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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读书和写作 ...

  •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看着一个个的方块字被作者打乱重组,拼凑成一个个美丽的故事。
      我印象里的第一本文字书,是爷爷给我买的《格林童话》,那时候我5岁左右,还不认字,老是缠着家里的亲人一遍遍给我读里面的故事。这本书对于我意义重大,它燃起了我对阅读的兴趣,打开了我想象力的大门,此后好几年,直到我上学认字,这本书总是被我捧在手里一遍又一遍的阅读,睡前要看,上厕所要看,烧火做饭时也要搬个小板凳借着火光看。
      灰姑娘、白雪公主、渔夫和他的妻子、青蛙王子、莴苣姑娘……这些故事我烂熟于心,即使我已经十几年没有再看到过那本书,现在依然记得当时看书时的那种感觉,那种让想象力翱翔的愉悦。
      此后很长时间,这本《格林童话》作为我唯一的课外书籍,陪伴了我无数个日月。你们也许想象不到一个山村小女孩的阅读资源有多稀缺,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几块钱一本,流传于同学和家长之间的《故事会》,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短篇故事,里面有一些知名作家的回忆与想象,也有一些普通人偶尔的文思泉涌。它无疑是我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本期刊,正如初高中时期热爱的《读者》,课间总要从书桌里抽出来读上一篇,上面总是有一些令我感动的美文。
      我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鲁滨逊漂流记》,读到小学5年级的时候,我们镇中心小学终于有了一间阅览室,里面有学校购买的新书,也有别人捐赠的二手书,我在借书簿上签下自己的姓名,把《鲁滨逊漂流记》领回家过了一个周末。那个周末,我看得如痴如醉。
      我仿佛变成了鲁滨逊,一个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从一个人搭建窝棚,吃野食度日,再到后来的以山洞为后盾,筑起围墙,构建成自己的庭院。在海边捡到的沉船遗物,有的变成了房屋的一部分,有的变成了工具。他成功种植小麦,圈养起了山羊,用黏土制作了厨具,每天可以喝上羊奶、吃上面包,过上了自给自足的好日子。后来解救了野人,给他起名叫做“星期五”,从此有了伙伴。当时的我,深深为这种野外生存而着迷,直至今日,都还存着把自己流放荒岛的念想。
      后来,我在那间小小的阅览室借阅了很多书,尤其多的是游记类小说,比如《格列佛游记》、《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历险记》等等,这些书籍在我童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一个关于旅行和冒险的种子。
      小学六年级毕业,快要升初中的那个暑假,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言情小说。记得那是姐姐订阅的一本期刊,叫什么名字我已经不记得,封面是水粉画的美少女,里面专门刊登一些言情的短篇,多是青春校园故事。第一次读到那些关于青春、关于心动、关于心痛的故事,我着实惊喜了一把,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小说啊!其实,那时的我,心扉懵懂,对于男孩子开始产生好感,虽每天听着老师和爸妈的教导,不能早恋,对于早恋这件事想要退避三舍,可是那些小说让我明白,青涩的感情其实那么美好。
      进入初中,我的阅读资源变得广泛起来,慢慢的开始接触到一些比较有深度的文学作品。初一第一个学期的期末考,我得了好成绩,开学的时候,县城上那家最大的书店到我们学校来捐赠书籍,算是给“三好学生”的奖励,所以那一年,除了写上了自己名字的黄色红边奖状之外,我还拿到了一本练习本,一本《简爱》和一本《钟鼓楼》,在那个手机还没有变成人类精神食粮的年代,这些书被我捧在手里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简爱》是英国作家夏绿蒂勃朗特的作品,是一本女性励志言情小说,告诉我,哪怕条件再艰苦,也要努力上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刘心武的《钟鼓楼》,那时我其实是看不太懂的,只记得当时感叹作者好厉害,能围绕着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描绘出如此丰富的社会场景,换做是我,让我写一整年内发生的事情,我也不能写出内容如此丰富的一篇长篇小说。
      初二的时候,我和语文老师借了钱钟书的《围城》,当时看到了历史、看到了城市、看到了男女之间的情爱,实则无法领会其中的奥秘。多年以后再看围城,颇为感慨,人的阅历以及心境,对于读书尤其重要。
      高中时期看得书就开始变得类型丰富起来,那时我有了第一部手机,是山寨的按键OPPO,一半屏幕,一半按键,同学之间用蓝牙共享资源,互传歌曲和电子小说,也有传歌曲MV和电影的,多是购买了大容量内存卡的土豪。小小的4G内存卡,在当时已经算很大了,够我存储几首心爱的歌,几部热门的网络小说,每当内存快满了,就得开始逐一筛选文件,比较又比较,哪些歌曲、小说是最爱,才能留下,哪些短信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才能继续呆在收件箱。
      高中读书任务重,在老师和家长看来,看课外书可以说是犯罪。可那时的我还是喜欢偷偷摸摸看课外书,看了许许多多热门小说,郭敬明的《小时代》、《悲伤逆流成河》,匪我思存的《千山暮雪》、《寂寞空庭春欲晚》,明晓溪的《泡沫之夏》、《会有天使替我来爱你》……杂七杂八,看的还是言情居多,那时候身边瞒着老师家长谈恋爱的同学不在少数,我就是其中一个。
      到了大学,可以说阅读的层次有所提升,虽然我还是偏爱小说类书籍,但大学=图书馆的丰富藏书,可以说让我分身乏术,恨不得一次多读几本。这时,已经是欧美日韩及祖国的各类书籍都有涉猎,高分好评的书大多都会找来看。加上这时,智能机已经普及,网上各类书籍都可以下载或是在线观看,只要空闲,就可以掏出手机看自己喜欢的书。
      工作之后,领完第一个月的工资,我给自己的奖励是Kindle阅读器,体验比用手机看电子书好了太多,每晚睡觉前、出行等车等飞机,、周末节假日每一个空闲时间我都会拿出来看看书,包里必备的不是化妆品也不是零食,而是我的Kindle。读的书籍数量越是增加,越觉得自己孤陋寡闻,直感叹世界上为何有那么多的好书,只叫我看不尽。
      渐渐的,我萌发了自己写作的想法,好几年了,可是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我觉得我能写,有时候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今年,我24岁,终于下定决心得闲就练一练笔。慢慢积累经验,假如写得不好,那也是了,就当是记录自己的生活,记录一些想法,以后只当做回忆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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