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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来到了霍格莫德的老桥。看上去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栏杆上拴着各式各样褪色的锁,石桥旁高大的山毛榉树依旧郁郁葱葱,那浓密的、轻轻晃动的阴凉跨越了大半条溪流。我站在桥上,看着阳光下粼粼波光的河面,思绪突然被牵扯到很久以前。

      说起来,那真的是很久以前,久到像是上个世纪发生的事情。当然,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出生于一九六零年,而现在是一九九三年的夏天。不过,再过七年,我就可以这么说了——“那真的是很久以前,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我在年少时曾经无数次勾画过自己的未来。那时的我想象着自己历尽沧桑,已经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了。我会在傍晚的壁炉边给围坐一圈的孩子们讲述着自己当年的故事,以一种很慵懒随意的口吻。

      “你问我和你爸爸?我们啊——当然是在霍格沃茨认识的。”我会这样说,然后看着孩子们愈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在心中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

      “那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最小的那个孩子问道。这一定是个女孩。

      “就是有一天在走廊上碰到了,看着他还不错,问了一句‘要不要和我约个会’,后来就在一起了。”我笑眯眯地说,小女儿微微失望,酷似他的儿子却说:

      “原来你们是一见钟情啊!”

      我惊讶于他除了外貌以外还遗传了他父亲如此耿直的性情。惊讶之余,我也实在想象不下去接下来的对话了。我暗恋他了很久,可不是什么浪漫的一见钟情。

      是啊,过了这么多年,我终于敢说,我喜欢了他那么久,从我还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就开始了。而我曾经的幻想也没能变成现实,因为我爱的人的名字是小天狼星。是啊,就是那个小天狼星布莱克。

      他曾经是霍格沃茨半数女生的梦中情人,曾是老师们眼中既头疼又喜爱的学生,曾是学校里最耀眼的存在;后来,他成了出卖朋友的叛徒,成了人人唾弃的阶下囚。

      可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从未改变。

      我想起我带着他第一次来到老桥的时候。这座古老的石桥连接着霍格莫德的商业区与住宅区,却并不怎么热闹,是个很僻静的存在。我在三把扫帚的门口碰到了独自一人的小天狼星,便上去打了个招呼。

      “嗨,小天狼星。”我走上前去,看见他微微惊讶地转头,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点冒失——说不定他更喜欢一个人待着呢,“你变形课的论文写了吗?”等等,我刚刚说了什么?

      他露出一个略微同情的笑容。“变形课的论文下下周五之前交就可以。你是累糊涂了吗,阿米莉亚?”

      我有点狼狈地转头,真希望刚刚没有一时冲动过来和他打招呼。

      “抱歉,我还要去买羽毛笔——”

      “可是文人居在你的身后——”他在我的瞪视下顿住,“呃,大概五十米的位置。”

      “不,我要去的是在老桥那边的那家,”我语气欢快地说,可真是奇怪,“你要一起去吗?”

      “好吧,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干,”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叉子自从有了莉莉以后就把我抛弃了。”他装作忧伤地说。

      “没事啊,你们晚上还睡在一起——在一间宿舍。”我说。

      “是啊,要不然我估计我就只能在上课的时候才能看到他了,”他将一块石子踢开,视线随着它到远处,“那边真的有一家羽毛笔店吗?”他有些怀疑地问。

      “有啊,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那里的老板人很好,每次还会给我打折呢。”

      “那是因为你几乎要把他的店搬空了吧?”

      少年的笑容像秋日天空中的云,清澈爽朗。时隔多年,我已经记不清我们一路上的对话,但依然能回忆起一路上我的心情——欣喜,忐忑,甜蜜,紧张。我的心里已经是一锅煮到沸腾、咕噜冒泡的魔药,可脸上却要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那天的天气很好,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是如此。天空蓝得像是被洗过一般,几抹淡淡的云挂在道路两旁高大水杉树的树梢。我和他一起走在去羽毛笔店的路上。

      “阿米莉亚?”

      我被一个老人的声音拉回现实,转过头,发现竟是那家羽毛笔店的老板娘。她的样子和我记忆中的几乎分毫不差——灰白的、略微带点卷的头发,蓝色偏灰的眼睛,岁月在脸上留下的印痕。

      “斯托娅,”我笑着冲她打招呼,“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是啊,自从你毕业以后就没有见过你了,一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老人轻叹了一声,我有点不好意思,“我时常在报纸上看到关于你的报道。我为你感到骄傲,我的孩子。”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说。

      “能把每一件应该做的事都做好,就是了不起的人,”斯托娅说着一挥魔杖,一把茶壶和两个茶杯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刚刚收到的花草茶,要尝尝吗?”

      我欣然接下那只小巧的瓷杯,茶壶自动将茶倒进来。颜色是漂亮的金黄色,有馥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这是我一个在亚洲的朋友寄给我的,说里面加了一种叫Osmanthus的花……芳直,忠贞……”斯托娅的声音在浮动暗香的隔绝下似乎没有那么清晰了,“……我还记得那个和你一起过来的男孩,取了个挺拗口的名字……你们还一起把名字刻在了锁上……”

      我感受到了自己心脏的跳动,剧烈的一下,像是在告诉我这些年它的沉寂都只是暂时的假象。

      如果斯托娅不说我都要忘了这件事了。可经她一提醒,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重见天日,颜色竟还似先前那样鲜妍。

      那是一九七八年的春天,草地上只开着小朵的白色雏菊。同样是在老桥上,小天狼星问我:“你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名字刻在一把锁上?”

      “这把锁是用来许愿的,”我不动声色地说,“希望我们的N.E.W.T.考试一切顺利。”

      “可为什么锁的颜色是粉红色的?”他皱眉说,“我更喜欢我们学院的颜色。”

      “因为这是我的幸运色。”我很难为情地继续胡言乱语。

      “但这不是我的幸运色。我们应该把锁刷成一半粉一半红,”他揉揉头发,“或者我们干脆一人一把锁。你刚刚应该买两把才对。”

      我心里有点难过了。“我身上的钱都买书和羽毛笔了——而且只剩下最后一把了。”我看他掏口袋的动作,连忙补加道。

      我将那把刻着我们名字的粉红色锁锁在了栏杆上,将钥匙拔下来递给他。“将钥匙扔到河里,我们的愿望就能实现。”

      “真的吗?”他半信半疑地问。

      “当然是真的,”我有些等不及了,“好啦,你快点扔吧,我还要回去复习魔法史呢。”

      他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做出一个扔东西的动作。我看着锁上的字,扬起唇角,有一丝甜蜜爬上心头。

      Sirius & Amelia
      03.1978

      我没有告诉他,刻在锁上的都是情侣的名字。相传,把名字刻在锁挂在桥上,再把钥匙扔到河里,就可以获得白首到老的爱情。

      “你们现在还好吗?”多年以后,斯托娅站在桥上问我,几乎是相同的位置。我看着她和蔼的笑,不忍心道出实情辜负她的期待。

      “我们……我们没能在一起,”我试图将这件事搪塞过去,“但我们有过一段很开心的时光。”

      “但你还是爱着他的,对吗?”老人严肃地问道。我微微点头,紧接着逃避似的转向静静流向远方的溪流。

      “其实也没有什么,”我低声说,“当时——当时我许的愿望也不是和他在一起——我希望他能和他真正爱的人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不论是哪个愿望都没有实现。现在,我站在霍格莫德的老桥上,草木葱茏,一派盛夏景象;而我思念的那个人在千里之外的孤岛上,与世隔绝,深陷孤独与绝望。

      “那把锁一直都在,你还要看看吗?”

      “不,不用了。就让它在那里吧。”

      老人给了我一个轻轻的拥抱。“相爱的两个人一定会在一起的,阿米莉亚。你一定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谢谢你,斯托娅。”我眼角湿润,在松开老人的时候突然看到桥头站着一只黑狗。它凝视着我,神情不太像是一只狗应该有的。我眨眨眼睛再次看过去的时候,它已经消失了,似乎刚刚只是我的错觉。

      等到老人蹒跚着离开后,我抽出魔杖,在心中默念着“呼神护卫”,一只银色的大狗从杖尖跳出。我看着那奔向远方的银色神物,喃喃自语:

      “好久不见,Sirius。”

      似有花香袭来,温暖了现实,重回了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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