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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带血的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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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所有事都得付出代价,那代价又总比你得到的多一点,我们永远得不偿失。
次日醒来时,天已微暗,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但秦泽却不在屋内。
这家伙发烧也不好好呆着,又跑哪儿去了。
略带失落地起了身,却发现桌头放着一张字条,是他的字迹:懒虫,起来后给我电话。
我依言给给他拨了电话,那头传来他愉悦的声音:“终于起了?”
“嗯。你退烧了么?怎么不多休息休息?”
他笑,“说得也是,至少该等你睡醒,来个拥抱、接吻、缠绵。”
有心思开玩笑,看来病是好差不多了。
“别太兴奋,担心再发一次烧。”我红着脸说。
“是是是,你饿不饿,我请你吃饭,算作答谢。”
饿,当然饿,不止肚子饿,精神也饿。
“在哪儿?”
“街心公园门口,带你去个好地方。”
此刻,虚荣心自脚底往上升,接着朝东西方伸延到双臂再冲向脑袋,很难自控。
“去哪儿?”忍不住追问。
“到了,你就知道了。”
呵,他还卖关子。
“对了,你喜欢玫瑰还是百合?”他问。
咦,要送我花么,我掩饰不住喜悦,脱口而出,“玫瑰。”
“好,一会儿见。”
一挂断电话,我就将衣橱里所有衣服都摊到了床上。
多久不曾这样雀跃?身体软绵绵的、手心在冒汗、整个人既惊还喜······这就是所谓的恋爱了。
和唐瞬分手后,原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谁,感谢上帝,我尚未完全丧失爱人的功能。
半小时后,我审视着镜中的自己,面孔上化淡淡妆,益发显得浓眉大眼,皮肤光滑丰润,像是闪出光芒来,身上是那套最爱的纯白套裙及高跟鞋,360度环视效果还算满意,这才拿起皮包出了门。
坐着8路公车,随着车身的震荡而微微摇晃,脑细胞才逐渐活跃起来,想象着秦泽拿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在公园门口等着,可惜,现在没下雨,若恰逢细雨时节,有伞没伞,总给人儒湿温柔的感觉,那画面一定极美,亦最容易打动女人心。
我为自己难为情,一定是很寂寞了,不然不会如此沉醉起来,我希望他能把我当公主一般看待,哪怕只有今天。
到了目的地,老远的,我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人,手上不是一大束玫瑰,只是一支罢了,我莞尔,这个小气鬼,不过,有什么关系呢?
我觉得晕眩,睁不开双眼,心跳,胸口作闷,疾步朝他奔去,人来人往间,我看到的只有他的侧影,他模糊而显得特别温和的面容,手指间升起的一缕淡淡的轻烟。
突然,我觉得渴极了。
这时,迎面走过来一个戴墨镜的女子,低着头,急匆匆往前,擦肩而过时,意外地向朝我倒了过来。
我下意识伸手扶住她。
“啊,对不起。”她低声道歉,冰凉地扣住了我的手臂。
我微笑道,“没关系。”
等等,这声音。。。。有点熟。。。。
刹那间,我感到体内的血液流动开始缓慢,空气里弥漫着粘稠腥甜的气味,奇怪,为什么有些温热,又有些冰冷?
我不禁垂下头去看,鲜红的血顺着洁白的裙子往下流,有一把匕首插在左下腹部上,笑意一时无法收敛,仍然滞留在面孔上。
墨镜后藏着的是张惨白的妩媚的脸,竟然是林雨如!
我心内闪过一丝恐惧,这女人是疯了么?
她的眼底的淡漠和绝望奇异地变幻着,似笑非笑,一字一字地说,“我只是不想一个人痛,这种感觉太孤独了。”
我抬起手拼尽最后的力气推开她紧贴着我的身体,大量的血自腹部汩汩涌出,一下子把附近所有的东西染红,所有的瞬间只不过短短三秒钟。
我把手捂在伤口上,想朝秦泽的方向逃跑,想向他求救,但整个人却慢慢地倒下去,一种逐渐丧失分量的无力,好象在悬崖的暴风中行走一样,周围有人在尖叫,许多惊慌失措的脸在视线里模糊晃过。
隐隐约约间,仿佛听见了秦泽的呼唤,在黑暗扑过来之前,我轻轻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