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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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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生活轨迹无非在公司——公寓A——公寓B——公寓C之间徘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有好几个情人,金屋藏娇呢。其实我也很想金屋藏娇某个人,但如果他被我金屋藏娇了的话,那他就不是唐名了,那叫唐名一。唐名和唐名一是不一样的。
      之所以说唐名一被我金屋藏娇了,是因为他没有工作,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过工作,纯粹靠我养着。虽然,唐名一也曾经告诉我,他想出去找一份工作,但是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叫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安心在我的公寓之一当一个家庭煮夫,当他梦中的我的唯一。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我有一个男朋友,一个很忙很拿不出手,很nobody cares的男朋友,却从未有人见过我男朋友,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金屋藏娇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无法解释我男朋友为何和我闺蜜的男朋友——现在是前男友,长着同一张脸。

      虽然事实上我也不懂为什么随机长相的机器人会和现实中的人长得一模一样,我曾经咨询过机器人厂家,他告诉我这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才会发生的意外。他这说法搞得我很意外。我只好意外地挂了电话,继续金屋藏娇。

      我身边的狐朋狗友大部分是搞美术的,因为是艺术系毕业的,就业方向大概也就这么大,有的做了摄影师,有的做了美院老师,有的做了插画家,混得不好的比如我,就成了修图师傅。这些人想象力很丰富,反正比他们做毕业设计的时候丰富得多,看到女人就想到人体蜈蚣,看到男人就想到宦官的历史,思维曲折程度令人叹服,可怕的是我居然能跟上他们的思路。唯一跟不上的是唐名,他不是美术生也不是音乐生,他读的是文科,大学也很普通,所以他现在只能当个前台先生,和两个机器人美少女一起接前台电话。

      唐名于我而言,是光,是电,极光,是激光,是闪电,把我劈得晕头转向,云里雾里,忘了自己是谁。那时候我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不知道什么是白月光和朱砂痣。这本书还是高二的时候唐名借给我的,他是个文艺青年,只有他这样的文艺青年才会沉迷于书本,读书读得傻了,然后开始沉迷一个女人的目光。

      沈晓月是唐名的白月光、朱砂痣。唐名是我的白月光。唐名一是我的蚊子血。我是唐名一的白月光、朱砂痣。高下立现。唯一跳出了这个多角度单恋故事的女人是沈晓月,我曾经希望我能变成她。

      清晨,我在空荡荡的公寓D醒来了。
      我从来不和唐名一过夜,可能我上辈子是个土匪,打一炮换一个地方睡觉。其实事实上,我是不想早晨起来见到赤条条的唐名一睡在我的床上,他和唐名长得太像了,光是想象一下这种画面我就觉得我在亵渎唐名,虽然我经常这样想象,但真的见到这种场面我觉得我会很不舒服的。

      女人爱上男人很可能就是一瞬间的冲动,一个眼神,一个笑,一句话,甚至没有缘故。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爱上唐名的,为什么爱上他,我也不想知道,没有必要了。后来我从一个女孩成为一个女人,在酷似唐名的唐名一的身下,我渐渐明白什么是灵与肉的区别。我很矛盾,我不想亵渎他。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唾弃一下自己,当了xx还要立xx。其实我上面说的话都不是很可信。
      很可能只有一两句是真的,比如我的确从来不和唐名一过夜,我也的确是因为不想早晨起来见到一个赤.裸的唐名。这样会破坏他在我心中的形象。

      白月光只能是白月光,高高在上,一旦他跌落下凡,以我糟糕的人品,也许在打一炮之后索然无味地将他视作一颗饭粒,把他从我胸口弹走。也可能不会,从此辞职为他洗手作羹汤,在狐朋狗友暧昧了然的目光里带他出席各种画展,摄影展。然后我们四个人的替身故事将在A市美院校友会中流传二十年。

      我不确定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我是说如果,唐名和我好上了,我会做出哪一种选择。我不是很信任自己的品行,但是医生曾经告诉我,我的品行没有我想的那么糟糕。他说得我老脸一红,也搞得我很混乱。难道我爱唐名,就会一直爱下去吗,哪怕他变成白饭粒?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目前为止他还是我的白月光。

      我洗了把脸,刷了个牙,穿着昨天的衣服去上班了。
      大A还是那副兴奋不已想要抓住我小辫子的模样,我很烦他。今天的工作还是修图。我同事发给我一个新的压缩包,上面注明“老顾客八折”。我打开来一看,又是沈晓月。

      沈晓月和一个肌肉男抱在一起,笑得十分甜蜜,洁白的婚纱十分衬她,她看起来就是一个幸福小天使。

      肌肉男应该就是王·爱迪生吧,那位发明家。但是我记得沈晓月告诉我她不结婚了,天知道怎么回事。我懒得管,开始我的PS大业。下班之后我的车坏了,死火了,我的破夏利,它伴随了我整个大学,和大学毕业的日子,我在停车场面如土色,心如死灰。大A闪烁着他宝马X5的车灯示意我上他的车,我只好勉为其难地上车了。

      我让他送我回家,这个家指的不是我任何一个公寓,而是我爸妈的家。我和他们不住在一起。
      回到家我爸妈很惊讶,问我怎么回来了,是不是缺钱。我说我没有。饭桌上他们说到我的年纪,说我二十六岁了,应该结个婚了,隔壁家的晓月都要结婚了,问我怎么还不结婚。

      我没有纠正他们其实我今年是二十七岁,我只是说我男朋友拿不出手。
      我爸大手一挥,说:“没关系,换一个。”然后我妈说她会安排我相亲。我没有拒绝。

      一个星期之后沈晓月发来了婚礼请柬,我和一位三十多岁的成功人士吃了一顿饭,我妈和他妈就开始选黄道吉日了。我有点犹豫,就跟成功人士说等等吧,我要考虑一下。

      婚礼上沈晓月貌若天仙,惊艳全场。发明家新郎用蹩脚普通话说了一通他们的爱情故事,没有人听懂他说了什么,但是婚宴上掌声如雷。本来这事儿就这么皆大欢喜了,结果唐名不知道从哪个疙瘩里闯出来,冲到台上用所有人都听得懂的标准北方一甲普通话说了一通他多么爱沈晓月,他爱了她十年。台下掌声如雷,我是唯一没有鼓掌的观众。回去之后我很受打击,我觉得这日子没什么意思了,我的青春结束了,就打电话给成功人士说结婚吧。

      我说这话时唐名一正在厨房切水果,他的听觉系统刚刚更新过,非常灵敏,离得老远他都听见了这三个字,他从厨房跑出来,拿着一把刀脸色惨白,问我:“你要结婚了?”
      “嗯,”我说,“我二十七岁了。”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好像天塌下来了。
      然后我听见他问:“你不爱唐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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