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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夜行书生二 ...

  •   “噗哈哈!”原谅白毛鬼他没什么见识,多少年来他都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府邸,只有饿了才出去觅食,少见和尚道士一类的人,更不知道一只书灵竟然秃头?都说博学聪慧者多秃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笑什么笑!闭嘴!”王遗风简直忍无可忍,气的他来了个罗汉金身,瞬间,佛祖的光辉照耀着整个府邸,白毛鬼也停止了笑声,惊诧的看向王遗风。

      凭空出现在王遗风身上的这樽虚空佛像,金光闪闪,周围还不断飘散着卐字,自其莲花坐下四散开来,消弭于室,令人震撼不已。而身处其中的王遗风更是肃穆端庄,怒目金刚。书灵啥时候还信佛了?

      他好奇的走上前,对于那金色的光芒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有着向往。

      从他出生起,就再也没见过阳光,那对他来讲是致命的毒药,却也具有无可抵抗的诱惑,犹如飞蛾扑火。更何况这金光只不过看着像太阳,实则对他一点伤害都没有,接触起来好像还挺暖和的。

      白毛鬼美滋滋的靠近些,没想到捡回来的书灵这么有用,还能当火盆暖身子,当灯笼照明。

      翻了个白眼,王遗风他就知道,用和尚来对付吸血鬼,压根就是专业不对口,气场不符合,暗器囊不匹配!

      “系统你给我滚粗来!告诉我我要怎么打败吸血鬼!”

      “额,宿主,你要想着,虽然这些卐字buff不能帮你驱邪,但是你可以选择用高超的武力值嘛,要不来个千斤坠试试?”

      “千斤坠?”王遗风咬牙切齿的吐出这三个字,当他以前不JJC吗?当他不知道这是个眩晕技能吗?当他不知道这是门派轻功吗?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王遗风身上的佛像消失,金光褪去,露出那一脸的苦大仇深。没了光晕遮挡,白毛鬼那好奇的神色更加欠揍了。

      “意?这么快就没了?小精怪,快再变一个出来瞧瞧。”白毛鬼他还没舒坦够呢。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停止了卖萌的脚步,仿佛感应到了什么,转身面相西方闭目思索。旋即他睁开眼嘱咐道:“呵,没想到你竟然还没死?小精怪我去去就来,你乖乖等着。”

      说罢,他的身影转瞬消失,留下呆若木鸡的王遗风。我滴个乖乖,这吸血鬼还真是任性,这速度,赶上藏剑了吧,这犀利的操作,诡异的走位,黄鸡也不过如此啊。诶,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让自己试下“千斤坠”的门派技能来着。

      啧啧,感叹完毕,王遗风在这地下的府邸来回逛了逛。

      嗯,这光线不错头顶的夜明珠够大!

      嗯,这椅子不错宽敞舒适毛皮柔软!

      嗯,这环境不错曲径通幽干净整洁!

      就是,好像,有点血腥味,越来越浓?

      王遗风循着腥臭的味道向拐角走去,在一棵柱子背后发现了已经被咬死的贞显世子。他的脖颈处还残留着凝固的血液,以及那两个尖锐的牙齿伤口。眼睛仍然睁开,死不瞑目。神情愤恨,似有不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世界上就是充满着这么多的不可思议:上一秒还是你的主人,下一秒就离你而去,再下一秒就发现,你的现主人正是杀了你前主人的真凶。你说,你是为了前主人复仇呢?还是忠诚于现主人呢?

      这可真是一个复杂的选择题,王遗风有些苦恼。

      根据系统的剧透来看,王室与白毛鬼之间是一个相互对立的关系,尤其是近来的国王继承人,都呈现出对白毛鬼的忌惮和仇恨,积极的寻找办法去消灭他。这种“王的意志”一代一代传递下去,终将成为燎原之火。这就是人类的可怕之处。哪怕白毛鬼拥有无限的生命,但人类的薪火相传更能够让其力量不断壮大。

      但是,他的任务真保护“王的意志”好好传承下去,消灭鬼吗?

      王遗风看着眼前人类僵直的尸体,陷入沉思,难道是受到上一个世界,做了许多年的机器人的经历影响吗?让他对于人类的死亡如此看淡,哪怕面前躺着的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见到的人,都说凡人皆有雏鸟情节,此刻他的心中却泛不起任何波澜。

      大概活得太久了吧,经历的事情太多?王遗风已经忘了做人类的滋味了。让他再去奋起为人类做什么,好像有些艰难。如今不过是为了完成任务罢了。

      诶,不过就这么让贞显世子躺在这里也不好。虽然他被山楂树的匕首刺进了胸膛,避免他成为吸血鬼,但也同样将他的灵魂困在这副躯体当中,永世不得超生。别问王遗风怎么知道的,就在刚刚,系统给他讲了之所以让他成为少林和尚的原因。

      这个世界因为吸血鬼的存在,许多人都被吸血而亡;但吸血鬼的本意并不希望这些资质参差不齐的人类成为他们的一员,所以事后会用山楂树做成的匕首刺进他们的胸膛,再进行火葬,彻底焚毁他们。

      于是,这个世间多了许多孤魂野鬼,地府不收,滞留人间。

      王遗风的作用,自然是超度念经,让亡者归于死亡。“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贞显世子的灵魂从身体中脱离出来,对着王遗风一揖,说道:“多谢大师,不过我心愿未了,怕是难以轮回。”

      王遗风停止念经,慈悲的看着他:“世子可记得我?”

      “你是?”

      王遗风笑了笑,一指还躺在火盆旁边的备忘录。至于为什么不是他过去拿起来呢?那是因为,不知道是出于什么BUG,他自己拿不起来这本书,也接触不到它。这就意味着,王遗风只能呆在这个府邸里面不出去,除非有人把他揣在怀中带出去。

      “这?莫非你是书灵?”贞显世子诧异道,他从来没有想过,他所写的备忘录竟然会有书灵的存在。如此,他也就放心了,道:“希望日后你能够‘王的意志’与秘籍,告诉下一代具有仁心的帝王,并将消灭鬼的方法也告诉他们。”

      “好。”王遗风做了一个佛礼,看着贞显世子的灵魂消散,看着他的面部表情变得柔和,安宁的离去。

      此时,府邸门口隐约传来一些响动,他连忙回到大厅,向门口望去。只见白毛鬼拖着一个身体虚弱的人,缓缓走回他的座位上,顺便把手中的人扔到地上。

      王遗风看得清楚,那正是有一面之缘,让他触发系统的主角金圣烈。嗯?难道他穿越的时间线不对吗?怎么感觉剧中男主角一副快要挂掉的样子?

      感觉到身体收到了撞击,有些疼痛,金圣烈挣扎着睁开了眼睛,入目看见的,正是宫中隐藏着的吸血鬼!他想要起来,想要复仇!

      眼前的吸血鬼为了维护住自己的秘密,不让他的身份泄露于民间,更是为了维护他的权威,便污蔑他人造反,杀了他的好友贞显世子,杀了他的父亲和一干叔伯,将整个国家玩弄于股掌之上!

      杀了他!杀了他!心中的仇恨在不断渴望着行动,然而就在前天,他才刚刚被一只吸血鬼咬住咽喉,获得了恶魔的血液,那血液在他的体内窜动、改变、炽热、疼痛。最终,他闭上了眼睛。

      “真是弱小,还是个新生儿呢,呵。”白毛鬼不屑的撇过头。

      就在刚才,他感受到来自于他师父的法力波动,却发现原本应当被他杀死的师父,利用假死欺骗他,然后将自己所有的能力传给了眼前弱鸡般的人类。呵,难道以为这样就能够有机会杀了他吗?守护鬼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够做的,尤其,这个新生儿还在他的手上,弱小的可怜。

      不过,寿命漫长太过寂寞,他忽然找到一个好玩的游戏——只要把金圣烈摧毁掉,只要他成为一个吸血鬼,享受到其中乐趣,就不会与他为敌,更不会对抗他。

      这样一来,师父的心思也就白费了,哼,毕竟也是名义上的师弟,他怎能不好好关照一下呢?

      王遗风看着沉浸在自我世界的白毛鬼,扯了扯嘴角,心好痛,身为一个书灵好没存在感呢。他见白毛鬼没有理他的意思,便在府邸四处逛了逛,遇见迷茫游荡的灵魂,便诵上一段经文,让其超度:“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

      白毛鬼看着对着空气碎碎念的王遗风,一脸疑惑,莫不是这个书灵是个傻子?便问道:“小精怪,你在做什么?”

      嗝,念经被打断,王遗风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慈眉善目的转过身对白毛鬼说道:“施主,贫僧王遗风,不是什么小精怪。”

      “王遗风?”他的小精怪就是不一样,还会给自己取名字,不过:“你对着空气嘀咕什么呢?”

      王遗风勾起唇角,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施主,你难道没有看到这四周多有游荡的灵魂吗?他们形状恐怖,面若青黑,有的缺胳膊断腿,鲜血直流……”

      王遗风企图用言语吓唬白毛鬼,却不料,他仍旧一副看好戏的神情,不由问道:“你难道就不害怕吗?”

      “哈哈,怕什么,我在这里住了多少年了,他们生前惧怕我,死后依然不会对我如何。”没错,他白毛鬼就是这么自信。

      玛德,不理他!王遗风转过身继续念经。

      就在王遗风自怨自艾的时候,又一行人来到了府邸。却是一行宫中的待内,押着一名不过十几岁的少女,来到自毛鬼面前跪下,说道:“大人,在金圣烈的家中找到了一名少女,叫明熙,据说三天前他们本应该成婚的,结果金圣烈不知所踪。”

      “哦?成婚?”白毛鬼不知道想到什么,饶有兴趣的看向眼前慌张的少女。只见她自从进到府邸的那一刻起,目光就一直粘到金圣烈的身上,带着令人嫉妒的神色。

      作为活了千年之久的白毛鬼,他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神色,那是爱情。要知道,想要获得什么?就必将失去什么,他拥有无限的生命,却无法享受幸福。这可真是一个令人嫉妒的神色啊。

      旋即,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在他脑海中诞生了。

      不知过了多久,金圣烈此昏暗中苏醒了过来,一入眼就看到坐在台阶上,神色慌张又充满关切的女人。那正是他的未婚妻,也是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人,明熙。显然是白毛鬼将她捉到了这个洞中。

      金圣烈愤恨的看向白毛鬼,说:“你要做什么就冲我来,明熙是无辜的。”

      “我做什么?我能做什么呢?”白毛鬼高高在上邪魅的笑着:“现在你跟我一样了,我们都是吸血鬼。对待同类,我一向仁慈。”

      “不。我不是吸血鬼。”

      “别自欺欺人了,你难道没有感受到自己体内的渴望吗?”一边说着,白毛鬼一边揪着明熙的衣领,来到了金圣烈的身边,将她白皙光滑的脖颈露出,对着他说道:“快问问看,这诱人的味道,你就不想咬下去品尝一下新鲜的血液吗?”

      王遗风看到金圣烈的眼睛出现了变化,黑色的瞳孔瞬间变得血红起来,嘴也不由自主的张开,两颗尖牙以可见的速度增长,就快了,就快接触到明熙的脖颈了。但是忽的,金圣烈连忙转过身,抱住自己的头,痛声哭泣:“我不会吸血的,不会,不会!”

      然而白毛鬼又怎么会让他如愿呢?

      他轻轻的在明熙的身上划开了一个口子,瞬间,鲜香又充满诱惑的味道,刺激着金圣烈的味蕾,他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新鲜血液的补给,就一口,就一口?不,不可以,他不会成为吸血鬼的,更不会让自己最爱的人为他送命!

      然而事实总不会让他如意,而这个不如意还来自于他的爱人。

      明熙知道大势已去,自己终是将死之人,不如趁着她还活着,让她来保护一回自己最爱的人。明熙用力把住白毛鬼的手臂,让自己的身体撞进他手中的匕首。

      “不要!”

      金圣烈向明熙扑过去,将她抱了起来,悲伤不已。短短几天,他失去了太多,失去了人生挚友,失去了慈爱的父亲,还失去了美好的爱情。

      白毛鬼自然知道这一切,不过自己的爱情终结于自己之手,所有的亲戚、朋友、爱人都远离自己而去,孤单一人,这才是吸血鬼所应有的样子。人一旦什么都失去了,便是堕落的开始。他期待着金圣烈的堕落。

      你看,他现在不就趴在明熙的脖颈处狠狠吸血吗?

      白毛鬼笑了笑,便要出门逛逛,此刻还是黑天呢,刚刚的血液给了他不少刺激,他需要去觅食了。不过死人的血液他可没兴趣。踱着步,捡起地上的备忘录揣在怀里,向着门外走去。

      刚刚获得力量的金圣烈愤恨的看着白毛鬼,忽的,他惊诧的看着王遗风,原本他是不在这个大厅的,缘何?缘何忽然出现?

      王遗风也似乎有所感应,他转过头,看向金圣烈,露出一个悲天悯人的笑容:“贫僧王遗风,日后有缘再见,还望少侠多多保重。”

      说完,便离开了府邸。气死他了,白毛鬼这个家伙能不能别走这么快!他甩着大轻功才勉强追上!

      金圣烈在获得吸血鬼的能力之后,便离开了这里,他不敢面对明熙的尸体,也不敢留在这里让白毛鬼对他不利。他逃逸到一个没有人能够找到他的地方,修身养性,打算寻找贞显世子所留下的秘籍。

      而王遗风呢,他跟在白毛鬼身边整整110年,每天都生活在这犄角旮旯的地方,跟白毛鬼斗嘴皮子,倒也觉得这吸血鬼在不吸血的时候,还挺可爱?(大雾)

      直到110年后的今天,他所寄身的书被一个人突然带离,看到了另一个“王的意志”。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夜行书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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