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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曾料得,故人重逢 ...

  •   九州华胥众国,六族群凫称雄。飞禽走兽纵横,怪方奇术跋扈。
      流迢便是这众多国度里的一员。
      怎么评价呢?流迢方圆万里疆域,当属的上大国之域。那流迢国君长得也真是一表人才,礼仪风度,皆是上等。有一日设宴款待而不巧请了这位国君,从此让这位养在深闺的国君出了台。据传言,在席的女人见了他,可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在席的男人看了他,可恨他不是女儿身。仪态翩翩,面容姣好——这些词若是用在女子身上,倒也有股子妩媚气质,偏巧了用在男子身上,还是一国之君身上,倒显出这个国家的不同寻常来。
      可惜国君那头脑可不是那么一表人才——他近来总喜欢抛头露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与几个妹妹呆的久了,性子也有些子阴柔。平日里最欢喜做的事,莫过于去流迢一条街微服私访——穿上便服买衣服。于是,许多个早朝的清晨,诸位大臣总能看见他们尊贵的王,身着迷彩长裙,头佩玉环,浑身上下散发出彩虹的气息。
      不过这些也都罢了,顶顶有趣的,在于这举国上下,都对他们的国君为首是瞻,膜拜不已。
      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故事,似乎是自流迢建国以来,代代流传的风俗。在流迢,帝族楼氏乃是代代受人尊敬的种族,虽然我也不认为这有什么值得的,也许只不过是建国那天几个老头子推来推去,然后就把楼家推上了王位。要是那天正好换做是张家王家,想来现下崇拜的对象就变成了张氏王氏。
      我是流迢的长公主。
      十八岁之前,我并不曾回流迢。
      所以,当我回到流迢时,故事已经变得不可逆转的搞笑。眼看着这世人审美越加扭曲而自己却无能为力,我唯有叹息。当然我不仅仅叹息审美问题,我叹息的更是整个流迢的没落。
      王不善,臣不谏,百姓不知死活。
      这就是我十八岁那年归国时,对流迢的直观感受。除了惊叹在这么严酷的环境中人民群众犹如春笋破竹,犹如小强一般的生命力;我更为惊叹,这个国家,怎就完好无损地存于世间八百年之久?
      然而这世间总有法子刷新一个人的下限。
      我的皇弟便是前面那位,阴柔的国君。
      他名字也取得挺妖娆,叫楼兰。
      彼时他坐在凉席上,旁边一左一右两个豆蔻年华的姑娘一人一片西瓜哈密瓜往他嘴里送。他见我盯着那两个姑娘看,居然还兴冲冲对我说:“皇姐,你要好这一口儿,这两个人就送你了!”
      被我打了出去。
      据宫里人传言,我那日特威风地夺过了执蒲葵扇那小姑娘的大扇子,一挥扫帚把人家几个豆蔻少女赶了出去。那形象还越传越偏,到最后我简直就像是一“衣着华贵的孝天犬”,大有一股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质。至于为什么皇宫里人因为这句话普遍认为我约莫是个两百斤的胖子,估计就是因为他们文化程度不高。
      我说:“皇弟,政事荒芜,你还在这里吃瓜。”
      他朝我笑一笑:“皇姐,你也知道流迢离亡国之日不远了?那还不如且先逍遥自在一会儿。以后再说以后的话。”
      我竟无可反驳。
      然而又恍然大悟,流迢今日,可不就是几代的楼兰造成的么?
      我那皇弟,此刻想来,也确有一股子超脱世俗的气概。这本身倒也无可厚非,只可惜了他出身帝王家。这就好比他原应出家,可临末了又不愿意,因为他想吃肉。
      楼兰问我:“皇姐今日回到流迢,对这里有什么不满么?”
      我想,不满可多了。但坐在高位那人不仅仅是我的弟弟,他还是流迢的天,是百姓膜拜的对象。换句话说,我可以去整治他身边那些宫女而且天下人对我一句怨言也没有,但我若是激怒了他,只怕是天下人的唾沫星子都足够我游泳了。有些话,我可以对我的弟弟说,但绝不是对眼前这个彩虹一样审美独特的男子说。
      我说:“风月以为,如果能把我宫里那些太监宫女全赶走,便是再好不过了。”
      我十八岁那年归流迢,二十岁那年见证流迢亡国。
      我出生于流迢,然而由于在我之前尚还没有王子出世,母后怕自己的地位失了宠,故而坚持在临盆一个月后爬上了父皇的床。三个月后,她再度怀孕。又十个月,她生下楼兰。而我,就在这一片忙乱中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送去了九韶当质子。
      这倒也挺讽刺。因为两年后,灭了流迢的,正是九韶。
      是时,九韶世子季若渊,率领城下乌黑黑一片兵马,君临流迢。他那时下了战马,不紧不慢地抬起头,对城墙上我的皇弟谦谦地一笑,道一句:“久闻流迢国君大名,今日终于得以一访。”
      谁都知道国要亡了,谁都知道他这淡淡一声“一访”之时,也就是流迢的鸿门之日。
      然而那又如何?
      一个国家,尤其是一个大国,其实从根本上来讲并不那么容易崩塌。可是当这个国家内里腐败,徒有外表虚名,那么便是蝼蚁也可以覆灭了它。更何况是势力足以与鼎盛时期的流迢匹敌的九韶。
      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这场梦几百年时光刹那蹉跎。
      我没能见到那般惨状,血光冲天,战马嘶鸣,兵戈交错。大厦被风吹草动百日也不易崩塌,可若当真一朝崩塌,也只是刹那而已。我是来不及亲见那庞大的古老的国度,依稀走向灭亡的全过程,不见那流迢境内,百姓四处仓皇地奔逃。
      楼兰,流迢之君,我的皇弟,在万马齐喑,乱箭迷离之前,便从从容容地从城墙上走下来。
      我随他回了流迢宫。
      流迢宫,最后一天的流迢宫。我不得不去完成师父予我,流迢与我的的嘱托。
      师父名叫秋云迹,是正正宗宗的移民,他在流迢出生成长,却空有一心抱负报国无门,于是凄凄地背上行李,去了它的邻国九韶。
      以上是他惊心动魄催人泪下的自我解说。其实我觉得,他也说得大差不差,只不过有些细节被故意忽视了。比如说——他在流迢面对昏君想要暴起推翻圣上自己做皇帝,计划书都写好裱起来了。然而不当心被圣上的人听见了,也怪他运气不好,圣上那天正好被哪个嫔妃拒绝了,心情不大好,正欲拿哪个大臣开刀,他就乖乖地把头递上去了。
      他就这么被从流迢赶了出来。又因为各种因缘巧合得知了我这个落魄在外的贵族公主,早年的磨难也抹去了他的傲气,于是他觉得,自己既然不能自己为国捐躯,为国儿女捐才也是可以的。
      师父在我十八岁那年归尘。那一年秋天格外萧条肃穆,他的骨灰随风飘散在满天满地的落叶里。
      九韶国国君见了我,再看看那枯黄的落叶,终究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说:“流迢帝姬,你回去吧,带回秋先生的骨灰。他一生始终忠于他的母国,孤曾多次想让他教导教导若渊,但是他只收了你为徒。因为你和他一样,都是流迢人。孤敬佩他的忠义,纵容也惋惜天妒英才。”
      那个五十多的九韶帝王,我在他身上仿佛看见了他对师父英雄相惜陌路相逢的错觉。在那样一个悲伤的秋天 。
      我觉得师父得到一个这样可以说是来自敌人的评价,也算是得了一知音了。只是他没能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与那知音惺惺相惜。
      我奉师父之命,将上古秘术三生引封在三生石中。
      我不知道师父是从哪里得知的皇家秘术,反正他有一本小册子,里面专门记述了三生引。
      只有帝族才能动用三生引。
      于是他让我学习,以此让三生引传续下去。按他的话来说,就是“三生引不灭,则流迢不灭”。
      我的血,是三生虚妄最好的引子。
      三生引是上古华胥秘术。引者滴血入琴,每弹奏一个音都要让一滴血流下琴里,融进谱里。
      一首曲子要弹多少个音符?三生引几乎要耗尽引者的性命,以此来换得一场回忆,三生的回忆,过去,现在,未来。
      只不过这回忆,也是一场幻境,梦醒来后是是非非,一切如故。
      师父没能见到我引三生之时,就像他也没能见到流迢亡国之日。
      楼兰对我说我:“姐姐,你若有心于这流迢,不妨引三生封三生石。”
      我说:“我知道。”
      他似乎也并不疑惑,点点头,似是平静极了。
      他说:“姐姐,你比我那些皇妹们要清醒成熟太多了。现在,她们怕是正攥着首饰品四处逃窜。”
      我笑了笑,说:“谢谢。”
      他又说:“姐姐,若你我有幸从这亡国之灾中逃脱,你非公主我非王,我们就做寻常的姐弟,浪迹天涯也许也是好的……”
      我在那一瞬间第一次感受到他身上的落寞与孤独。
      他再次重复:“姐姐,此后世上无流迢长公主,亦无流迢之国君。你答应我。”
      我说:“我答应你。”
      然而我们谁也没有急着做什么。
      我并不觉悲伤,我想他也不觉得。一个国家的没落,早就在很久之前便埋下伏笔。今日这样的结果,说不定于天下万民,是大喜之事。
      他问我:“姐姐可认识季若渊?九韶世子季若渊?”
      我笑道:“认识的。”
      然而那又如何呢?便是认识,我也阻拦不得九韶灭流迢,亦挽不回流迢注定的灭亡。
      我说:“楼兰,你且离我远些罢!这三生引,是会让人产生幻觉的。”
      一把琴,七根弦。
      悲哀逆流,不入百年盛世。
      血一滴滴从指间流下这琴间,刹那间融成了冰霜。我恍惚间感觉到十指连心的疼痛。然而终究也不过如此,比不过亡国之痛。
      隐隐约约听见战马嘶鸣,百姓四处逃窜,惊如脱兔之声。
      我身为流迢长公主,记忆中最后一个片段,便是曲目戛然而止,血流在地上凝成画卷,楼兰,毫不犹豫地闯入三生幻境中。
      他说:“姐姐,楼兰终究是流迢的亡国之君。”
      我忍不住心口一阵闷血,倏忽间咳在手心里。三生引被打断,我未引的三生尽数反噬到自己身上。
      犹如千刀万剐,一寸一寸严寒,将那亡国血腥之气,尽数侵蚀骨髓。
      我遥遥地见了面前熟悉的玄衣,再也忍不住咳出丝丝血迹,斑斓映在那玄衣上,映着模糊的人影,还有小狐狸吱吱的悲鸣。
      最后连光影都渐渐黯去,疼痛已经麻木了感官,营造出一抹幻境。
      我竟是笑了笑。
      竟是故人重逢。
      不曾料得,我一身血染荼蘼,在最狼狈的时刻,与故人重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不曾料得,故人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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