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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杨朝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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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雨走在小区内的楼梯上,高跟鞋的撞击声回荡在螺旋楼梯里,杨朝雨看着斑驳破落的墙面,好似走在一间废弃的诡异工厂。此时她已经参加了那场令人厌弃的婚礼,此刻只消迎接未来的生活即可,她终于能放下早该放下的东西了。
杨朝雨敲开邻居小妹的门,却没有见到小妹以前那样欣喜的面容,她脸色苍白,眼睛猩红,杨朝雨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出了很大的问题。“怎么了?”杨朝雨佯装冷静地问。
“明稀死了,”邻居小妹蹲在地上,将头低垂,“对不起,它昨晚好像有些异常,我第一时间将它送去医院,结果还是死了。”
杨朝雨倒吸一口寒气,黄泽刚刚送她这条狗的时候,杨朝雨倒是希望明稀能够快点结束生命,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朝雨开始接纳明稀之后,因为曾经那个阴险狠毒的念头,杨朝雨深深地鄙视自己。现在它死了,杨朝雨倒是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没事,”杨朝雨还记得她在和邻居小妹对话,“把它的身体给我吧。”身体,尸体,遗体,又有什么不同之处了。
邻居小妹流着泪将明稀递给杨朝雨,杨朝雨接过,发现它的身体好凉啊,眼睛紧闭,仿佛只是在冰窖里睡过一觉,但是再也不会醒来了。
杨朝雨再也不能感受明稀钻在怀里的那种感觉了,曾经它陪伴着她一起度过的那些艰难岁月,终究会随着明稀一起化作泥土,再不在杨朝雨心中留下起伏。
杨朝雨穿了一件大衣,拿着一把铲子,在小区挖了一个洞,然后把明稀放进去了。小时候杨朝雨就有一个习惯,一遇见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就会把它写下来,然后埋起来,现在只不过换成了狗而已。
杨朝雨将土填好,肚子里翻江倒海,零星的星光闪烁在天空上,杨朝雨却无心欣赏。她蹒跚脚步,回到卧室,躺在床上,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她努力想要睡觉,却徒劳无果。
明稀的脸会清晰地浮现在她面前。她想起爸爸离开的那天晚上,自己抱着明稀去清吧喝酒,在路上给它起名。她想起自己在学校宿舍的阳台给它搭建一个小窝,也很清楚地记得何莉是如何厌弃明稀,以及自己如何和她争吵。
杨朝雨好想找人倾诉,但似乎没有一个人能够。方旭估计沉浸在他们结婚的悲哀之中,黄泽和李寒宁坠入爱河,自己不想去打扰她,如果跟邻居小妹倾诉,她只会以为自己还在怪罪她。那么还有谁呢?云旗嘛?那个曾经在海边说要将明稀炖了的人,罢了,杨朝雨幽幽地叹了口气,好像身边有人一样。
杨朝雨翻转一下身体,仿佛听到从遥远处传来狗地吠叫,仔细一听,叫声多么熟悉,好像从来没有离去一样。杨朝雨起身推开窗户,往下一瞥,一条英国斗牛犬正站小区下,对着杨朝雨的窗户猛吠。
那不是明稀吗?杨朝雨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杨朝雨迅速从衣柜找衣服,慌忙之中只随手拿出一条蓝色的撒花裙子,直接穿在身上就飞快地跑下楼。天气寒冷,杨朝雨顾不上,她眼看那条狗的确就是明稀,眼看就只有几米的路程了,明稀突然跑了。
杨朝雨甚至没有犹豫,便追上去了,一路跑出小区,穿过街道,甚至到了无视行人和车辆的地步。“明稀。”杨朝雨在后面交换,但它只往前跑。
“我一定要追上去。”杨朝雨给自己打气加油,我要追上去,她的小腿已经感到麻痹酸胀,双手也因挥动感到疲累,但她庆幸地是,自己并不难过了,因为明稀就在眼前。
突然前面出现了红灯。杨朝雨只能站着干着急,这样的速度明稀会跑掉的,杨朝雨手足无措的时候,明稀突然只站在对面,冲着杨朝雨吠叫。
还好它没有跑走。
变成绿灯的时候,杨朝雨飞快穿过马路,明稀也继续跑了出去。这时候杨朝雨追着明稀来到了一个偏僻的村落,杨朝雨有点害怕,但她双脚不曾停歇。村落之后,只是一片树林。
杨朝雨在树林里不停地追赶明稀,黑天雾夜的,杨朝雨根本看不清楚,只好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的光芒,有一滴水滴在杨朝雨的额头上,杨朝雨抬头,感觉更多的水滴下来了,估计是晚上下雨了,绵绵细雨落下,透过层叠的树叶,只有一小部分打在杨朝雨的身上,一丝冰冷印在身体上。
杨朝雨极力搜索着明稀的下落,每当她以为要跟丢了的时候,明稀总会从哪个地方蹿出来,然后杨朝雨便接着跟上去,一直跑一直跑。“明稀,你别跑,我需要你,求你了。别跑了。”
杨朝雨在后边这样叫着,仿佛明稀听得懂人话一般。杨朝雨突然感觉这句话,将名字换一换,也行的通,杨朝雨一个哆嗦,将那个诡异的主意扔掉了。
杨朝雨有点不想跑了,体力实在透支了,她气喘吁吁,抖肩呼气,而且树林里阴雨绵绵,危机四伏,杨朝雨将快跑换成慢走,明稀的行动也慢起来了。
就这样,杨朝雨跟在明稀后面,慢慢走着,她为她此时此刻在这里感到意外。“明稀,”杨朝雨说,声音已经完全没有之前的惊讶和兴奋,而是很冷静很平常,就像一个养狗的人在公园里遛狗,和它对话一般,“你要带我去哪里呀?”
杨朝雨将地上一个容易将人绊倒的树枝挪开,然后抬起头,发现明稀就消失了。那一刻杨朝雨感觉心中空落落的,她连忙跑上去,穿过一排紧密的树林,露出面前的竟然是水壶山顶。
这么可能,都不在同一个城市。
杨朝雨走上前去,俯仰便看到整个繁荣的城市,既不是学校的那座城市,也不是蓝豚市,而是一个从未看过的,灯光璀璨的城市。
杨朝雨努力地扯脸,一股疼痛感袭来,这不是在做梦。而天上呢,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星子,好像波光粼粼的海面,又光灿灿璀璨夺目。这是杨朝雨最喜欢最喜欢的场面。
杨朝雨坐下来,雨业已停,杨朝雨闭着眼睛,希望时间凝固在这一刻。
曾经看看过一段话,说的是:“寂寥宇宙中,有人比你更寂寞。”杨朝雨才不觉得自己寂寞呢,从最开始到现在,自己已经改变太多,再也不会是一个人离去,就跑到清吧买醉的人呢。
她要热热烈烈地迎接生活,享受生活。她忍不住想要放声高歌,可是她突然这么兴奋,连她都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树林里传来声音,树叶晃动,杨朝雨欢喜地转头,叫了一声:“明稀。”
从树林里出来地不是明稀,而是一个男生。他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口黑色滚边,上面有密集的星星,下面穿了一件原色牛仔,他款款走来,杨朝雨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方旭。”杨朝雨笑着说,晚风吹过来,杨朝雨的头发飘摇在晚风之中,背后是整个光彩夺目的城市。杨朝雨打赌,如果方旭给她拍一张照,绝对不会比何莉差。
“朝雨。”方旭说着,声音温柔无比,好像在火车上,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就是这样的温柔。
杨朝雨突然笑道:“抱歉,我好像认错人了。”杨朝雨走了几步,走到方旭面前,看着他带着星星图案的波洛领结,面上挂着杨朝雨素来喜欢的微笑。
“你叫什么名字?”杨朝雨问。
她看着他看她的眼神,仿佛多年前看过,她分辨得出爱与不爱得眼神,因为有良师教导过。而他的眼神,不仅仅只是看着你,而且把你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