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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入江湖·牛刀小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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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开始露出些微的晨光,星子逐渐变得黯淡,只余下启明依旧镶嵌在天际,若有若无。
我和蓝婉,这个貌似温和善良的女子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也许并不困难。但是,要想有尊严地活下去,对于一个女人没有任何权势和地位的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刻,我才发现,老天给了我一个灿烂的开头,一个伪宫廷文的式样,其实,我想我很可能面临的是一篇江湖武侠文。
我学着紫霞对着天际凄凄凉凉地说:
可惜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蓝婉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把一肚子疑惑又咽下去。
之前我曾经想过是在不行了就出卖蓝婉,后来想想也就算了,蓝婉虽然长得还算不错,眉眼清秀,皮肤也保养得不错,但是毕竟年岁不饶人,我大约只能把她送到人家那里做丫头。而且,我比她年轻,极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搭进去。不划算的买卖咱可不干。
我不是好人,但是我不讨厌好人。而蓝婉又是是这样没有一点虚假的好人。欠了人家人情,没有还清之前,倒做出倒打一耙的事情,大概老天都会用雷劈死我的,所以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是真正专心念了十二年书的象牙塔里的白痴,活到没有一点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丢人是丢人没有错,但是我还没有傻到打算穿着这一身侍女衣服就到大街上乱晃,尤其是衣服上还粘着泥土外加被鞭子抽得破破烂烂。虽然我们也可以装作是沿路乞讨的叫花子,但是依着蓝婉的性子,她也是决计不愿意的。虽然她原来只是一个婢女总管,但是已经养成她的自尊了,奴性的自尊。就是她不能委屈了自己侍女头的身份,但你要她做个主子,她却是死也不敢的。
“蓝姐,你在这里有没有什么亲戚啊?我们穿这衣服到街上,迟早是要出事的。”我扶着蓝婉,毕竟她把所有的伤药都让给了我,她那并不比我乐观多少的伤让她没走几步就满头冷汗。可是,她并没有抱怨什么,她的身上,有这个时代女子特有的善良和隐忍。
蓝婉犹豫了一下
“没有,我自小便被从老家收入皇宫,我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我的父母了。”
这,还真是麻烦啊。这一身即使是男人穿着也难免被人怀疑的衣服,我们一介女流这么着在街上乱走,是实在是招摇。若不是脸上的黄泥掩去容貌,让我们看上去很想逃荒的人,决计已经被人押到官府盘问去了。
“蓝姐,既然这样,你不介意我们做一些君子所不齿的事吧?”此诚危急存亡之秋,即使做了什么,我想老天也是应该要原谅我的。况且,您给我了一个这么差的背景和初始条件,我不和蓝婉一路坑蒙拐骗的,您叫我怎么生活啊?
凡人为了伟大的事业死去,英雄却可以为之卑贱地活着。为了生存,只要有必要,即使之前为我所不耻,我也依然愿意去做。这与个人的道德修养无关,是恶劣条件下人的求生本能。
斯佳丽在回到被毁的家园后,在山头上说----“上帝为我作证,上帝为我作证,北佬休想将我整垮.等熬过了这一关,我决不再忍饥挨饿,也决不再让我的亲人忍饥挨饿了,哪怕让我去偷,去抢,去杀人.请上帝为我作证,我无论如何都不再忍饥挨饿了!”我很欣赏她的勇气和决心。有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她这样的勇气。现在,我不介意把自己比成她,把蓝婉比作枚兰妮。
后来,与我有过交集的人总是说我是一个狡猾善变的人,他们说的时候或是愤怒或是悲哀,或是无奈或是咬牙切齿。说我笑里藏刀心机深沉的大有人在,唯独蓝婉每次见到我,无论我是风风光光的将军名号在身还是落魄的逃亡生涯里,都是那一副温柔的母亲一样的微笑。
“呃?思宁,你想要怎么做?”她征求我的意见的时候,目光里满是信任,即使,我们仅仅相识了不到半天,甚至我们原来并不融洽。我开始明白她为什么会在一个人人自危的皇宫里有那样的人缘。
恩,听这个语气,反对的语气并不是太重。好,好极了,这样我连愧疚都可以免了。
“蓝姐。我们现在乘街上人还少,我们先找一个还没有开门的当铺吧。”
蓝婉看我那眼神,仿佛我就是一个大白痴,那叫一个惊异啊。
“我们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拿什么当啊!”
但是不管她现在怎么看我,我都笑眯眯地推她向前走
“呵呵,先去啦,是在不行再说!还有,蓝婉姐你带路啦,你应该对这里比我熟悉吧,记得到时候一定要装的可怜一点哦。”从认识她到现在,我第一次对她笑得那么灿烂,灿烂到让她心虚。我笑的时候,据说是很甜美很讨喜的,也所以我常常喜欢笑的缘故。无表情系的美少年和甜美系的女主才是最受人欢迎的模式啊。我也很想做一个冷艳高贵的冰山女主,可惜条件不允许啊。
我们偷偷摸摸地在还没有什么人的大街上走着,正巧蓝婉是可以出宫的负责内务的姑姑,所以我顺便以以前没有出宫为由,向蓝婉问来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基本信息。
谢家做老大的王朝,国号‘天召’。皇帝的名字蓝婉没有说,我也不能问,连皇帝的名讳都不知道,怎么都不像个在宫里混了大几年的侍女。但是,想到皇帝的名讳的时候,突然又一种不是很好的感觉,总觉得那个妖孽的名字,还是不要知道会比较令我愉快。
“思宁,之前你那样顶撞皇上,他都没有为难你,这次怎么……”哦,原来的那个家伙竟然还是个刺头啊,难怪皇帝这样呢,我还以为皇帝之前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人,还特意表现出个性的来着,难怪逆龙鳞啦。
“这样啊……”我重复道
“是啊,以前除了看你服侍皇帝外,就是一个人独自坐着,若有所思的样子,见了谁都不理的……样子好神秘呢。”蓝婉看着我说得很慢,有些犹豫的样子,但是看见我毫不在意的眼神之后突然松了一口气,之后的对话就流利多了。
“是吗……”我茫然地看着蓝婉,过去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片的荒芜,我真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啊。
“哎,以前是我不好,现在才知道原来有朋友是这么好啊。”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蓝婉一高兴,不用我说就义务给我做起了向导。
看来这个时代还不错,还算是国泰民安。真是的,既然那没有人性的昏君也能弄个这水平,我上台绝对连过度都省了就直接跨入共产主义了。
不满归不满,我是现在堪忧,前途渺茫,不要说回到现在的社会,能不能活下去还是问题。
大约有那么十五分钟吧,就到了。
很古典的建筑,很醒目。因为时间还早,所以还插着门,门外一个大大的彩旗怕人不知道一样,上书一个繁体的‘当’字。
是这里了?我目示蓝婉,她点头表示正确。
我抬手敲门。
人家还没有到开店的时候,我连手都敲痛了,才有人心不甘情不愿地骂着出来开门。
大门吱地一开,我就看见个伙计打扮的人头探出来,打着呵欠,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我尽力装出最可怜的摸样来:
“伙计,我们要当东西。”
蓝婉点点头。一张被黄土掩埋过的脸蜡黄蜡黄的,像极了大病初愈。
那个脑袋顿了顿带了一个特别鄙视和不耐烦的神情连同身体一起出来了。虽然这样看不起我们的态度,但是既然肯出来,我还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知道,他们的老板一定教育过他们,凡是看上去像是落难而来的,一定愿意拿出自己的家传宝贝来当。此是肥羊,不可不宰。但是一定要装出他们的东西不值钱的样子,才可以日进斗金。
“拿来我看看。”他向我伸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长长的指甲上嵌满了细菌滋生的黑泥,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了。我知道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即使是剪指甲也要挑日子的。但是我不知道连指甲的黑泥都是受之父母,这个伙计真是参悟到了孝的极致,连指甲里的泥都舍不得洗去。
我不禁嫌恶地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
“这是我们家传的宝贝,不是我们落难了是不会拿来当的,我想请你们掌柜的亲自出来看。”
“你进来等着,掌柜还没起呢。”那家伙收回了手,冷冷回了一句,就真回头去叫掌柜了。
等伙计进去了,我连忙偷偷取下自己的耳环,当然是一看就知道不值几文的那种。然后,我趁四下无人,用自己的手绢整整齐齐地包好了。
蓝婉一脸诡异地看着我,眼神狐疑,神色担心。
我小心掩盖好身上经结痂的鞭伤,而后正襟危坐,神色无比凝重与哀伤,就像要卖的真的是我的传家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