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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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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里有个小酒吧,John从里面拿出一瓶冰水倒进玻璃杯里,喝进了胃里。冰凉的水让他感觉自己清醒了一点儿。
Sherlock在卫生间刷着牙,John能听见他漱口的声音。
他高声喊道:
“Sherlock,你早餐要吃什么?”
Sherlock口齿不清地说:
“什么?”
“早餐!”John重复了一遍。
Sherlock从浴室出来了:
“我知道你说的是早餐,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吃早餐?”
“哈?”John反问,“我们为什么不吃?”
“噢,John。”Sherlock拖长了声音,快速地把湿淋淋的头发擦干,脱下浴袍,套上衬衫,裤子,“因为案子,还有别的理由吗?”
“好吧好吧。”John控制住自己想翻白眼的冲动,他早就该知道了,对于Sherlock来说,只要有案子就行了。
“再说了。”Sherlock补充了一句,“你真的要把美国人的早餐吞进肚子里吗?如果半路上你的胃出了任何问题……”
“好了好了。”John打断了Sherlock,“美国人不可靠,美国的天气不可靠,美国的菜不可靠,美国的一切都不可靠。”
Sherlock耸肩的同时把围巾围上了脖子:
“所以我们还等什么呢,该出发了,不是吗?”
John认命地叹息,将自己套进衬衫里。半分钟后,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
“对了,Sherlock,你怎么有那么多钱订这种级别的房间的?”
“噢,那个啊。”Sherlock把帽子扣在头上,“那是Mycroft的信用卡。”
***
电话铃响的时候,Shaw被惊醒了,她才发现自己竟然睡着了,Finch看起来还在敲击键盘,于是她很快地站起来:
“我想是TM吗?”
她说了句废话,当然是TM,不然还能是谁?除了TM之外,还有谁知道这间废弃的工厂里面竟然有公用电话呢?
Shaw耸了耸肩,即便是特殊时刻,TM也从来不放弃拯救号码,而且非要采用这种方式来传递信息。Shaw的意思是,她明明可以控制收音机,或者直接给Shaw和Finch打电话,但她非要延续自己以前的方式。
而Shaw,虽然刚刚才对Finch说过自己会兼顾所有事情,可实际上,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同时盯住号码,找Shaw和对付Mr.Holmes。
夸张地叹了口气,Shaw走过去拿起了电话听筒。
其实她不太明白,既然TM已经获得了最高权限,那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和Finch号码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他们自己去侦察,这明显不过是白白浪费他们的努力,而这些努力她明明都可以用来找Root的。
她拿起了听筒。
***
Sherlock走得很快,John几乎是小跑着才能跟上他:
“等等,天才,不打算告诉我我们要去哪儿吗?”
Sherlock说:
“我昨天从地图上看到,纽约最著名的商业大街是第五大道,而我们昨天才经过了它。”
John已经懒得说:
“第五大道是纽约有名的景点之一。”
这类的话。估计Sherlock就是到了巴黎,也只会说:
“我昨天从地图上看到,巴黎有座塔。”
想到这儿,John又轻轻摇了摇头,不,说不定,这个家伙连英国的大本钟都不知道也不一定。
这时,一直沉默地Sherlock突然开口:
“John,我知道英国大本钟。”
“嗯?”
John有一瞬间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了。
Sherlock转头看了看他,一字一句重复了一遍:
“我知道大本钟。”
这下,John可是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你竟然知道大本钟啊……”
“当然。”Sherlock的声音里带着些不屑,“Mycroft曾经和我打赌,能不能背下来伦敦的地图,包括交通灯和消防栓的位置。”
“你和他赌了?”
John感兴趣地追问。
“我和他赌了。”Sherlock说,“筹码是他将近三年的零花钱,为什么不赌?”
John还要再说些什么,Sherlock提前开口:
“当然,我赢了。”
与此同时,与纽约相距近六千里之外的伦敦,Mycroft已经开始准备下午茶了,他看着墙上的挂钟——这是个十八世纪的工艺品——钟摆荡来荡去,指针接近下午三点半。
他突然打了个喷嚏,直觉告诉他这一定是谁在背后念叨起了他。搞不好就是他那个不省心的老弟,或者他不省心的老妹。
***
Finch的手指飞速地在键盘上跳跃。曾经对付S时犯下的错误让他不敢草率。他尽可能多的搜集有关Mr. Holmes和Mr. Watson的所有事情。不过收获并不多,或者说,除了Mr. Watson的博客,他几乎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媒体们当然也对这两位侦探大加报道,可是通读之后,Finch只看见了千篇一律的夸赞和对这两位侦探之间暧昧关系的评论。当然,这些评论在某段时间内一度消失。Finch进行了深入调查,当时Mr.Watson结婚了。可是很快,他的妻子Marry就不幸身亡了。所有媒体,包括以花边新闻和狗仔队而闻名的三流报纸都没有详述原因。不过,鉴于鳏居后John很快搬回了贝克街221号,所以Finch认为Marry大概率死于意外,而不是哪个罪犯对这两位侦探的报复。
电话响了,在只有他和Shaw在的工厂里头,单调的电话声在墙壁上撞来撞去,听起来几乎有点儿刺耳,他正要起身,沙发上的Shaw立马站了起来,说:
“我想是TM。”
然后就过去接了起来。
坦白来说,很长一段儿时间内,他很担心Shaw。倒不是说失去Root和Reese他并不难过。问题在于Shaw除了突突别人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宣泄情感的方式。大部分时间,她和以往一样。可Finch已经注意到Shaw的睡眠时间在逐渐减少,而她的情绪起伏——尽管Shaw尽力掩饰——很大。有时候,如果不是Finch制止,她似乎饿得能把盘子也吞下去。Finch觉得再这样放任下去,先打到Shaw的就不是繁重的拯救号码的工作,而是躁郁症和暴食症。
他想得太过入迷,以至于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事情。直到Bear担心地打了个喷嚏,站起来向Shaw跑过去的时候,Finch才觉得这次Shaw打电话的时间异常的长,他转头看向Shaw,她仍旧保持着把听筒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右手握笔左手抓着速记本的姿势,可她并没有在写字。
“Shaw?”
Finch试探性地开口,Shaw这才像惊醒了一样,回过头看着他。
***
穿行于纽约的街头,John注意到这里的人们穿得比伦敦少,说话声音也更高。时不时可以看见奇装异服,把自己打扮成蜘蛛侠或者别的什么漫画角色的行人,或者是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踩着滑板嚼着口香糖的街头混混。
他耸了耸肩,好吧,让一个英国人立马喜欢上美国可能是有点儿难。
又走了两步,John突然想起来他仍然不明白Sherlock要去第五大道干嘛,难道Sherlock 突然开始追求时尚了吗?他可不这么认为。
思索片刻,他又一次开口问道:
“Sherlock,我们这是去干/什么?”
“动物医院,或者是百货商店。换句话说,我们要去任何一个能买到狗粮的地方。”
Sherlock回答。
“狗粮?”
John正要追问,没留神周围的情况,和迎面走过来的人撞了一下。
“对不起。”
他开口,发现对方是个金发女人。一双眼睛十分迷人,脸部轮廓很深,仿佛是由上帝亲自设计出来般精致,嘴唇涂得猩红:
“当心点儿,帅哥。”
她回答。
尽管她的打扮十分成熟,然而声音听起来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少女。John忍不住想了一下如果他和Marry的女儿在十八岁的时候打扮成这副模样,自己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Sherlock侧过头扫视了那个女孩儿一下,也开了口:
“很抱歉,女士,请你原谅我朋友的鲁莽。”
John惊讶地侧过头去,什么时候Sherlock变得如此有教养了?
正在此时,Sherlock俯身凑近女孩儿,低声说:
“嘿,如果我是你,不会把轻型手/枪藏在腿上,还穿这么短的裙子。”
话音刚落,他就拉着John绕过了那个女孩儿,继续向前走去。
***
Shaw转过身,眼睛似乎望着虚空中的某一点,看起来空虚得可怕:
“四级火警/天雷地火。”
她低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
啊,被迫失眠,被迫蹭玄学,一闭上眼睛就是担心大家会不喜欢我写的文……
算啦算啦!不想那么多啦,祝大家今天开开心心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