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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娘离开 从此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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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村里就传开来了,陈大娘捡了一个长得贼俊的傻娃娃回来,为什么说是傻娃娃呢?因为这小姑娘见人就笑,啥话也不会说,只会傻呵呵的笑,啥事都不懂,连筷子怎么使都不知道。
而长大后的楚碧阑,十年里面竟然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后来连陈大娘都认为,这女娃娃是一个哑巴,而且,这小哑巴嗜酒如命,委实是败家。
对此,楚碧阑心中很委屈,她明明是只丧尸,更何况是丧尸女王,一千年来都已经习惯了用爪子杀人直接捞肉生吃,老早忘了当人的时候该怎么吃饭了。
没错,楚碧阑不是这里的人,或者说,应该不是这个时代,或者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而属于她统治的那个年代,是末世,那个世界,已经没有所谓人类的存在了,有的,只是丧尸,血肉,和惨叫与死亡,没有白天,只有无尽的黑夜。
想到那一片灼热的火海,那些人脸上冰冷嘲讽的笑容,楚碧阑薄唇微勾,露出了一个极其讽刺的笑容,看起来在笑,却极其的冰冷。
转眼之间,来到这个村子已经十年了,十年对于她来说,转瞬即逝,而陈大娘,在三年前就已经被自己的儿子接到京城享清福去了,三年前,陈大娘的儿子陈生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状元服,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堆仆从浩浩荡荡地回到了陈家村,原来陈生进了京城考试,竟然一举中了状元,现在高中了,先回来装个13,接受着众人艳羡的目光,第二是为了把自己的娘接到府邸去享福,永久离开这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
陈大娘想让楚碧阑和她一起走,楚碧阑却笑着摇摇头,对她比了一个手势,用手语告诉她:“娘亲,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好好的,到时候我去看您。”
陈大娘哭了好久,舍不得陪伴了她七年的楚碧阑,虽然楚碧阑不会说话,脑瓜子也有些不灵光,却很是孝顺,自从她学会下田耕地后,再也没有让她下过田,每次在镇里干完活后,都会给她带些吃食回来,却笑说自己在外边吃过了,身上总是一股浓烈的酒味,陈大娘就知道这丫头又去喝酒了,
其实楚碧阑本就不用吃东西,她不是普通的丧尸,需要靠人的血肉来维持生命,也不是人类,需要吃食物,她是丧尸女王,法力高强,早已不会饿了,吃东西上厕所全凭心情,她现在对鲜活的人类血肉也丝毫不感兴趣,除了身体常年冰寒,其余的和普通人看起来没什么区别,不过对酒的兴趣,她还是丝毫没有减少。
自从陈大娘离开后,楚碧阑就靠着陈大娘留给她的区区几亩地和小茅屋过活,自从陈大娘离开后,楚碧阑就想把镇里酒楼里打杂的小二职业也辞了,反正她也不用吃饭,只想好好地过平淡的生活。
随着楚碧阑的长大,她褪去了儿时的婴儿肥,脸庞变得棱角分明起来,身高也跟窜天猴儿一样蹭蹭地往上长,身材修长有力,容颜愈发俊美起来,英气十足,愈发雌雄莫辩,若是没人晓得,她穿上一身男装,束上头发,简直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俊的让男人都自惭形秽,这楚碧阑要是一走,不得带走楼里一大票女顾客?那他的酒楼不得倒闭了?啊,这怎么可以!
垂眸看着一把年纪,抖着胡子趴在地上抱着她大腿不放的酒店老板,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楚碧阑黑着脸抽搐着嘴角,最终终于在老板软磨硬泡,以及付出了随她什么时候来上班,至少一个月来一次就行,工资双倍,才勉强答应不辞职。
转眼,三年又过去了,楚碧阑一个人穿着一身粗布衣,踏着一双破草鞋,倒也过得挺滋润,天天下田干干活,偶尔去镇里上个小班,拿了工资给自己买点儿小酒儿啥的,心血来潮的话去后山猎了一头野猪生吞活剥了,体现一下自己作为丧尸女王的意义,活的老有味道了。
这天,楚碧阑正刚刚锄完地上来,踩着自己的破草鞋,白皙有力的小腿上满是泥泞,身上背个锄头,跟扛大刀一样,吹着小口哨在农村小路上大摇大摆地走着,腰上挂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和一个小酒壶,看起来无比奇怪。
周围人看到她,都纷纷议论起来。
“看,是楚碧阑那个傻子。”
“唉,是个傻子,可惜了这么俊的相貌。”
“看看这走路的姿势,哪有一点儿女儿家的样子,快走快走,别让这傻子带坏了孩子。”
虽然周围人议论的声音很小声,不过楚碧阑是谁啊?丧尸可是有着极其灵敏的听觉和嗅觉的,而这些人的议论,被楚碧阑一字不漏地听在耳朵里。
楚碧阑依旧不在意,她前世就很糙,反正女孩子家的东西,琴棋书画,女工啥的,她是丝毫不感兴趣,对于她来说,只要自己开心就好,别人怎么说她管她何事?
楚碧阑已经不知道啥叫奋起直追了,她性格平淡,就喜欢过这种平平淡淡的小日子,憨人有憨福,说的可不是没有道理,眼前的事情在她眼前掠过的时候,楚碧阑也就当看看电影就完了,她已经厌倦了前世的杀戮和鲜血,如今只想过自己平平淡淡的小日子,无牵无挂,除了远在京城的陈大娘,也没啥让她牵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