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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四天三夜(10)- 瓶子的故事 ...

  •   可想而知,那天的晚自习,我是不可能静下心来好好看书的。虽说我跟瓶子前一天刚见过面,却没有找到机会跟她好好聊天。那几节晚自习,便成了我跟瓶子交流的好时光。
      从初一开始便和我同桌的瓶子,跟我的闺蜜情曾一度热烈到,超越少男少女之间的爱慕之情。彼此都是对方生命中,特别重要的存在。我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因为我是那样喜欢瓶子。跟她牵手,与她拥抱,甚至幻想着跟她亲吻。好多次,瓶子都因为我对她的突然袭击,笑着骂我“色狼”。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憧憬未来,一起分享着彼此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因为她,我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网络世界认识了NC;因为她,我跟NC从网友变成笔友,并开始了书信往来的日子;因为她,我开始了解村上春树和他的《挪威的森林》;因为她,我爱上了孙燕姿和燕姿所有的歌曲;因为她,我知道了当时热播的所有韩剧;因为她,我认识了NBA里的“篮球飞人”——科比;因为她,我大冬天里也只穿一条单裤,不惧寒风凛厉;因为她,我尝到了痛经的滋味并被其折磨了好多年,直到懂得保暖对女生的重要性……
      初中三年,我们共同度过了太多的美好时光,拥有太多共同的成长记忆。我们最终一起考上了小城里最好的高中,却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最初的一个月里我们很少联系,我一度以为我俩的闺蜜情会渐渐淡却,却丝毫不懂得去作何努力。
      在感情的世界里我一直都是如此,不管我有多么在乎你,我也不懂得如何去努力维系。但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主动,只要让我感受到你浓浓的爱意,我一定会加倍还给你。
      开学一个月后的某个上午的大课间,瓶子满脸灿烂笑容地出现在我的教室门前。她站在门口热情地向我招手,呼喊我的名字,另一个手里拿着一个非常精致的本子。我看到瓶子,眼睛顿时一亮,立刻放下手中的书本,向她奔去。
      “你怎么来啦?瓶子。”我满脸惊喜。
      “我来找你啊,再不来你都要把我忘了。”瓶子一脸委屈地向我嗔道。
      “怎么会呢?咱俩在一个学校里,随时都可以见面啊。”我安慰瓶子,心里却满是愧意。
      “怎么不会,我都多长时间没见到你了?你在一楼,我在二楼。你在西边,我在东边。我根本就见不着你!你都不去找我。”瓶子像是受了冷落的妃子,满心满眼都是哀怨。
      “我不好意思上去找你嘛。你班同学,我都不怎么认识……”我喏喏地解释。
      “知道啦,没关系,我不怪你。不过,我最近一直在为咱俩见不着面发愁。为了继续咱俩的友谊,我想了一个好主意,你必须配合我才行!”刚才还一脸委屈的瓶子,突然一脸笑意,故作神秘。
      “什么好主意?你说,我肯定配合你。”我立刻向瓶子表起决心,态度诚恳。瓶子是我彼时最重要的朋友,我不愿失去她。
      “喏?我昨天特意去买了一个本子,以后我们一人在这个本子上写一天日记,分享彼此每天发生的点点滴滴,然后大课间的时候我们交给对方,顺便聊聊天,那样我们就不会疏远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棒的主意?”瓶子献宝似地举起手中的日记本,那样子显然很为自己的好主意得意。
      “哇!你也太聪明了吧!这主意你都想得出,真厉害!好的,你放心吧,我一定会认认真真去写的。保证把我每天发生的事,外加心理活动,一滴不漏地告诉你。”那一刻,我真的被用心来维系我们友谊的瓶子感动了。
      她真得很在乎我,很怕失去我,这种被在乎的感觉美好的让我只想好好珍惜她。我也打心眼里不想失去她,我还没有遇到可以替代她的朋友。尽管我已经在新班级里,结识了一群新的小伙伴。
      不得不说,瓶子的主意实在是太棒了,一个本子不仅让我俩的心紧密相连,也把我们俩拉得更近。每天我们都要因为交换本子见上一面,聊上一会儿。我们这样子坚持了一年,本子写满了一本、又一本……差不多写了四五本,我们的友谊终于战胜了距离。
      高二分班,我跟瓶子在文科班重逢,终于不再需要笔记本。但我却觉得高一那段时光,甚为美好难忘。那是我们用心在交流的一年,两个女孩子最纯最真的友谊用这种特别的、无比温暖的方式得以保温。这种感情,无可取代。事实证明,两个人离得再远,只要用心交流着,都会觉得很近;否则,即使天天相见,也与陌生人无异。
      我和瓶子直到高二下学期,才又一次坐在一起。瓶子的同桌被调走了,她旁边的位子因此空了下来。耐不住寂寞的瓶子,一遍遍央求我去陪她。而我当时的同桌,却是一个对我很好的姑娘。我纠结了好几天,最终还是选择了瓶子,辜负了彼时善待我的同桌。
      在新人面前,我始终念旧。爱情如此,友情亦然。毕竟,瓶子陪我走过了那样长的一段路,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没有人可以代替。在她需要我的时候,我不会视而不见。而我那位可怜的被我抛弃的同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她不曾怨我,我却始终觉得亏欠。
      我选择瓶子,是念旧情,更是因为我们之间充满默契。跟她在一起,交流起来更简单,也更舒服。瓶子是个聪明漂亮充满灵性的姑娘,跟她在一起,我的生活满是未知和精彩。我喜欢和可以让我汲取养分、不断进步的人在一起。尽管她时常任性跟我发点小脾气,但每次冷战,低头妥协的总是她。我脾气很好,基本不发火,可冷战起来却是无人能比。哪怕心里一万个在意你,一万次原谅你,我也会硬撑着等你先找我和好。我一定会既往不咎,宽大处理。谁让我没真地放下你。
      浩然,是瓶子高二时看上的一个男孩子。他比我们高一级,在楼上读高三。瓶子爱上浩然最初是因为浩然有一头特别漂亮的黑头发。每天都洗地干干净净,飘逸无比。在人群中很是耀眼。起码在瓶子眼里,很耀眼。尽管瓶子有几百度的近视,却总能不戴眼镜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她喜欢的男孩子。从初中时的Apple,到高中时的浩然,再到后来的小鸟……我总是被迫跟瓶子一起欣赏她迷恋的男孩子。
      凭良心说,180cm的浩然长得挺帅,打扮也不土气,但在人群里一定不会吸引我的注意。我比较看重一个人的气质,无论男女。不一定很漂亮,但一定要有闪光点。我喜欢由内而外散发光芒的人。说到底,是要有思想,有个性,有特点,有品位。浩然,充其量只能算是有外表,人也不坏。瓶子喜欢就好,只要人好,我不会阻止她的追求。何况瓶子那倔脾气,谁也阻止不了。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瓶子是高智商的美女,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一封情书便把浩然拿下。还让浩然受宠若惊,颇有中了大额彩票的感觉。很快,瓶子就跟浩然走在了一起。浩然对她疼爱有加,百依百顺。瓶子跟他在一起很幸福,却总觉得日子过得平淡如水。
      先我们一年毕业的浩然,此时已在外地N市上大学。为了见瓶子,浩然愣是省吃俭用,一两个星期便坐上四个小时的火车,出现在瓶子面前。节假日更是不必说,“十一”这种小长假,浩然自然是要回来的。
      跟瓶子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飞快。我俩还没聊尽兴,放学的铃声便响了。我赶紧收拾书包,跟瓶子再见。毕竟,跟瓶子可以天天见,NC在我家的时间,却只剩下最后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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