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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二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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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用“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段俗语来说明人在落魄和发达时所面对的两种人情,从而用来鼓励人们奋斗不止自强不息的革命情怀,免得人嫌狗弃。
林至以前虽然觉得这句话十分正确,却并未设身处地的感觉到,如今他丑了,对于这句话他有了更深刻一些的理解了。丑在闹事无人知,美在深山远名扬。当初那些口口声声对着他唱十年、当你老了的爱慕者们,如今就跟曾经傻缺时干的事似的,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在大家视线里的感觉怎么样?”没有了人帮忙占座,和小妖默默无语的坐在餐厅的角落,感受着几份带着怜悯情感投射过来的视线,林至耸了耸肩:“很爽。”
这是真话,没有爱慕者疯狂追求的日子真的很好,至少出门不用害怕被人尾随了。他又不喜欢她们他们,拒绝一次又一次的,还要不伤害别人的自尊心,这技能恕他真的刷不满。
“切!”小妖十分不屑,只觉得林至这是口不对心。
“真的,我又不喜欢她们,被她们这样那样的追求,我也很烦,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也分不清楚他图的是什么?现在好了,如果以我目前的容貌,别人能喜欢上我内在的话,那绝对是真爱。”
“可能吗?”小妖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林至道:“孔雀求偶都知道开屏展现自己美丽的一面,更何况从古至今喜欢美人的人类啊,我们还没有高尚到择偶挑丑的来的,就算丑,那也是人家有才有钱,现在的社会这么的现实,节奏这么的快,谁有时间去接触你的内在,再说你也没什么内在才华啊!”
“滚。”林至瞪了小妖一眼,美丽的桃花眼在镜片的反射下,灼灼其华。
“我觉得我能找到。”
“切,打赌要不要。”被林至漂亮的眼睛闪了一下,最终又被这人满脸青春痘治愈了心灵的小妖拍手说道:“赌这学期的晚饭,输了要让我蹭一学期的晚饭。”
“行。”觉得这赌约不是很过分,林至拍板算是定下了。
和小妖结束了饭桌上这场不是很愉快的谈话后,林至觉得,以后在学校吃饭他还是独来独往得了,他需要给他未来的另一半有一丝可趁之机,他就不信他找不到不图他貌只图他内在的女朋友。如果每个人都把颜值看成择偶第一位,那这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人都不用结婚了。
为了找到女朋友,林至甚至还报了两个社团,古筝社,和户外运动社。报古筝社是为了让人发现他有才华的内在,报户外运动社是为了通过参加户外活动在日常相处中和某人日久生情。
林至的这两个决定还是很正确的,因为在他参加古筝社一周后,他有了第一个追求者,是一个学姐,这个学姐长相平平,但身材很好,为人看着也很和善,自从林至开始在古筝社表演节目后,这位学姐是天天都来。每次来还给林至带礼物,把林至感动的不要不要的,第一次感觉被人送礼物是这么的美好。
为了纪念变丑后遇到的第一个追求者,在一次古筝社业余表演结束后,林至主动请了给他送护肤品的学姐吃饭。
吃饭的地点约在校外的西餐厅,因为紧挨着学校,西餐厅的生意特别的好,吃饭时也能遇到三三两两面熟的同校校友。
在一个空闲的位置坐定后,林至想着一会儿该怎么和学姐相处,以前他好看的时候,都是别人想着怎么和他相处,现在他丑了,别人不主动和他相处了,他就要学着怎么和别人相处。
抛去外表看透本质,这也是为人处世的一个本领。
等着学姐到来的时间里。左顾右看的林至遇到了一个熟人。楚深,他那深入简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舍友。
这人竟然带着一个男生过来吃饭,看那男生毫不避讳的对着楚深撒娇挑笑,一脸懵逼的林至感觉特别的玄幻。
楚深竟然喜欢男人?!
也就懵了几分钟,随着学姐盛装艳抹姗姗来迟,林至便把心思放在了自己的恋爱史记上。
“学姐要吃什么?”
“叫我林红吧,学姐学姐的,都把我叫大了,我吃牛排,你随意点。”学姐很是豪爽,这样的性格林至还是很喜欢的。
“哦,行。”点好了饭菜,看着一直对他笑眯眯的学姐,林至有些许一丝尴尬,他不知道说什么。
“你古筝弹的真好。我也喜欢弹古筝,只是小时候没有坚持下来。”沉默了几秒,学姐率先展开话题。
“我妈喜欢古装美男,特别喜欢会弹古筝的美男,所以就让我从小学了。”本来想说他妈想把他培养成古代美男的林至,突然想到自己目前的容貌,很是识趣的住了口。
聊了会儿天,林至看着学姐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白色的纸袋子递了过来。
“这是什么?”林至接过来一看,得,又是化妆品。这位学姐的爱好真特别,喜欢送别人化妆品。
“是这样的,我家是开美容院的,最近我们进了一款祛痘产品,用几个疗程后,能够去除脸上的各种顽固痘痘,这些是赠品,你回去试试,用的好我给你打八折,一个疗程也不贵的,也就几千块,你用的好了,皮肤好了,在学校里可以给我做个免费宣传,我看过你以前的样子,我家的出豆豆太可惜了,我家的产品一定能治好你的……”
“……”这人原来是推销护肤品的?一个疗程几千块,好贵!
看着学姐如此卖力的推销护肤品,虽然买不起可也不想立刻拒绝别人的林至只好接受了面前这袋护肤赠品。
回去将此事和小妖一说,看着小妖哈哈大笑的倒霉样子,林至踢了这人一脚,咬牙切齿的表示,他肯定能遇到愿意欣赏他内在美的人。
就在他们打闹中,楚深开门走了进来,对着他们点了点头,便神情冷淡的走进了自己的卧室。
“你知道我今天看到什么了吗?”林至小声的和小妖说话:“楚深带着一个小男生在西餐厅吃饭。”
“哦,怎么了。”和男生吃饭怎么了?小妖莫名其妙。
“举止亲密。”林至补充,顺便用手做了一个爱心出来。
“他喜欢男的。”小妖瞪眼。
“嗯哼。”林至耸耸肩,对这个结论表示肯定。
“那么帅,竟然喜欢男的。”小妖皱眉想了一会儿,眼神突然亮了亮道:“那就是战友不是情敌了?”
“怎么说?”林至有些不理解小妖的脑回路。
“你想啊,他喜欢男的,我们喜欢女的,那我们永远就不会成为情敌,不是情敌,那可不是战友了,以后可以和平相处了啊。”
“想太多了你。”林至无语的看着小妖道:“那些女孩子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也不是都冲着和人谈恋爱来的,有一种感情叫做崇拜,你懂吗?再说,如果喜欢男声的话,你就不担心你自己吗?”
“担心自己?”小妖拿起镜子对着他们二人照了照说道:“你看看我们的模样,再看看人家楚深的模样,需要担心吗?”
林至:“……”。
楚深喜欢男生这个事情在林至的世界里并没有留下太多的波澜,他们还是如同两条平行线般的各自走着各自的道路。
林至在路上偶尔也会遇到楚深和他的小男友,有时候是楚深带着他男朋友从他身旁驶过,有时候是他们一起散步,两人无惧他人目光,看着也是让人羡慕。
应该是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活,在寝室住的这段时间里,楚深从来没有带着自己的男友回宿舍,没有正式介绍过,冒昧问又太过唐突,林至因此也一直不知道楚深男友叫什么名字。
直到一个周六晚上,独自在寝室看书的林至懵逼的看着跑到他们宿舍准备跳楼的楚深的男朋友,这是他第一次知道了这人的名字,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了楚深的魅力。
“我牧歌那么喜欢他楚深,他竟然要和我分手,都没碰我一下就要和我分手,做梦,我死都不和他分手。我那么喜欢他,那么爱他,我不能失去他,我不要和他分手!”
望着撕心裂肺哭喊的美少年,林至心肝具颤的劝道:“冷静点,冷静点,我们这里是十楼,生命诚可贵,你可千万要冷静点。”
“冷静个屁!”在失恋的悲伤情绪下,美少年丝毫也顾不得形象了,他大声的对着林至道:“你去把楚深叫过来,告诉他,如果要和我分手,我就从这里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