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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Eric醒来的时候,头疼的要命,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陌生的天花板和墙壁。
      “这是酒店?”他小声嘟囔着,眨眼看看左右,乱七八糟的公仔玩具和稀奇古怪的装饰品,不是酒店,好像是什么人的家?
      穿着花格子TEE和短裤的男孩,笑嘻嘻地靠过来:“喂!你醒啦?”
      Eric看自己身上,不是赤裸的,但是只剩一条内裤。
      “你,我——”Eric试探性地问问,“我们,没什么吧?”
      男孩坐在床边,翘起腿来剪脚趾甲,一边剪还一边说:“你希望有什么吗?”
      “到底发生咗乜事啊?”
      “你被我□□了!信不信?”男孩歪着头,恶质地笑。
      Eric打量了一下他的小身板,忽然笑起来:“哈哈,就你?喂,你到底是谁啊?”
      男孩把指甲刀放在床头柜上,靠过来倚着Eric:“喂!昨晚还柔情蜜意的,今天翻脸就不认人啦!你这个没良心的死大叔!”

      ——大叔?!
      Eric气的头昏,把男孩推开,跳下床找自己的衣服裤子,一边穿一边跟他说:“好了,不管昨晚发生乜事,我会给你相应的报酬。”
      “怎么?吃干抹净了就想一了百了?”男孩冷笑,“老板,你是不是想得太美了点?”
      Eric翻了个白眼:“老板一向如此,你气也没用!要多少,开个价吧!”
      男孩跳起来,从洗衣筐里捧出一堆衣服,气愤地喊:“喂!你这个大叔啊!昨晚又哭又吐的,把人家全身都弄脏了,这些衣服可都是我泡夜店的必备装备,很贵的哦,都是名牌!你赔啊,你赔!”
      Eric走过来,捏着男孩的下巴,左看右看,忽然对昨晚的事情有了点记忆。
      男孩的脸不上妆的时候,清秀干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闪闪发亮。
      “放开你的脏手,死基佬,臭大叔!”男孩叫嚣着。
      “喂,你把一个男人带回家,扒光他的衣服,还敢骂我是死基佬?”Eric瞪了男孩一眼,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优惠卡,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放在床头柜上。
      “以后你拿着这张卡,去任何一家DIG旗下的时装店,都能免费拿衣服。算是我给你的赔偿!”
      “有钱了不起啊?开服装店了不起啊?不过是个暴发户。”男孩继续伸出中指,怒骂着。
      Eric面无表情的走出门,男孩的声音还在身后响个不停。
      他走出这间不算宽敞的公寓,乘电梯直达一楼,站在街边给属下打电话。
      这时候,香港早上十点的阳光格外灿烂,Eric仰起头,眯眼看着阳光,忽然想:果然就算酒后乱性,他也不会做男人的。
      ——哈,死基佬!
      到底,他算还是不算?

      Eric大约8岁的时候,家里发生了很多灵异事件。那时候,他经常生病,总会在半夜里上厕所的时候,碰到一个白衣长发的老太太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后来,有一天,当他第十次往他妈妈的柜子里撒尿的时候,被他妈妈拧着耳朵,关到洗衣间里。
      Eric在洗衣间里,睁着大眼,从天亮一直到天黑。
      直到他撕心裂肺的大哭声把他大姐和二姐吵得睡不着觉,他妈才把他从洗衣间里放出来。
      之后,他大病了一场。
      自那之后,Eric就变得异常怕黑,怕一个人。
      他想到妈咪的房间睡,但是她的男朋友偶尔会来,所以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妈咪就买了很多公仔玩具陪他睡,但是公仔不会动也不会说话,所以Eric还是总会在半夜惊醒过来。
      为此,他们搬了好几次家。
      一直到他10岁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西装,风度翩翩的男人来到他面前,摸着他的头说:“Eric,我是你老豆。跟我回家去,好不好?”
      那之后,流鼻涕哭得嘴歪眼斜的多动症小坏蛋Eric,变成了港英政府教育司官员程老先生最疼爱的孙,程家的小少爷――程翼风。

      Eric一直不知道父母的事情,以为他们只是不在一起住而已。
      一直到他13岁的时候,懂得男女那回事儿之后,他才意识到,好像父母的关系,有些不寻常。
      那年夏天,他从学校回家,看见老爸在车库里跟一个年轻的男人拥吻。
      他一下子愣住了,那两人还浑然不觉。
      Eric站在车库外的树后,瞪着那个自己熟悉而又陌生的老爸,呆了好一会儿,他转头往家门外跑。
      他从家里的半山大宅一路狂奔,一直到跑不动了,才扶着路边的树,剧烈地干呕起来,他一边呕一边哭,脸上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活像一个花脸的猴子。
      晚上,他如往常一样回家,在饭桌上,跟老爸说要回加拿大度暑假。
      程泽同意了,给他订了机票。
      一个星期后,13岁的程翼风在一个朋友的生日派对之后,有了生平第一次性经历。对方是一个比他大两岁的黑人姑娘,皮肤很滑、嘴唇很性感。

      之后,香港、温哥华、纽约,是他每年飞几回的地方。这会儿他老爸的生意已经越做越大,家里经常有派对,参加的都是商界精英和娱乐圈大佬,男女明星的串场也是必要的。往往是,他从加拿大的派对上刚回到香港,又投入了新的派对中。
      Eric花钱大手大脚,每天1000块的零花钱已经渐渐不够了,他开始跟着一群狐朋狗友混,从温哥华混到纽约,从纽约混到香港。派对上的音乐震耳欲聋,女伴通常性感花哨,他抽着烟跟人比中指争女仔,偶尔拿话筒跟嗑了药的地下MC对掐。
      程家大少的生活丰富多彩,颓废糜烂,光怪陆离,习惯了夜生活总是第二天下午才起床,晚上又投入新一轮的疯狂。纽约的街头篮球和兰桂坊的夜夜笙歌往往在几天之间玩遍,今天还在唐人街做小混混,转天就成了程家派对中的少爷。长辈们觉得他不懂礼貌,老爸嫌他不长进,可是一家之长的爷爷偏疼爱他,样样娇宠。
      其实,Eric觉得,夜生活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必在黑暗里独处,虽然他的房间里还是堆满了公仔和各种破烂玩意儿(他老爸的评语),但终归没有充斥着香烟和药品味道的酒吧吸引人。然后他的房间也经常招待女人,从派对上的419到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相熟的不相熟的,从别人的床爬上他的床。

      程翼风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听着副总口水飞溅地发表感慨,一边神游天外。
      “老板,嘉仕模特的那个老头子,现在还不肯松口,怎么办?”副总翻看着计划书,问。
      程翼风被这句话引回来,把脚放在办公桌上,抱着电脑浏览图片:“怎么办?让他松口,不管用什么方法!必要的时候,去找阿JIN他们,给他点颜色瞧瞧!”
      “这样,好吗?”副总有点迟疑。
      “你管什么好不好?我们做生意的,就不要缚手缚脚,要不然早就饿死了!”程翼风冷冷地哼了一声,继续歪着头看图片。
      副总点点头,立刻出门办事去了。
      程翼风看着电脑上,陆欣铭最新的广告定妆照,忽然心情大好。
      ——嘉仕这个公司,还是很值得下大价钱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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