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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麦 到是许某人 ...

  •   到是许某人的反映比较奇怪。在“午夜狼吻”事件之后,他开始比较少得对我翻白眼,说话也变的斯文有理了许多,大概是内疚所至吧。
      许某人的“温良恭谦让”反倒让我嚣张起来。有时候我会禁不住由衷赞赏他:“许某人,我发现你真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结果自然时遭几个白眼,不过换来的好处,就是他家的沙发随便躺,他家的东西随便用,他煮的好吃的可以随便吃。若不是看过他看洛神痴迷的目光,还真的会产生他在追我的错觉。
      “许某人,你这是在破坏我的减肥大计划!”我一边吃一边抗议。
      “减肥?你没希望了。”许某人眼也不抬,一盆冷水泼将下来。
      “许某人,你说话这么毒,小心下地狱!”
      “你也去么?”
      “我去干吗?我当然是好心有好报,上天堂去的!”
      “你不去,我也不去!”许某人小声咕哝着,转身去端汤水。
      我的手机不是时机的响了起来,等我神采奕奕的挂上电话,许某人的眉头已经打起结了。
      “别这么小气嘛,卖你个好消息,我教好运了,有人要请我了,嘻嘻,我的工作很快有着落。”我得意洋洋,想不到那个麦当劳还真的会打电话给我。
      “我刚刚好像听见,人家要请你去赴鸿门宴吧!”许某人的嘴巴一点都不饶人。“什么人?”他继续追问。

      麦当劳是我给江芸望起的绰号。原因无它,只是第一次认识他是在麦当劳。麦当劳是个小开,听说他的家族经营机械器材历史悠久。他和danis是同学。他于danis同病相怜的一点,即他们有华人的血统,却不大会说中文这一点,让他们两个成为不错的朋友。
      麦当劳虽然是小开,但脾气还不错,也很绅士。第一次在麦当劳和danis他们一起吃饭时,还主动帮忙端茶到水。不过算留下深刻印象,还要算我的一次“英雄救美”。
      麦当劳身价不菲,又风度翩翩,自然会有许多美女环绕。只不过如果同时被3个美女围起来,被吃豆腐的事,恐怕麦当劳也会避之不及的。这个事实,是我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骑单车慢悠悠的独自回家的路上发现的。
      那个露天咖啡厅的布局还是挺不错的,午后的阳光照在麦当劳尴尬的脸上,让我可以看见他额头的汗珠。当我看到他从认出我的欣喜迅而转而求救的目光时,我当机立断的冲进了咖啡厅。
      受制于自己蹩脚的演技,我在现场的戏份是简之又简。我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众美女得以回神之前,抓起麦当劳的衣袖就往前跑。离开咖啡店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是手脚都发抖。倒是麦当劳,在众美女消失在视线以外以后,线的镇静自若,开始对我的表演评头品足。还好我有自知之明,并不奢求出场时的光艳四射。整个剧中,我只不过扮演了一个蹩脚的绑匪而已,达到目的就好。无论对于英俊的麦当劳,还是对于他的不敬评论,我都没是么兴趣。我趁麦当劳要开始演讲之前,不客气的打了个哈哈,骑上了我的单车。
      不管怎么样,麦当劳还是感激我的。所以当他听说我要找工作的时候,就自告奋勇的来帮忙。这个鸿门宴只是他们公司的一个内部的party,他要借这个机会介绍我去认识一个部门经理,那里或许有我的位子。

      当然关于我拙劣的演技我是不会坦白给许某人的,免得我的耳朵多受屠戮。当我眉飞色舞的讲我的英勇事迹的时候,许某人已经投来不屑的目光。
      “不过麦当劳还是真得挺靓仔的!”我不怕死的又补充了一句。
      “有我靓仔么?”许某人更加不屑,嗤之以鼻。
      “都很靓仔啦,不分高下。”我中庸的态度,却惹来许某人的强烈不满。为了睦邻友好,我被迫接受,有他开车陪我去“鸿门宴”的严重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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