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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妳不是不爱吃肉吗? ...

  •   电饭锅顶飘出丝丝白烟,阵阵饭香从厨房传出。谢我舀了两碗白饭,把煮好的餸菜一并放在饭厅枱上。此时,大门传来钥匙声,走进来的是谢景笙。谢我朝那个人叫了声“爸”。
      二人拿起饭碗对坐着,谢景笙边吃边问:“在新学校还好吗?”
      “还好。”谢我很少夹菜,只不停地把白饭送进口中,不消一会儿饭碗全空了。
      “我去添饭,你要吗?”谢我放下筷子问谢景笙。
      谢景笙摇摇头,走到茶几倒了一杯水。见谢我盛好饭回到椅子上,便把水递给他:“下次不要再煮辣的,你不能吃辣。”
      谢我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把口中的辣味冲淡:“你不是喜欢吃吗?难得你有空回来吃饭,一顿半顿没关系。”
      谢景笙浅浅一笑,道:“明天乐团有事,应该要很晚才回家。别像上次那样忘了带钥匙,无家可归。”谢我只点点头,没有说话。
      谢景笙是国内颇有名气的音乐指挥家。今年九月初完成了旧乐团的巡回公演后,便应新乐团邀请,加盟成为团长兼乐团指挥。因为旧乐团巡演日子的重叠,谢我错过了正式开学日,第一天上学前的周末,才刚从广州搬到新家。却没料到,自己会在上学前一晚落了钥匙在家,无家可归,迟来再迟到。
      谢景笙又问:“咱们乐团星期天有公演,你来吗?”
      谢我想了想,问:“什么曲目?”
      “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你最喜欢的。”
      谢我果然想也没想便答应了,谢景笙也为自己倒了杯水,说:“最近有没有写文章?”
      “新开学比较忙,没有时间。”谢我边收拾碗筷边回答。
      谢景笙帮忙把碗碟叠起来,说:“学习归学习,别忘了自己想要什么。梦想是要靠自己努力去追的。”人人都觉得,谢我成绩好、数学棒,不读理是浪费了,但谢景笙没有这样想。当初知道儿子想当作家,想也没想便替他在选科表上填了文科。谢景笙觉得,是文是理也好,儿子喜欢就行。
      谢我点点头道:“知道了。”
      “你去休息,我来洗碗。”
      谢我觉得自己不幸,因为他七岁就没了母亲。却又觉得自己幸福,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的父亲。有时候,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自己是幸是悲。
      ——————
      星期天是四妹季冬恩的篮球比赛日,季夏乔和二妹季秋怡准时到了体育馆支持。刚到步,季秋怡便接到三妹季春晓的电话。
      季秋怡挂了电话便无奈地说:“老三说在同学家,报吿还未做完,来不了。”
      季夏乔翻了个白眼:“才刚上初一没几个月,哪来的报告?还有,她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打死我也不相信她。肯定是不知到哪儿去浪,玩得不舍得走了。”
      此时,四妹季冬恩与队员从更衣室步出来,准备开始热身,季夏乔与季秋怡走了上去。季秋怡走在前头,道:“老三有事,来不了。”
      季冬恩没有什么大反应,继续转腰松着筋骨:“随便,回去跟她算帐。”
      季夏乔笑了笑,拍一下四妹的肩:“今天状态如何?”
      季冬恩轻轻一扬下巴:“一贯的好,妳少担心。”
      季氏四姐妹虽是同一父母所生,但性格却是差天共地。老大季夏乔耿直不屈,老二季秋怡温文乖巧,老三季春晓调皮滑头,小妹季冬恩冷傲寡言。老三和小妹虽是孪生姐妹,样子却仅有半分相似,最不公平的是老三长得漂亮,小妹只是平平无奇。
      球场上的季冬恩挥洒自如,每一下运球、投传都充满自信,一举手、一投足成为全场的焦点。季夏乔知道,她这个四妹是注定要在球场上发热发光。
      ——————
      季冬恩代表的学校以104比83胜出赛事,她更攻下全场最高40分,射入7次三分球,风头一时无两。季冬恩与队友去吃饭庆功,季秋怡则在接到电话后溜走了。
      季夏乔拉住她问:“又是于朗?”
      季秋怡尴尬一笑,点头道:“他过来接我吃饭。”于朗是与季秋怡念同一学校的男友,季秋怡很喜欢他。一向规行矩步的乖乖女,曾试过为了替他庆生而偷偷翘课。季秋怡念的初中向来校风严格,那次翘课被老师发现后,她整整被罚了半个月校园劳动,爸妈差点就打死她。由于正值初三,学校和家长大多都不会同意恋爱,所以季秋怡和于朗的事一直都是秘密,只有季夏乔知晓。季秋怡偏偏就像被下了降,喜欢于朗到不得了。
      季夏乔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说:“今年初三了,学习要紧,自己看着办吧!”季秋怡乖巧地点点头,向她说了再见便走。
      晚上天气渐凉,季夏乔拉上外套的拉链才走出体育馆。此时,体育馆旁的文化中心刚有演出散场,季夏乔与人流正好碰上。她正要转身改走另一条路,却瞧见一张挺熟识的面孔。
      谢我穿了一套贴身藏蓝色西装,西装外套没有扣上,里头是一件白色衬衫。他没有戴领带,把最上三颗钮扣打开着,露出一小片胸口,还穿了一双卡其色的皮鞋。远远一看,给人一种气质不凡的感觉。
      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对上,季夏乔呆了呆,不太相信所见之人是谢我。她上前去:“我没认错人吧!你是谢我?”
      谢我看看她,依旧冷淡地说:“不然呢?”
      季夏乔点点头,围着谢我走了一圈,像是在鉴赏一物稀世珍品:“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知道还以为是哪个帅哥。你穿成这样干嘛去?”
      “去看我爸乐团的演出。”看乐团演出要穿正装,是常式吧!
      “你爸的乐团?”季夏乔回头看看挂在文化中心外的海报,今日演出乐团的团长叫谢景笙。
      “你爸是指挥家?”季夏乔惊讶地问。
      “不可以吗?”谢我双手插着裤袋,一面冷漠。
      “你跟我四妹真得很像!你们讲话怎么都这么冷淡?”
      谢我抿一抿嘴,心中扬起丝丝不耐烦。他不是讨厌季夏乔,而是已经习惯了独来独往。小时候妈妈已经不在身边,爸爸也常不在家,谢我喜欢独自一人听着音乐,写著文章,一待就是一个晚上。他喜欢安静,更享受孤独。
      本来演出散了后,他是打算随便吃些东西便回家,却没想到会遇上季夏乔这笨蛋。早知道会被她问东问西,刚刚看见她的时候就该掉头走人。
      季夏乔早已习惯了他的冷淡,说:“我肚子饿了,一起去吃东西吧!”
      “我们?”
      “嗯!有问题吗?”季夏乔回头看他。
      谢我示意她看看自己,再看看他。季夏乔才想起,自己穿的是学校运动外套和贴身九分裤,二人根本是南辕北辙的衣着风格,走在一起肯定是回头率爆表。季夏乔傻笑一下,谢我无奈地摇摇头。
      ——————
      谢我躺在滑梯上闭目养神,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此时,季夏乔拿着两袋外卖走回来,把其中一袋递给了他,说:“上次躺了一个晚上,还未躺够吗?”没错!这个公园正是他们第一次碰上的公园。
      “等困了。”谢我坐在滑梯上,打开外卖盒那刻,目光停顿了。
      季夏乔坐在滑梯旁的秋千上,说:“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便随便买了个宫保鸡丁。这家的宫保鸡丁很有名,你吃过吗?”
      谢我合上饭盒盖,道:“没吃过,不喜欢。”
      “吓!你不喜欢宫保鸡丁?要不跟我换。”季夏乔把盒饭递给谢我,他一看:麻辣茄子。
      谢我咽了下口水,没有伸手去接,只道:“妳不是不爱吃肉吗?”
      “嗯!你怎么知道?”
      上次在食堂吃饭时,谢我已留意到季夏乔没有点肉食,加上眼前的麻辣茄子,他就猜到季夏乔不爱吃肉。谢我摇摇头:“我不吃也行,不用管我!”
      季夏乔把盒饭再推前一点:“没关系,一次半次而已。反正我不是讨厌吃肉,只是不太喜欢罢了。”
      谢我啧了一声:“吃妳的,别讲话!”
      季夏乔觉得谢我有点奇怪,她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怕辣吧!”
      谢我看着她,知道自己瞒不住了,冷冰冷地吐了一句:“犯法吗?”
      季夏乔本想借机亏他一下,却被他的淡定镇住了,干笑一声便说:“不犯法!不犯法!”
      谢我也不看她,重新躺在滑梯上。
      季夏乔倚在滑梯旁,说:“要不你先回去吧!要你看着我一个人吃饭,我会不好意思。”谢我却闭着眼,没有反应。季夏乔也没再说什么,静静地吃着饭。
      最近这区治安不太好,大半夜的,谢我不放心让她一个女生独自回家。他靠在树下目送季夏乔,见她安全进了大厦才转身离开。谢我觉得,这是作为男生应有的风度,更何况季夏乔是个笨蛋。
      才不到五分钟的路程,谢我从季夏乔住的小区回到自己家。他知道他们住很近,否则也不会在公园遇上,却没想过是如此般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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