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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犯了困的吴森煜也没力气挑选谁抱他了,吴勉从沈何启手里接过他的时候把他吵醒了,他迷迷糊糊睁眼看了看,又很快支撑不住眼皮睡了过去。

      吴勉掂掂侄子,说道:“沈何启,有生之年我居然有幸看到你母爱爆棚的时候。”

      沈何启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话,我一直对你父爱如山,你忘了?”

      女朋友日常任务认他做儿子(2/无穷大)。

      难得的蓝天白云,江边空气也新鲜得很,金铮不禁念了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勉回忆了小时候背过的课文,也背了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沈何启开口即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边野营,不如江边野/合。”

      又开黄腔。

      三个人正闹作一团,远远两个女生朝沈何启挥手,“加四!三加四!”

      沈何启闻声望去,对吴勉说:“绵绵,立正站好,老姨子们来了。”

      “她们叫你什么?”

      沈何启一本正经:“主人,尊贵的主人。”

      吴勉空出一只手拍了她后脑勺一下,“皮一下就这么开心?”

      “三加四。”金铮淡淡地开口,他当然是知道她的外号的,因为沈何启高中时代的朋友们也都这么叫她,不过见吴勉一脸莫名,他闭嘴不说话了,再解释下去恐怕不太妥当。

      沈何启接过话头,用了两个字就解释清楚了:“和七。”

      吴勉做好了准备迎接老姨子们的考核,不过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小插曲,因为他抱了个孩子,沈何启的两个朋友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了已婚男人,把金铮当成了沈何启的男朋友。

      两个人将金铮上下打量了几遍,“你就是我们三加四金娇藏屋的汉子吗?”

      金娇藏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沈何启的朋友讲话果然也都不走寻常路。

      金铮的内心毫无波澜,把他兄弟的马子当成他的,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波人马了。他懒洋洋地看了吴勉一眼,把解释的机会交给他。

      吴勉清了清嗓子:“那个……”

      两位女士向他看来。

      “我才是那个屋。”

      “那你抱着的这个崽?”

      金铮简洁明了:“我的。”

      让误会来的更猛烈些吧。

      *

      集齐五个前任,就能召唤神龙。

      这句话是当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疯狂冲进沈何启怀里时,沈何启捧着元宝毛茸茸的狗头想到的。

      一伙人好不容易全部碰头,研究了半天帐篷才搭起来,摊着餐布摆好水果零食和蛋糕,还没吃上两口,随着几声惊呼一道黑影闪过,一地的吃食被撞得乱七八糟。

      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搞得所有人都懵了。

      沈何启艰难地阻止着元宝的舌头在她脸上热情乱舔,“元宝,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50多层高的楼体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她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外头大楼上的求婚字幕还在亮着,讽刺至极。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

      金铮。

      这个名字简直让叶洋有条件反射,他转到一半的身体硬生生停住了,他终于见到了这个他无数次想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比不上的男人,不过他也发现金铮不是和沈何启挨在一起的。

      他的潜意识还是想保护她,也不过是一瞬间他的眼神就从金铮身上移开了,快到几乎没有多少停留,他对着沈何启冷声道:“沈何启,我敬你是条情种。恭喜你如愿以偿。”

      其他人都一脸莫名,金铮却遍体生寒。

      叶洋拖拽着一步三回头的元宝走了,沈何启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发现气氛安静到诡异。“想问什么?”她开门见山,语气轻松。

      想问什么?那吴勉想问的可太多了,他都不知道从何问起了……

      “不问拉倒。”

      吴勉早就发现沈何启这个人,越是在乎的事情越是表现得漫不经心,其实她现在整个人已经处于极度紧绷状态,随时准备破罐破摔,他问1她能给你说出10来。他咽下所有的疑虑,给出了一个求生欲极强的回答:“没什么要问的,你要是喜欢哈士奇的话,我也给你买一条。”

      “……”

      爱情真是教人鬼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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