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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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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九点的都市已经很辉煌。罗南走在汹涌的春熙街上,每一个转眼都是灯红酒绿。她走了这条街快二十年,上学和工作都要经过,发展速度就像磁悬浮列车一样快。九点的罗南洗心革面,脱下了呆板的职业装,套上了新鲜欲滴的草绿色大长裙,细长的脖颈上面戴着不太上档次的珍珠项链,还好,非专业人士看不出瑕疵。她大学念的是档案学,大学老师说以后不为国家机构服务,就没脸见她,罗南深信自己毕业后会顺利地进入国家机构,谁也没想到第一项要求就是博士或硕士学历。人才济济的求职市场里,她的炙热快速冷却,为了生存,她投身到娱乐传媒公司当助理,忙的时候累的像狗一样,只有周末才有喘气的时间。毕业以后她痛下心来留在了与她朝夕相处的城市,心痛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去了广州,一座更为光怪陆离的沿海城市。他不想勉强自己待在勉强的内陆城市。罗南同意了他的选择,毕竟他是雄心勃勃的男孩,不是所有的男孩都会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懂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以,她愿意等。
有句话说的不近人情,宁愿在异乡漂泊无依,也不愿在故乡摇尾乞怜。陈觉就是那样的人。罗南从来没问他为什么一定要去广州。
她像一缕春风地飘在人群里,四周都是与她无关的热忱,这让她想起了三年前那趟往东去的列车,那一次她也是在喧哗的人流里,旁边是陈觉,他把她埋在炽热的胸口处,说:“傻瓜,我会回来的。”她听见他生生不息的心跳。列车钟声提醒的时刻,她惶恐地抬起头,笨拙地挤出笑,说:“好了,你走吧。”他摆了摆手,只留一个越来越远的背影给罗南。那天晚上,她隆重地失眠了,闭着的眼睛里都是消逝的过往,陈觉的模样在冥想中一片模糊,列车在靠近她心脏的地方轰鸣、行驶、拉扯。
她不喜欢那样的告别方式。触景生情一贯伤神,她低头地看了一下表,九点十五分。朋友还在等她的到来,空闲时间她们约定小聚,像更年轻的时候那样,倒不是说她们老了,但相比过去她们的确流失了一些青春。穿过鱼龙混杂的几个街道,她来到了那个日久生情的火锅店,林晶晶操着一口红唇凛冽地站在发光的灯笼底下,“罗南,来晚了,自罚一杯。”她朝罗南的方向喊起来,食客们抬头一望,又意兴阑珊地吃起来,罗南抱歉一笑,她感叹林晶晶的声音和十九岁的她一样的酣畅淋漓,岁月从来没有侵袭过她。
包房里围着七个人,其实与罗南真正交好的只有林晶晶,其他都是萍水相逢,大家都想在风华正茂还未完全消退的时候多遇上一些人,好打消生命的无聊,罗南明白。林晶晶一本正经地将所有人一一介绍过去,罗南都露一个礼节性的微笑,最后戴眼镜的男人伸过手来,认真地打招呼:“你好,我是晶晶的朋友,王一鸣。”把手递上去的瞬间,罗南戏谑地问:“男朋友?”晶晶打断了她,嗤笑道:“朋友,公司的新同事,想什么呢。”罗南把手一抽,在众目睽睽下如鱼地饮完半大杯啤酒,以表歉意。冰凉直穿脾胃,那是一种豁然开朗的绝佳体验,就像沉闷夏日傍晚之际的暴风雨,尘世里所有的灰烬都得到了清洗。灰烬是没有归期的等待,是苟延残喘的忙碌生活,还有那点藏在心底的不与人说的欲望,心里光明或不光明的东西让流淌的液体过滤一次,你会发现,自己轻的像一朵云。
“你不要命了。”林晶晶急急地抢过杯子,“你喝慢一点啊。”
罗南清醒地说:“没事,喝惯了。”这点小酒对她来说不算大事,她在职场上行走多年,酒是她的老朋友了,因为“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的生意规则泛滥得不像话,她早已被规则打压成老手。
“不过也是,不喝酒你还怎么混,我也怎么混,这个社会最擅长的事就是“逼良为娼”。”林晶晶把杯子重重地一放。
周围一阵哄笑,她举起酒盅,痛饮一杯,马上恢复笑容,然后大家都低头沉浸在食物的魅力中,各自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火锅的热气从锅底漂流而来,让罗南的脸白得煞人。
“你今天怎么迟到啊。”林晶晶问。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妈睡下去我才来的,不然她不放心我。”罗南说。
林晶晶取笑道:“哎,你妈怎么还当你是黄花大闺女呢。”
她说:“我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嘛。” 在一来二去的聊天中,罗南无意捕捉到一双盯着她看的深色眼睛,不过她没看他。
火锅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围剿,终于结束。热锅里还残留着不低的温度,就像成人的围城一样,有一层嗜血的炽热永远凝固在上空,冷下去,是需要时间的。晶晶的唇已经退了红,她在卫生间里匆忙地补妆,一番折腾后又是新鲜的林晶晶,血色又回来了,疲劳、浅痘印、暗黄在昂贵的化妆品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还要与夜晚进行下一场的洗礼,又是一批酒肉朋友,林晶晶觉得多认识一些人,不犯罪。从十八岁的时候罗南就认识她,她像一只活力四射的小野猫,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留下她的身影,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毕业后她在一家外企做公关,所以把每一次休息都弄成了狂欢。
“陈觉中秋回来吗?好长时间没见他了。”林晶晶捋了捋头发。
罗南无奈地说:“不回,忙。”
“去唱歌吗?”
“不去。”
“你守身如玉的样子像傻子。”林晶晶搂着罗南的腰,使坏地捏一把。
“我愿意。”罗南激灵地躲着。
林晶晶画着眉调侃:“你心真大啊,脸有保质期,爱情也是。”
罗南嘟着嘴:“你可别咒我啊。好着呢。”
林晶晶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罗南,罗南没心眼地笑着。
罗南觉得林晶晶口是心非,她认为晶晶是好姑娘。有一点让罗南喜欢她,就是她与她的男朋友非常相爱。尽管她遇到过很多很多的男人,但是她还是选择于小川。这就是林晶晶可爱的地方。于小川是她的故人,带着原始的故乡的气息,像家乡涓涓细流的河,怀抱着林晶晶所有的美丽,和脾气。
林晶晶摇曳着细细的腰,消失在人群中,罗南说:“早点回家,别让于小川等。” 林晶晶妩媚地回眸一笑。
城市仿佛永远不会熄灯,罗南没有兴趣混迹于夜晚的明亮中,她从来不参与夜生活,除非工作。罗南的心里住着一片万里无云的乐土,与陈觉有关。那里没有躁动的尘世喧嚣,有厨房与爱,有早上七点钟的荷包蛋,晚上八点钟的灯光,还有累了倦了后一个甜蜜的吻……罗南想要风雨同舟的家,而不是支离破碎的昼夜。她轻轻地把灯打开,房子里静的连妈妈的呼吸声都能听到,她看着相框里二十一岁的照片,十二月的雪中,陈觉把她抱在空中,像只小熊一样。周围是淅淅沥沥的雪花,突然眼泪决堤。她脱下细长的高跟鞋,右脚上面囤积着一片红色淤青,不管它,躺在被窝里拨通了前往广州的电话。
“陈觉,我们结婚好吗?”罗南已经收好了哽咽。
“好啊。”陈觉说。
罗南腾地一下坐起来,说:“我说的是真的。”
陈觉回:“我说的也是真的啊,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那你快睡觉吧,时间不早了,晚安。”罗南甜甜地傻笑。
“晚安。”罗南在一声平淡的晚安中入睡,陈觉的声音就像催眠曲一样安详。她就是用一通一通的电话和视频来维系这段异地恋。
认识陈觉那年,她十九岁,是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多年后,脸上已多了层说不清的成长。四年里,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刚毕业工作的那段日子,她在一个月里学会了喝酒,从橙黄的啤酒到一点点的白酒,曾经滴酒不沾的她爱上了酒,用半年的时间造就了千杯不倒的气势,林晶晶笑她变成了和她差不多的酒鬼,上司问她怎么这么能喝酒的时候,罗南不露声色地说:“天赋”。
一天晚上,她到办公室里放文件,上司转过脸来,很坏地笑,问她:“罗南,做我的情人怎么样。”罗南的眼神掠过一丝颤抖,上司悠然地吸着烟,胸有成竹地看她,“算了吧,我有家属的。”她的坚决很冷,脸上浮着冰,上司没有想到那张稚嫩的脸原来藏着很大的杀伤力,他忿忿地灭了烟,罗南换回了恭敬:“没有什么事情,我就走了。”她利落地走出了那间涨满欲望的办公室,黑夜中只剩下上司那张愠怒的脸。她抬头看一幢接一幢的苍茫的高楼大厦,第一次见识了都市的内脏,她在灯火中走的很急。
上司隔三差五地挑她的毛病。一个星期后,罗南递上了辞呈,用装矿泉水的纸箱打包好所有的行装,脱下了黑白分明的职业服。林晶晶对她大叫:“你疯了啊,这么好的待遇,轻易就放弃。”罗南不为所动,说:“离开那公司,我就不能活了吗,我不信。”失业的那段时间里,罗南问陈觉:“我没工作了,怎么办?”陈觉模仿着周星驰《喜剧之王》的那句台词:“我养你啊。”罗南知道他不过也是一个初出茅庐的穷小子,在另外的陌生城市挣他的名挣他的利,每天游走在暗度陈仓的江湖里。如果一个人水深火热的时候还记得另外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是她最终要寻找的人,十五岁的时候罗南的妈妈说过这样的话。 “你是幸福的,我就没遇到这样的人。”她还说。
罗南一直记得那些话。她爱陈觉,陈觉也值得他爱。
周五临近下班的那几个钟头里,罗南有序地整理着当天的工作文件,公司走廊处传来女孩们可爱的声音,不用想就知道那是公司招聘的新生代女演员,都差不多十七八岁的样子,在电影或电视剧中担当或有或无的角色,梦想着有一天红遍大江南北,她们的脸洋溢着没有被破坏过的激情与爱,灯光下的她们是金色的。罗南走的时候,看着她们的身影发愣。
林晶晶和于小川站在公司楼下等着罗南,他们约定好去喝咖啡,让自己活得罗曼蒂克没有错。罗南走出大楼的时候,林晶晶正和于小川接吻,在于小川的面前林晶晶就是正在发育的小姑娘,脸蛋上散发着花朵的娇艳。
罗南走近他们,无可奈何道:“秀恩爱,死得快。”
于小川羞涩地移开嘴巴,不好意思地说:“罗南,你来了。”
咖啡馆里漂浮着惬意的味道,夜慢慢地来。林晶晶望着窗外的霓虹,说:“要到哪一天,我们才能发家致富啊。”眼里全是愁绪。于小川默默地往林晶晶的杯子里加黑糖,她对罗南抱怨:“昨天房东又漫天要价了,真缺德。”她狠狠地喝了一大口,罗南听到了林晶晶不甘的吞咽声,安慰道:“慢慢地来吧,毕竟你和小川还年轻,伯父好点了吗?”其实她有什么资格安慰别人,她的情况也很糟,七十平米的老房子住了快二十年,一到潮湿的季节卫生间角落边就冒青苔,不过她不愿意深想。林晶晶端起杯子说:“还是老样子,抽烟抽得快废了,说什么都不听。”于小川在一旁听着,不说话,时不时露出点蜻蜓点水的笑意。
罗南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在寡淡的夜色中如胶似漆,爱情总会冲淡生命的艰难。他们让罗南回忆起十九岁的秋天,故人们在金色的校园里打闹、嬉笑,一切都那么清澈。她不知不觉地就走到日落西山的音像店,罗南安静地陷进去,跳过琳琅满目的新生代音乐,找陈奕迅的途中,一拐弯便撞了人,那人在罗南的好记忆中识破,就是那双深色眼睛——“王一鸣”。
罗南想说抱歉的时候,他已经露出很宽阔的笑容,叫:“罗南。”罗南点头,说:“你还记得我啊。”她看见他手上拿着的陈奕迅新专辑,主动对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放行。他们谈起了逝去的金色年华,最流行的音乐、高考和理想。罗南看他乡音说得地道,问他:“你是本地人?”王一鸣耸耸肩,说:“侬好,呜是上海人。”罗南被他的上海话弄笑了,他其实是完全的异乡客。
夜渐深时王一鸣执意要送罗南一程,眼睛里漫着关心。罗南义不容辞,出租车里司机胡乱地哼着不成调的歌,和窗外的车声一样难听。罗南朝王一鸣的笑看,很舒服,会让人身临其境地产生世界温暖的错觉。有时涌现出陈觉点滴的影子,比如不经意的回眸,比如不说话时沉淀的俊,不同的是他身上没有烟草味。罗南在楼下谢绝了他,祝他一路顺风,心底却泛起湖面的波澜,她实在太想念陈觉。
这时王一鸣问:“你有男朋友吗?”
罗南毫无怀疑地说:“有”。
王一鸣失望又礼貌地笑笑。
九月的时候,炎热正在退潮。林晶晶的爸爸再次生病住院,九月中旬罗南在忙碌的工作中去看他们。林晶晶眼睛肿成死鱼眼,从来没有见过的疲惫占有着她,罗南没有说一句话,深深地拥抱着眼前这个在她心里永远十八岁的女孩。林晶晶忍不住啜泣起来,眼眶里装满了泪水,看着罗南说:“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么会碰上这种父亲。”罗南清楚她说的是气话,大学的时候她已经不分时钟的挣钱,为了更好的生活,她把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分割成四十八小时,当好多同龄人还在嗷嗷待哺地接受父母接济的时候,她已经单枪匹马地成了“母亲”,她早在哺育她的家庭。罗南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站在晦暗的火锅店中点钱,两条瘦削的锁骨上面隐约冒着细细的汗珠,眼里却直射着太阳光。一直以来,罗南坚定她是勇敢的女人。
罗南透过病房窗口看林晶晶的父亲,闭着眼睛的脸上是紫黑色。林晶晶的父亲身体不好,每天都在吃五颜六色的药片。她某天害怕地对罗南说:“我真的怕他死,我只有他一个亲人了。”罗南轻轻地安抚她。她懂那份单亲家庭的痛,她也是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的孩子,已经记不得父亲的模样。
除了罗南,于小川也一直守护着林晶晶,虽然他们也会为房租水费伤怀,会为看不见的未来迷茫,林晶晶会任性地下一场暴风雨般的吵闹,于小川还是最后为她擦泪的人。他实现了小时候人人都想成为的梦想-------园丁,在一所还算出名的高中教英语,工作两年就晋升为班主任。“呕心沥血”和“兢兢业业”这类好词安放在于小川身上一点不过,有些人天生就有“蜡炬成灰泪始干”的高贵。林晶晶父亲严重生病的那一年,她工作忙得没日没夜,于小川白天与调皮的学生斗战斗勇,晚上睡在医院里照顾她爸。
林晶晶老爸一个月内晕倒了两次,罹患严重的高血压。再见到罗南的时候,她像躺在地上的秋叶一样疲倦,“我怕是坚持不下去了。”她站在冷风中,罕见地抽烟。
直到某天,她才真正懂得她的意思。九月底的红色天空下,罗南家楼下的于小川魂不守舍。他张着醉醺醺的脸,恳求罗南:“你去劝劝林晶晶吧,让她不要离开我。”一阵强烈的低沉的呼喊穿过她,她意识到事情在往黑色的方向行进,罗南难过地答一声“好”。
十月初的晚上,罗南在春熙街上遇见了她,嘴唇还是那么红,恍然一瞥胜似一片血泊。她仿佛在等人,罗南问:“为什么呢?为什么要离开那么好的于小川。”她说:“做人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你看站在街边卖肉夹馍的老奶奶,两鬓斑白还是要早出晚归,她一大把年纪了还这样,从来不问为什么?”罗南抑制不住地拉着她的手臂:“可是,于小川爱你,他这一生中没有爱过别的姑娘,他只爱你。”林晶晶暗淡下去,开着奔驰过来的外国佬叫了声“晶晶”,她郑重地说了再见,罗南看见了她手上拎着的LV包,手袋上面的金色在她的眼里腐烂着。
十月十号的生日那天,林晶晶没来找她,于小川在租房里无望地批改学生试卷,陈觉在处理很重要的项目。罗南想问:“为什么你们都那么忙?”妈妈在蜡烛燃烧的时间里说:“南南,二十七岁生日快乐。”她闭着眼睛许愿的时候涌来大片大片的黑暗,一只只灰乌鸦往她的神经里钻。她奋力地睁开眼睛,说:“妈,我要去广州。”她承认,那些轻描淡写的结局让她灰飞烟灭。
妈妈说:“去吧,孩子。”
去广州的那日晴空万里,罗南静静地接受飞翔,她没有通知陈觉。下午两点到达广州时闷热渗入毛孔,身边走过一波一波浓妆艳抹的姑娘,她哀叹:广州还是那么的活色生香。她手里拿着银灰色的钥匙,惴惴不安地走进缠绕着岁月痕迹的出租楼,她去过那个老地方。她向右一扭,门内出来一个陌生的面孔,大声喊:“你是谁啊?”罗南惊讶地退出了钥匙,“住在这里的人呢?”她弱弱地问。“不知道。”门砰地一关。罗南无助地在楼下的草坪上等,女房东看见她,好心说:“你就是以前来找陈觉的小姑娘啊,他三个月前就搬走了。”
罗南焦急地向陈觉打出电话,带着哭腔地问:“陈觉,你怎么搬走了?。”黄昏还没到的时候陈觉找到了她,她痴痴地说:“陈觉,你不会忘了我吧。”
“怎么会。”陈觉给了她久别重逢的拥抱,罗南马上被驯服。他把她带到崭新的新住所,是个小型公寓。雪白的床上铺满了灯光,她全身慵懒地躺在上面,地板是一尘不染的日落黄,电视里传来陈奕迅的“十年”,心情就像头顶的白灯一样盛开。陈觉在阳台冷冷地讲电话,语气有些怒。罗南猜测他已经从公司的底部升到让人仰望的位置,往往高层才有发怒的权力。她起身,想为他煮碗家乡小面,告诫自己上面一定要撒红辣椒。
锅里的面打起了漩涡,激起了一层白雾,罗南转过身来,陈觉早站在她的身后,他伸出手细细地抚摸着罗南花了妆的脸,上面残余着淡淡的泪渍。他笑笑:“怎么又哭了,不是说好不□□哭鬼的吗?”罗南噘着嘴撒娇:“谁是爱哭鬼。”陈觉轻易地碰触到她眉眼中很自然的失落,他问:“怎么突然就来广州了,发生了什么事?”“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有没有金屋藏娇。”她没去看他的目光,从容地把面捞出来,坚定地说:“不过我相信你不会。”陈觉静静地听,没说一句话。罗南把像样的小面放在陈觉的面前,面若桃花地邀请:“吃吧。”他若有所思地吃完了面,冷峻的眉眼掠过一丝柔和。他在那碗小面里找到了他的故乡,他与她的故乡,辣的背后是斩不断的麻,浸入思念的麻。准确来说他和罗南不是一处故乡,他的真正故乡来自更遥远的地方,蜗居在中国大地的边缘,可有可无。
接近凌晨的时候,陈觉在电脑上发送完了最后一封邮件,他点起了一支烟,朝酣睡的罗南看,乳白色的暗灯把她婴儿的脸照得楚楚动人,他灭了刚点燃的烟,轻轻地怕弄坏似的吻了她。
第二天早上,罗南醒来的时候陈觉已经上班了。冬天快来了,她决定把陈觉入冬的棉服洗一遍,衣柜里挂着醒目的蓝色领带,那领带花了罗南实习期工资的一半,她拿下来,紧贴领带时浓重的香水味凝固在上面,罗南的心揪起来,洗衣机的滚动声撕碎着房子的寂静,罗南惊讶地想:“陈觉从来不喷香水,而且那是女士的!”她巡视着房子的四周,眼睛快要接近失焦,阳光忘记了到达,她瘫坐在地板上,一点也不想贴近那个真实,但是档案学的能力指使她一步一步地往深渊里走,她把房子里的蛛丝马迹搜了个遍,衣柜的最里面,一条女士的白纱裙嚣张地匿在那里,下午五点钟她在垃圾桶里拾到一枚口红、半瓶焦糖色的香水,和傍晚的云一样妖艳,猛然来袭的阳光戳疼了她。
她自言自语:“完了,什么都完了。”眼泪在地板上发出声音,像血滴溅一般绝望。
林晶晶早就奉劝过异地恋没有明天,不要义无反顾地去爱一个人,那只会伤痕累累,老谋深算的人们终究赢了。
罗南困难地擦去泪水,把房间恢复成一丝不苟的干净,她目视着镜子里的她,如果要说自己有什么真正的欲望,那就是她爱他,她想完全地拥有他。九点钟陈觉敲着门,罗南早已准备好了一如既往的微笑,陈觉看出来那个笑蛮假,眼眶里的红血丝却让他疼。陈觉紧张地把她揽在怀里,问她:“怎么了?”罗南挣脱了他,“什么时候和我结婚。”语气是虔诚而温顺的。陈觉把外衣放在一旁,忐忑地想她发现了什么。他摸着她的耳朵,说:“等我真正成功的时候,等我事业真正稳定。”
他们对视着,像十九岁那年。罗南首先低下头去,隐隐地说“哦”。她八年的守护就这样被没有归期的誓言和谎毁掉。如果她没发现,他就永远不会告诉她,把她当成傻子一样地蒙在鼓里。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她还是没能歇斯底里。她为什么爱他?就是他身上有谁都无法侵犯的尊严。有些人早就丢掉了,有些人很不屑,他没有。对罗南而言,尊严从来都那么美。可站在她身边的爱人,却让她畏惧。尊严是多么崇高的生命,值得为它粉身碎骨,可是,让她成为粉身碎骨的部分,她不愿意,纯真的血液一旦流走,爱情就坏了。
三天后罗南搭上了深夜起飞的航班,她没有做那个拆破谎言的恶人,八年的爱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飞机穿越云层的时候,她想真正地灰飞烟灭。后面的人拍了拍她的肩,是出差的王一鸣,他像老友一样地关照她,偶尔讲两个新鲜的笑话。她突然很想告诉他,她好累。
罗南走的时候陈觉不在家,第二天下班后,他喊罗南,无人回应,他拨出号码,电话处于关机状态。他寂然地打开衣柜,摸着洗过的入冬棉服,仿佛还能嗅到罗南的气息,直到摸索到最里面,女人的白色睡裙安然无恙地挂在上面,就是对他事业有帮助的那个女人。他愤怒地扯下来,那是阴谋,从来没把租房当家的他大意了。他终于认识了罗南眼睛里的红色。
罗南回公司的时候被臭骂了一顿,两天的假期走了五天,她平静地接受所有的痛骂。八九点的夜空下,一拨一拨的饮食男女走过,面孔一般写着“卑微”、“贫贱”、“虚荣”、“无奈”和“痛苦”,他们也许每天都在被灯火阑珊吞没。她应该理解他,是吗?某个深夜她鼓起了勇气。
“陈觉,你爱那个女人吗?”罗南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地问。
陈觉沉思着片刻,他想,她还是打电话来了。罗南继续:“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也别骗我。”她的声音如羽毛落地。
陈觉知道自己瞒不住,他感觉到第一次被俘虏,不过他还是听从了内心的声音,“不爱。”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年前。”陈觉说。
那边是很长的沉默……“你会和她天长地久吗?”罗南尽力遏制自己的胸腔的涌动,她把“你混蛋”“你无耻”这样的字眼扼在喉咙里。
“不会。”
“谢谢你这么坦承。”罗南挂了电话。
罗南在心里确认:他不爱她。她却丝毫高兴不起来。陈觉在她越来越孱弱的声音中,察觉到她哭了。他发现自己是个罪人,不过他没有办法,一无所有地来到广州,有的女人是为了爱,有的是为了“用”。罗南也想到了,不过她的心也千疮百孔了,她数数那个女人的那么多年,也有几个手指头,也许陈觉有天会真正地爱上那个女人,她把他照顾地很好,公寓里洁净得一丝灰尘都没有,年华与岁月是谁也说不准的事。她怀疑自己是被“爱”还是被“用”,可悲泛滥地进入罗南。为什么他们要变?她紧紧地抱着蜷缩的没变的自己,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她梦到了十九岁遇见陈觉的那场大雨,他们被雨点浇灌,那么纯净。
十二月,入冬了。林晶晶告别了故乡,带着她的父亲去了美国。离开的那天,她特意找罗南说再见。罗南还是执迷不悟地问:“那个美国人爱你吗?”林晶晶墨镜里的眼睛在笑:“什么爱不爱的,我现在已经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了,不过我不讨厌他,他也蛮喜欢我,两厢情愿。”林晶晶像很久以前那样拥抱罗南,“过去的日子,有你在真好,到美国玩就找我。”她的声音久违的酣畅。罗南没有再提于小川,林晶晶与美国佬相好后,他再也没去找过她,她也是偶然碰见过他,手里拿着本英语资料,一个人呆滞地坐在地铁上。她没去叫他,不想触犯他的自尊。
还能怎么说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还是“忘了她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罗南什么也说不出口。
没过多久就下雪了,太阳偶尔出来给大地上点胭脂,春熙街时不时落几朵梅花。罗南一如往常地跑到公司楼下买两元钱的豆浆,卖豆浆的老爷爷很感激她照顾生意。突然有段日子王一鸣早早地出现在楼底下,手里拿着热气腾腾的豆浆,说是给她的,罗南闪着无辜的大眼睛,心想:“这个人还是不错的。”有很多个早晨,他们在淡淡的风雪中走着,他陪她看电影,陪她溜冰,教她说上海话,吃上海菜,不做压缩饼干的感觉挺好。
冰雪消融的一天,王一鸣手里捧着大束玫瑰花,说:“罗南,嫁给我吧,我喜欢你。”
“好。”罗南应了。就像曾经说自己有男朋友那么坚决。王一鸣不介意她的过去。婚期定在春节前夕。
结婚的那天,春熙饭店张灯结彩,宾朋满座,罗南给熟人们依稀发了邀请函,除了某个人。林晶晶有事推辞,于小川则忙着做家教挣钱,罗南理解他们,故人最好不要在婚礼中重逢,那会显得物是人非。罗南穿着中式喜服,婴儿的脸上透着梅花红,众人大声起哄:“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她在朦胧的余光中看到了一个人,好久不见的陈觉。她低头一饮,微微一笑。
还是十九岁柔软的笑,柔软得让他痛起来,他艰难地自饮一杯,逃进了夜色。就在前一周,他跻身于公司的总监,是同一天,在林晶晶那里听说罗南结婚。两个消息一前一后地到来。他在夜色中很颓败。他连基本的一声“对不起”都没有说,四周都是“百年好合”、“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的祝福声,他忍受不了那样的喜庆。
婚后,罗南搬离了和她相依为命过的房子,所有的记忆物品都当做旧物卖掉,连同八年一同丢掉。王一鸣对她很好,对她妈妈也好,很会做菜。他用多年积蓄给她买了条金色的项链,罗南知道这个人爱她,她也要努力爱他。
新年的鞭炮在午夜响起,大朵大朵的烟花喷涌着它的灵魂。刚满二十几岁的时候,林晶晶、于小川、她和陈觉在烟花下奔跑。
二十三岁的那年毕业晚会上,他们两杯酒下肚,撕裂着喉咙喊:“有一天,我们终将改变世界。”
林晶晶说自己要进入上流社会,住高级别墅,让他父亲体验一把真正的生命。
于小川很简单,想和林晶晶白头偕老,做人民的园丁。
陈觉在毕业告别会上喝醉,他像个诗人一样在罗南耳旁低鸣:“我不能让你像我一样卑微地站在人群中间,你不能,我也不能。”
罗南呢,很执着,想嫁给十九岁遇到的那个人。
她终于还是败了,“成功的人们打着爱情的理由战斗,殊不知他们爱自己或许比爱别人多一点。”她想着想着就无法自拔地苦笑起来。新年的钟声给了她一阵阵清脆的耳鸣,就像大一那年的夏天那场篮球赛一样惊心动魄,从远方飞来的球体冥冥之中地倒在她的裙摆之下,她依稀记得陈觉那年很干净很干净的脸,眼睛像是一块刚下过雨的湖泊,笑起来的时候落上了一层涟漪,突然的心动流淌在她的心里。罗南问他:“你叫什么名字?”陈觉很直率地弯下腰,很干净简洁地说:“陈觉”。就是那场“飞来横祸”让他们走到了一起,后来的日子,林晶晶、于小川和他们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带着五颜六色的梦境,仿佛通过上帝的指证聚集在一起。那时候,在每个人的脑海中,也许,每个人都是彼此的理想,或者信仰。当然,也许只是罗南的一点臆想,陈觉在她的心里,是一块旧疤痕。林晶晶走了,陈觉也走了,于小川在原地,罗南在末日来临之前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没有为什么?她终于想通了,她不想再做梦了。
烟花怦地一落,故人们分崩离析,金色年华已暗黄。
罗南把窗子关上,爬上了异乡人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