着她的时间前进。
真是讽刺。
第三年的八月份慕承临得知了一个消息,他姥姥告诉他,兰又岚参加了一个文学比赛,获得了一等奖,还出了书。
慕承临想了解更多一点消息,奈何姥姥说的不清楚,只一个劲的高兴,又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回国。
他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父亲,问了父亲兰又岚出的书叫什么名字,笔名是什么。慕爸在微信里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他,末了拿着手机叹了口气。
慕承临上网查了下,勉勉强强查到一点点信息,但更多的,却是无从得知。
一个月后,慕承临收到一个包裹,寄件人是他父亲。慕承临打开包裹,是兰又岚的书,名字叫做《时光电影》,笔名叫做夜已凉。
名字取的真没创意。
慕承临摩擦着书的封面,封面上有一句话:你为了他努力变成他喜欢的模样的时候,可曾想过,只要是你,无论什么样子,他都不喜欢。
谁曾想过呢?
他随意翻了一下,在书的第十七页,有一段话:
我拿着这个圆柱状的□□问他,这个东西该怎么打开。他不耐烦的看了一眼我,又看了我一眼手中的东西,反问道:“□□?”
我点点头,“对啊对啊。”
“这个叫氧弹。一直朝一个方向轴就可以了。”
我根据他的意思试了一下,可依旧是打不开。
他拿过氧弹,拧了足足两分钟才打开。
这真是个磨人的玩意儿,我想。但是我内心却有那么一丢丢的小雀跃,如果允许的话,我很想去求老师将这个氧弹带回去“表”起来。
这件事情并不是兰又岚胡诌出来的,兰又岚大一的时候,慕承临大三,带大一实验课的老师身体出了点状况,院里本来应该调剂其他的老师来带他们实验的,可是那位身体出了点状况的老师却推荐了慕承临带他们。
院里答应了,一是因为化学院的老师确实“稀少”了点,而是因为慕承临确实足够优秀。
慕承临之所以对这件事情有印象,不是因为兰又岚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找他帮忙,而是因为能将氧弹说成□□的,有生之年他只见过这一个。
那时他是真的相信了,兰又岚是真的不喜欢化学。
她当年高考的时候理综263,一直吹嘘自己扣得37分里面至少有二十分是在化学上扣得分。
可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化学。
因为慕承临学的就是这个啊。
他记得兰又岚说过。
看一本二十来万字的书其实很快,慕承临只不过花了一个下午。
书里所说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他和兰又岚发生过的一点一滴,有些他已经模糊了,可是兰又岚记得很清楚,甚至连他在哪天穿的什么衣服说过那些话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合上书,兰又岚给这本书一个温馨的过程,却没有给它一个让人期待的结局。
这个想法让慕承临心跳了漏了一拍。
让人期待的结局……
他所期待的结局,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