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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封 ...

  •   前段时间,爱上了写诗,写了一首叫《封信》的诗。那算是一首情诗吧,是写给你的,写给我喜欢的男孩儿的,发到□□上,想不到它竟然被设置成精华。因为暗恋君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普通到千千万万个姑娘都可以是我,暗恋君的存在是可以被替换的,可以不存在的。所以得到一点点认可暗恋君都可以高兴好几天。
      暗恋君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喜欢你?还默默地喜欢了好多年。见过比你好看的男生,遇到过能言善辩的男生,遇到过温柔的男生,遇到过阳光的男生,也遇到过霸道的男生,也遇到过高冷的男生,可都没喜欢上他们,唯独喜欢上了你,还喜欢了这么多年。或许,只因为他们都不是你。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你喜欢她,我喜欢你,可她不喜欢你,你不喜欢我。真的是少有两情相悦的吗
      暗恋君的视力很差,三四百度,不戴眼睛,什么都看不清,可暗恋君总能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你。
      她们都说暗恋君是个疯子、傻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可是他们不懂那是我的伪装,你看我伪装得多好,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你都不知道。
      我的安静内敛,会放在写东西上,会放在做家务上,会放在没人知道的温柔处,因为它只给我爱的人,只给我喜欢的人,只给我喜欢的事物上。谢娜在舞台上疯起来像在发狂,但她回到家后,还是会像一个小女人一样,为家人洗衣做羹。
      暗恋君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暗恋君有心,会用心做好想做的事情,应该做的事情。就像喜欢你,是暗恋君心里想的,而暗恋君不告诉你,又是暗恋君觉得应该做的事情。
      忘不掉的男孩儿,忘不掉的你,喜欢你便成了一种执念。人的执念又不是想斩断就能斩断的,每次发誓要去忘记,但过后只能徒劳的斥责自己无能和出尔反尔。
      既然无力更改,便只能顺其自然,说不定就忘记了呢?
      如果,我忘记了你,你,会不会伤心呢?会不会挽留我存在你的世界,再给我一个位置?
      讨厌我的你,我喜欢你,喜欢你的我,卑微到了尘埃里,只奢求你能给予一丝多余的温柔给我。

  •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写,所以我就要写,我就应该写。谢谢大家的观看与支持。群号77834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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