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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染了酒红色长发的女人晃动着酒杯,同她发色一样的液体撞击着透明的杯壁,混合着花花绿绿的灯光,在彩色的地板上被砸碎,碾进整个酒吧的灯红酒绿里。
      而女人就像一只慵懒的猫,看着自己黑色指甲映出的灯光,缓缓开口:“人啊,真是会越来越贪心。”
      1.
      初中的我,发疯似的想要去喜欢一个人。
      甄纯知道后,几乎笑完了一年的量:“小水,你是不是有毛病?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难的?”
      我继续永远也写不完的课后练习,还不忘了白她一眼:“是啊,没什么难的,我不比你,万人迷小姐!”
      甄纯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倒在藏着一堆漫画的课桌上仿佛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真的是幼稚到可笑,即使明天是期末考都能把一个单词还没背的英语书丢到一边大喊“呜啦!”,和甄纯一起看着她喜欢的老版武侠电视剧并且相信考砸了她也会理所当然的陪着我。
      结果往往是我和她在成绩单上隔着两页纸五十多个人遥遥对望,而甄纯也总会在我去班主任办公室前塞给我白柠檬味的水果硬糖,笑着说:“安啦小水,认个错就没事啦,记得和我一起来看卓爷。”
      我叫洛水,她总是喜欢叫我“小水”,我却一点儿都没有水的温婉与柔弱,相反,我完完全全就是个破破烂烂的小破孩,尖叫的喊着“滚开!”,浑身尖刺刺得自己和身边的人都遍体鳞伤,还死不知悔改认为那些人都是活该。
      我从来没有错,即使有,我也永远也不会承认。
      我是个疯子,脾气暴躁又易怒,无缘无故又会伤心到仿佛第二天就要去死,随时随地想要大叫摔碎一切东西,却又害怕被孤立不得不咽下一切要死的心理摆出一张臭脸觉得全世界都欠了我的。
      就是这么一个惹人厌的混蛋,却对所有人都能笑着说没事,明明那么的该去死,却还要想着杀了别人怎么办。
      我上大学的时候,面无表情的在□□上“哈哈哈”,突然说了句“我抑郁了”,对方很快的嘲笑“这怎么可能”。
      是啊,这怎么可能?即使有一天我真的死了也不会因为这种不属于我这种只会笑的混蛋的病。
      但我真的有精神病,中度的焦虑和情感障碍,我说出来,从来没有人相信。
      看啊,这些人就是这么的无知,觉得我笑着就是因为我不会伤心,即使我哭泣也仅仅是因为背不出老师的单词。
      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混蛋,就像现在在我眼前喋喋不休的班主任,对着一直在倒数十几名徘徊的学生,你还会相信她还有机会考好吗?
      你收我的书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吗?
      “你和甄纯是好朋友,有什么不会的就问问人家嘛,这有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还有三个月中考,好好学,没什么来不及的。”
      “谢谢老师。”鞠躬道谢,腰弯下去的时候无比想要掐死她,既然真的诚心为我开导,又何必在乎我是否鞠躬,自以为是的惺惺作态,等着别人来感激吗?可笑至极。
      “那个老师说什么了吗?”甄纯果然就在门口等着,就像她每天等我上学的时候一样。
      “还是那些话。”我随意答道。
      自以为掩饰的很好,甄纯却是能看出我的小情绪:“没事啦,不就一次考试吗?今天都周五了,熬过去就好了。”
      “说吧,周末你又想干什么?”
      “周六晚上我住你家吧。”甄纯显然已经想好了计划,“小R给我推荐了几部恐怖片嘿嘿嘿。”
      “你居然相信他?”我不禁皱眉,“那家伙上次和我们一起听故事差点儿吓哭。”
      当然吓哭小R那个大男生不太可能,其实是常带着她的弟弟还有小R和我,看了《见鬼十法》还在那里嘻嘻哈哈,觉得不刺激才去听了鬼故事,结果在高潮到来那堵隔绝着真相的墙轰然倒塌的时候,常的弟弟钻到桌子下面就开始嚎啕大哭。
      毕竟比起吐气不够了拿屁来代替阳气的鬼片来,那个鬼故事真的就是地狱级别的了。
      主角一放屁就轰倒一片鬼,那场面,哪里像鬼片了。
      甄纯的关注点却显然不对:“你居然背着我和别人听鬼故事!”
      “你上次还背着我和马桶看偶像剧呢。”我说道。
      “我才不看那个。”甄纯翻白眼,“说得好像我们有什么一样,好了好了回去上课啦,我周六来找你,你给你爸爸说一下。”
      “我爸绝对放心你。”
      我家住三楼,甄纯就住在我家楼下,她大了我一个月,在我两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喜欢把我和她放到一起,然后她们女人就去聊聊她们的事情。据我妈说小时候我两还经常打架,通常都是我上手挠人然后甄纯哇哇大哭,真的难以想象那时候那么爱哭的小孩长大后能变成这么乐观坚强的女孩子。
      甄纯真的很容易讨人喜欢,当然她也有这样子的资本,性格好又是生的好看,学习成绩不错又是多才多艺,活脱脱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我两从小一起长大,老套的青梅竹马的设定,但是说是闺蜜却觉得生疏了我们,而且甄纯也不喜欢这个女性化的名词。
      “是家人,是生命中的一部分。”甄纯曾经这么形容过。
      是啊,她一直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无论如何,都是不会被抹去。在上幼稚园的时候,通常是家长来接你了才可以走,每次甄纯的妈妈来接她,我总是会跟在她后面跑掉,任凭其他的小朋友和老师在后面叫我回来,不管不顾。
      那时感觉就像获救的骑士和公主,无论我妈妈怎么警告我,这样子的事情也没有尽头。
      我真的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时光。
      甄纯也问过我:“愿不愿意当我的伴娘啊?”
      当时的她还会做一个小女生的梦,想着一生中最美的时候,一定要穿上那件很难洗感觉的白色婚纱,捧着她最喜欢的蔷薇的花束,走上红毯,来到放着十二层蛋糕的新郎的旁边,她未来的丈夫会掏出来嵌成六芒星形状的钻戒戴在她的手上,她一定要在教堂里,在七彩绘画的玻璃下读出她的誓言。
      而我,一定要是她的伴娘。
      多么浪漫又烂俗的幻想,但是我却每一个字都记得清楚,甄纯给我说过的婚纱,说过的教堂,说过的她想要什么颜色的蔷薇,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也总是觉得,能当她的伴娘,也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但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点儿都不想当她的伴娘,她讲的那个婚礼,我一点儿都不喜欢。
      如果可以,我想做她的新娘。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有这么不可理喻的念头,明明已经这么亲密了,难道还不够吗,真的要她以这种身份完完全全的属于我才可以吗?
      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我的心里,现在想起来我倒是觉得自己很幸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陪着她渡过了十二年,而在我发现这般心思的时候,她早已和我不在一个城市,每天的早安是最多的问候,我也不用费尽心机来掩饰和她接触的时候每一次的脸红心跳。
      那十二年她给我的回忆已经够我一辈子来守护,而她的男朋友也对她足够好给她梦想中的婚礼,伴娘是不是我,又有什么关系?
      这对我而言,已经够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她,她是我的朋友,是我最亲密的人,但她和我也是同性。
      女孩子可以很自然的拥抱,很自然的亲吻,很自然的说“我爱你。”,甄纯给我说过无数次的“我爱你”,但我知道,没有一次是真心。
      我一次都没有回应过甄纯,只是因为那是真的。
      而甄纯却不可能把它当真。
      不过真好啊,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也就一辈子不会有困扰,让我一个人记住就够了,让我一个人知道就好了。我不能护她终生无恙,也不能豪气干云的给她什么天下,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她深深的,深深的埋藏下这段恋情。
      我爱她,但是这不应该,不就是痛苦吗,难道我遭受的还少吗?
      我现在,用文字记录下那些年来我还记得的事情,也许这一点儿都不会减轻甄纯送给我请帖的感受,但最起码会让我觉得,她曾经也在乎过我,而不是像现在,她唯一寄给我的东西就是她要结婚的讯息。
      恭喜你啊,甄纯,终于能找得到那个人了,只是我不能来做你的伴娘了,不过没有我,你也可以幸福吧?
      但我,还会抱着幻想等你,喜欢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也许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就是个无聊至极的故事,而我,却要用一生来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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