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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可曾见过? ...

  •   书生站在乐悠院子门前,有些不知所措,他等不住,在家中待了一个时辰便带着纸墨前来,但到了又怕这会儿悠哥儿还在睡觉,贸然敲门会打扰到对方。正犹豫不决的时候,门忽然被打开,

      “你来这么早呀?快进来吧。”乐悠见到外面的人连忙招呼进来。

      书生看他:“看你这副装扮不知道是要去做什么,我来的可是不巧?”

      “哪有,我去割些菜叶给兔子吃,就一会儿功夫。”

      书生道:“我陪你罢。”
      “啊?不用了,我去去就回了,你等我一会儿。”

      书生在杂物间前蹲着,伸出手指戳戳笼子里的一只想往外爬的白兔子,笼子里有一只白兔和两只黑兔,黑兔都不太理人,倒是白兔主动上前,绯红的眼睛,两只长长的白耳朵抖动着,天真无邪的很,却不知道自己差点就沦为食物了。

      听到脚步声,书生起身看向来人,“回来了啊”

      “嗯,老让你等真不好意思。”

      “没事,反正我闲的很。”书生自嘲。

      乐悠喂过兔子,书生提起教认字的事情,看着桌上的毛笔和洁白的宣纸,乐悠是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上午他还大义凛然的说别人,现在头疼的就是自己了。

      这个世界的字与繁体字有几分相似,
      毛笔被乐悠手指捏着,总共三个字——“赵”“乐”“悠”却都是一团染在一起鬼画符。

      书生站在乐悠身后,右手握住对方的,“要靠手腕用力,过程不要停顿,下笔也不要太用力,这样...”

      说话间,温热的气息打在乐悠的耳后,他有些不自在,略避开了点,怪痒的。
      而书生却是心情很好的勾起唇角。

      练了一个多时辰,乐悠也能写出来正常的字了,看天色不早,他和书生示意今天可以就到这里了,收拾好了纸笔,转身就去厨房准备做饭。
      书生一个人坐在堂屋有些意犹未尽,他摸到哥儿的手了,不是多软嫩的触感却更加撩人心弦。

      乐悠煮了白米饭,炒了两个素菜,炖了今天从镇上买的大骨头汤,菜里放了辣椒,因此吃着格外下饭,书生吃下两碗米饭竟觉得还有胃口,却还是忍住了,转而盛了一碗香浓的骨头汤,乐悠见他吃的开心,心里也颇为舒服...

      日子就这样过着,书生不时来找乐悠教他认字,文房四宝都留了一份给对方,但随着书院的渐渐成立,他的空余时间少很多,来的次数也没办法像一开始那么频繁了。乐悠却一点也不在意,这段时间他把菜地挖了牙口,施肥点种,几天下来就长出小苗苗了。

      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吃完午饭再睡一会儿,活生生睡成了一个小懒猪,几天下来,乐悠脸色红润白皙,咳,养的太好了。

      这天上午,又有人敲门,乐悠以为是书生,打开门才发现不是,他询问小桑身后的男子:“卓天远?你来做什么?哦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卓天远自己也不知道他来做什么,只是自从见过哥儿一次,每晚梦里都会出现一抹残缺的印记,上面零星溅了几滴鲜血,在灰蒙蒙的梦中愈发妖艳,但是一醒来,他就头痛异常。

      熬过这么多天,卓天远再也管不了那么多,他就来问问,就只是问问,他上前走近乐悠,靠的太近了些,乐悠被他身上的男性荷尔蒙熏得晕头转向,后退了几步,
      “别,别这么近。”

      卓天远却恍若未闻,跟着上前,虎目黏在乐悠额间,期盼地问,
      “哥儿,我们可曾见过?”

      “啊?”乐悠愣住,仔细瞅了面前这人,浓密的眉毛飞如云鬓,挺直的鼻梁,虎虎生威的黑色大眼,蜜色的皮肤,一张薄唇紧抿着。他翻遍记忆也没有这个人,痴哥儿小时候也是有小伙伴找他玩的,只是不多,但是这些人都没得一个能对上号的。

      再见过的人就是一个小黑胖子,一次痴哥儿下山,途中闻到血腥味,吓得躲在树干后面,他见到一个伙子和野狼殊死搏斗,野狼伤痕累累,锋利的牙齿张开着全是鲜红的血,涎水混着血丝滴落在地上,而黑胖子也好不了多少,左手被咬得露出骨头来,腿上也受了伤,行动不便,右手还在死死握着短刃。

      痴哥儿骇极想躲起来,但他要下山必定会惊动野狼,而且看小黑胖子的情况,野狼已经朝他逼近,他却因为腿上受重伤而不能动弹。
      握着柴刀的手收紧了些,痴哥儿鼓起勇气,像个炮仗一样冲出去,柴刀疯了一样往野狼身上砍,直到小黑胖子虚弱地出声阻止他,“它死了,小哥儿别砍了。”

      痴哥儿脸上溅到狼血,呆滞了片刻,目光触及鲜血淋漓的柴刀,吓了一跳把刀扔了出去,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杀生,心里异常害怕。

      小黑胖子非常虚弱,努力凝聚涣散的目光,想要记住痴哥儿的脸。在死神来临的那一刻,痴哥儿的出现像仙人一样,他想问对方叫什么名字,但一声哥儿刚喊出口就陷入昏迷,痴哥儿小小的身体背着比他大很多的小胖子,吃力地往山脚赶。

      一群家丁姗姗来迟,看到被背着的小黑胖,为首的人大喊,
      “少爷在这儿,快!”
      “天啊!怎么受这么重的伤,把少爷给我。”

      家丁强硬的从痴哥儿这儿把少爷抱走,他见这哥儿瘦瘦小小的身上有血却一点伤也没有,而自家少爷却伤成这样,认定少爷肯定是为了保护这哥儿才如此,对他一点好气也没有,接过少爷就带着人离去。

      痴哥儿愣在原地,看着声势浩大的人群背影,呆呆的。

      小黑胖子伤的重,没多久就发起高烧,迟迟不退,大夫无法,老太爷只能带着孙儿飞快往京都赶,找了御医医治,御医割去伤口处腐肉,敷了药,又开了一副虎狼之药。

      “没其他办法,只能听天由命。”

      万幸小黑胖毅力惊人,硬生生挺了过来。只是烧坏了脑子,从前许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性格也大变样,原先被宠的活泼顽劣,如今又太过沉稳,老太爷叹气。

      乐悠思忖片刻:“没有,我未曾见过你。”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问我这个,难不成是见过我?”

      卓天远摇头实话实说:“我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

      他很想摸一下哥儿额间的印记,也许想法是太强烈,他竟真的伸出手,指腹在哥儿眉间摩挲。

      乐悠愣住,他躲开男人的手,自己摸了摸额间,难不成有脏东西?话说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还没照过镜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可曾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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