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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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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当周遭的友人们肆无忌惮地缅怀起“青春”时,就是那种十六七岁面若桃花的时代,她总是灯光下最安静的那一个。因为她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真的要像泡沫电影那样追溯过去,她只能用乏善可陈来勾勒自己,就像春风摇曳中的一粒灰尘,是坏的幻觉。
从什么时候想把过去的自己一笔抹杀在岁月中呢?也许是无意翻看毕业照的一刹那。她的面黄肌瘦扑面而来,站在她大后方的是她暗恋成疾的男孩子,一头朝气磅礴的短发在风中乱了,懒洋洋的衬衫搭在幽蓝的牛仔裤上,不羁的眼神中漂泊着源源不断的生猛,凝望就在必然中发生了。脑海中闪过“张国荣”的样子,他就像暮色中叼着烟的张国荣,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他。那种喜欢是波涛汹涌的,是她有生以来最深刻的悸动。介绍自己作为转学生的时候,阳光大方落在他柔和的五官上,他拽拽地说:“本人是粗人,以后得罪了人还望多多包涵。”她就是从他的声音中走出来的,如二月的风,很奇怪,不那么冷。他朝着她的 方向看了一眼,她被燃了一下,然后像阳光下的麋鹿一样羞涩地跑到自己的领地。坐下的时候心脏开始噗通噗通地跳,脸上的红晕染出一片晚霞。她紧张地窥视周围,松了一口气,庆幸没人发现自己的波动。
无人来嗅的夜,她匍匐在昏昏的台灯下,想起了他。有次班主任声势浩大地说:“班级里的差生禁止再去学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弹钢琴,弹吉他等一切闲杂事务。”他对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的守则嗤之以鼻,他站起来无遮拦地说:“老师,你这是旧封建,凭什么成绩不好的同学就没有业余爱好的资格,你这是在谋杀人性!”话语一出,同学们目瞪口呆地等待壮举的收场。班主任的脸青了,又红了,然后弯着腰解释:“你学习好,所以你不谋杀人性,学习不好的人是自己谋杀自己,不是我的责任!”班主任在众人由内而外彰显的暗暗欢呼中退出,之前几乎没有人这么大胆地违背他的意志。他的声音像海浪一样袭来,在她懦弱的心底刮起了台风。因为她也是被等级笼罩的一个,她回忆起来,那天她走在路上时,班主任大声叫住了她,问:“你去哪里?”她说:“音乐教室。”他的脸马上变成了封建主,很高贵地说:“学习都这样了,还好意思去学音乐。”她在奚落声中低下了头。后来,吉他成了人生的过客,她再也没去过音乐教室。
出租屋外万物都睡去了,于是她把钟爱的梵高笔记本拿出来,在金黄的向日葵旁边,郑重地写自己的独白。她写那些荒凉日子里的欢喜。她说很爱城市的雨天,尤其是她对一切都充满敌意的时候,雨总是泪眼婆娑地抚摸着心中无尽的失意,她说自己很久很久没有流泪了,细雨为她流了,在她最狼狈的时间里雨一直肝胆相照,它是忠诚的老朋友,因为现实生活里没有人会在意你的眼泪,所以她称雨是最珍贵的朋友。她说自己还爱七八月小城里最暴烈的太阳,那种摄人心魄的生猛是她一直都在追逐的野火,可惜她遗憾地表示自己没有真正看过它,从太阳穴那里猛地向天空穿上去,一束鲜血喷涌而出,也许能够触摸到,但是她怕死。写到那里时,她的手指停了,她笑了一下,辩解道:“不对,其实我见过,我真的见过。”
他就这样侵略了她的深夜,她记录他的一切,虽然她并不真正认识他,与其他人都是相似的萍水相逢,唯一的不同也许是那天傍晚的相遇。放学后他和男生们聚在学校的围墙边,她远远地看到几个人在歇斯底里地打架,她隐约地看见了他,直觉让她冲上去,那还是她的第一次。几个人瘫倒在地上,战争已经结束了,迎面而来的面孔挂了彩。“你没事吧?”她递上纸巾,眼里含着泪珠。他摸摸自己流血的嘴角,说:“没事,谁让这帮龟孙以大欺小。”他接走我的纸巾,细细地看着我,说:“同学,你真善良,谢谢你。”他也许是俯视到她红了的眼。趴在地上的同学们艰难地爬起来,他波澜不惊地说:“咱们不打不相识,改过自新后,以后还是朋友。”男生们依稀站成一排,他拍了怕他们的肩膀,往夕阳垂落的街道上走去,然后回头向我轻松一笑,他说:“回头见。”
他的背影在落日下潇洒成风,在我的目光里远成一道斜阳,那时,天空中的鸟群肆意飞过。
他天不怕地不怕,他是那颗暴烈的太阳,永远散发着生机勃勃的勇气和热血。她写道:“他的笑容流到了她心里,她被感染了,她觉得自己开始像一粒太阳。”黑夜中,一只朴素的飞蛾在它的台灯前盘旋,张着脑袋视死如归地往那微暗的灯火里扑,她掩了一部分光源,光停在她的左手上,飞蛾落在手心上,她凝视着它,温柔地说:“你真勇敢,飞蛾。”它扑闪几下直冲光芒最深的灯芯处,她在心里急着喊:不要,不要,你会没命的。她匆忙地关了灯,漆黑瞬间涌上来,她的心却很安静很安静,恰似一弯月光下的湖泊。她佩服它,她觉得她救了它。
她开始想起了自己为什么从学校宿舍搬出去?那天同寝室柔弱无骨的女孩被其他人血脉喷张地欺负,她站在一边。看到女孩身上大个大个的疙瘩印,她低下头去,女孩闪着哀婉的眼睛向她求救的时候,她也沉下头去。是的,她害怕,无以名状的害怕。多管闲事的下场往往是悲惨的。她决定搬离寝室,学校让她填写出走原因时,她撒谎说自己有很重的鼻炎,需要在外熬中药治疗,以免耽误病情。办在外居住手续的那一天,她再一次遇到了女孩,她闪着那双布满萤火的眼睛盯着她,脸上却是沉积的惨淡,是八十岁才会凸显的那种惨淡。她很想对那个女孩说一声对不起,但是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她,原来她一声不吭地转了学。
女孩离开了,冥冥之中注定她那张惨淡的脸会在余生中回响。她哭了,一边哭,一边回想起过去女孩花朵一样的微笑。那是遇到男孩以前的事情了。
男孩与她成了朋友,那张普通的纸巾是诱饵。他会花很多时间来治疗她糟糕的考试卷,为她的错题讲解,他耐心的神色像个大人,他说:“你很好,其实你并没有那么糟。”
约她出去的那个周末,他怡然地拿出打火机,在余晖中点起了烟。
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说:“你怎么抽烟啊。”
“我不常抽,两个月一次而已,我第一次抽烟是给我爸看的,他总觉得我是个小孩子,趁我不在的时候打我妈妈,所以我就试试给他看,别惹我妈。”他抖了抖烟灰,烟雾围绕着他的脸。
她停顿了一下,心里一沉,原来他也有伤口,她说:“不过你还是少抽烟,对身体不好。”
烟雾消散,他盯着她那双潮湿的眼睛,说:“你真善良,真的,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那种天生的善良。”
她很认真地接受了他的话,慢吞吞地说:“谢谢你,真的,第一次有个人这么说我,其实我不是你说的那样。”
“我只说我看见的事实,那天你像一匹小狼冲过来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他耸了耸肩。
他一脸无辜地望着她,她鼓起勇气直视他:“你怎么那么勇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把三个人打趴下。”
他指了指他的脑袋,笑着说:“不怕死,不怕任何破事,就像董存瑞炸碉堡那样,怕了,你就输了。”他灭了烟的最后一口气,轻轻地放下。
很久以后,她还是记得那个温热的下午,桌上是两杯冷掉的奶茶,火烧云就在他灭烟蒂的时候到来,他背面正对着那片如血的残阳,像极了张国荣,可是他才十七岁。她很感恩那个下午,他是如此地信任她,和她谈起了“勇敢”。
她还是懦弱了,她没有告诉他,她的不善良。十六岁的时候,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叫李艾,长得很出尘,上学的时候她们形影不离,一同度过了那段很清纯的时光。站在人群中时,她心里很清楚,她没有李艾美丽,男孩子们的眼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所有的光芒把她倒映成一片星空,她像个小丑般地仰视她。嫉妒像病毒一样蔓延,她私底下说她的坏话,说她的秘密,流言蜚语传得很快,李艾有一阵子人缘变得很差。后来李艾住了一段时期的医院,病中的她晚上常常打电话给她,她说:“认识你真的很幸运,不管我讲什么,你从来都很认真地倾听我,比我爸妈都好,他们从来不管我......”李艾的声音越来越弱,她终于打断,不耐烦地讲:“很晚了,你早点休息,明天我还要上课。”后面的几天李艾没有再打电话。有一天黎明的早晨,她记得是周末的六点三十分,赫蕾的“氧气”在初生的日光中震动起来,她接起电话,李艾的声音很累,她说:“今天周末,我真想和你去看一场电影,不管谁的都行。”她喘了一口气,“你真的是我十六岁认识的最好的朋友。”还没等她说话,李艾的声音就消失了。
阳光满溢的六月份,她在病房里静悄悄地死了。那段时间同学们谈得很热闹,她罹患了很严重的血液病。李艾死后,很长时间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村上春树的新小说,她在岁月的前行中平静,像很多人那样,慢慢地忘了。男孩说她善良的时候,她曾经的黑暗把她拖进记忆的深渊。她想,李艾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期待是怎么杀了她的。
臣服是她血液里的劣质因子,她不知道十七八岁,为什么她就长成了自己痛恨的模样?也许是周围的人们都按部就班地冷漠,也许是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气在残酷的现实前只是虚伪的誓言,像只没有了烟雾缭绕的烟屁股。就在她也认为活着,就应该隔岸观火顺水推舟时,就在灰色潜入全身时,站在毕业照后面的那个男孩来了,他唤醒了她,他说她善良的时候刺痛了她的神经。
梵高笔记本里的那株向日葵在灯光下金光闪闪,飞蛾一如既往地在灯光底下遨游,她在安静的时空里对李艾写下了一句话:“对不起,我早应该去看看你的。”书桌边的旧吉他躺在那里,被班主任冷嘲后她就好久没碰它了,她柔软地把它抱在怀里,拨动着万千思绪的弦,“千与千寻”从吉他的身体中缓缓地流淌出来,她在吉他的歌声里听见了她的软弱,她的卑劣,她的眼泪,她的罪。
十八岁的那个生日,她在打火机砰地一声中许完了愿,他在黑暗中点上了蜡烛,男孩的眼睛很亮很亮,她对男孩笑了笑,说:“谢谢你为我过生日。”十八岁的夏天,就是李艾的忌日那天,她独自去城市的天堂电影院看了午间电影,她们过去喜欢呆在那个闷热密闭的电影院讨论哪场电影最好,哪个导演最烂。李艾在电影院最自由,最幸福,她说她的梦想是导演,立志用一部电影打动世界。最后的音乐响起来时,她对着庄严的幕布低语:“今天的电影还不错,你真应该来看看。”没人听见她说话,走出电影院时,太阳生猛地穿过她。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依旧喧嚣着高人一等的法则,他排挤着中下游的学生,在震耳欲聋的嘲讽声中,她学会了抬起头颅,对那些阴暗且具有杀伤力的东西,她的眼神已经铺上了红色火焰,她开始想,看谁活到最后。
男孩还是把她作为老朋友,常抽空来挽救她贫乏的数学试卷,她觉得他是个奇迹,给了他放浪形骸,还给了他聪明。他还是像从前那样打抱不平,所以有很多的朋友。他站起来反抗班主任权威的时候就是一把猎枪,和男孩们打架的时候是一把长刀,但是他仍然是一个好孩子,在黑暗坠落的地方他永远亮着。他粗粝的驱壳之下坚守着一颗温暖的魂灵,在他说她善良,说她并没有那么糟的时候,他就变成了她的理想,她的野火,她的光。他身上那份独一无二的生猛气质赋予了她不可忘却的感动。
扑火总会有流血的时候,那年高三的春天,他被一群痞子打了,住在离学校最近的医院。周末她去看他的时候,他手上撑着拐杖,迎着窗口吹冷风,转过脸时还是一副笑嘻嘻的面孔。等她真正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一个女孩正有条不紊地叠被子。他指着女孩主动向她介绍:“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认识一下。”女孩微笑示意:“你好。”她点了点头,在他们平淡的眉目传情中,心中的光熄了一阵。
男孩很快就痊愈了,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女孩,并且成了一种很深的习惯。时间的空隙中,他们会在学校旁边长长的街道漫步,街边的房子冒出大片大片的绿叶,女孩一袭深红的裙子起了风,天空的鸟群再次飞过。她远远地目视着他们成为背影。女孩让她想起过去的李艾,在五彩缤纷的她们面前,她承认,她就是一只普通的飞蛾。
晚上,淡黄的翅膀斑驳了灯影,它们像一群勇士一样地在昏暗中扑火,翅膀激昂地扇动着黑暗,她默默地说:“飞蛾,我爱上了一个人,但是他并不知道呢。” 试卷放在书桌的中间,卷面上的错题红叉很愤怒,不过她逐渐冷静了,她以前很怕那些鲜红的标记。
毕业以后,男孩和他的女孩去了远方,她送了他们一程。人群中,他惹眼的潇洒,他挥了挥手,说:“多保重。”她脸上的羞涩已经不复以往,她说:“会的。”
他跟着他的蝴蝶走了,列车也走了,她还是没有勇气说一声:“我爱你。”
搬离出租屋的早上,翻开的梵高笔记本上,波光粼粼的向日葵上躺着一只飞蛾,它死了。她落了一滴泪,然后把它埋在窗边的花盆里,她想,很快就会长出花朵来,蝴蝶也会来。
在成为大人之后,她和男孩很久都没有见面了,男孩走了,但给她留下了一缕缕绿色的篝火,它们始终没有灭。在另外的生活丛林里,她学会了小狼一样的奔跑,她也学会了扑火,扑掉所有的黑暗火苗。
她叫宋薇,她对自己说:“你要做个好人。”她知道,她依旧是一只朴素的飞蛾,不过,她将生猛下去,她不再乏善可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