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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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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花香的夏天
金碧辉煌的酒店,灯火通明的大厅,台下亲朋满座,捧着花束、拖着长裙向他走来的新娘是占据了他整个青春的女孩……这,曾是他梦想中的婚礼。
那一年的六月,燥热的风在烈日下喘着粗气,一步一步向前挪动,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高考已尘埃落定,考生们都卸下了肩上的千斤巨石,唯独他一个人无法轻松。他在焦虑,焦虑一封似是泥牛入海的信。
一周前,高考结束的那个下午,太阳尽情普洒着光辉,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最后一门考试的结束铃声在一片片此起彼伏、撕心裂肺的蝉鸣中显得愈发清脆。考生们几乎是夺门而出,勾肩搭背、呼啸着冲下楼。他不急,反倒慢条斯理地走在后面——他等的人仍在收拾教室。在走廊上靠着墙根并排放着的一堆书包中,他一眼就找到了那个粉色的书包,那是蔷薇花的颜色,也是她最爱的颜色。六年来,他曾无数次地看着她背着这个书包上学、放学……他抬头看了看忙碌的她——扎着精神气十足的马尾,精细的鼻梁上托着一副圆框红边眼镜,即便是腮下那一颗小黑痣也十分动人。“这么久了,也该告诉她了吧。”他本是在心中默念,不料却嘀咕出声来。他吓了一跳,咽了一口唾沫,环顾四周,还好,走廊上没人。他快速地打开自己的书包,小心翼翼地从夹层里取出一封信。信是他一个月前就写好的,洋洋洒洒七页信纸。信里有他对六年里的美好时光的怀念,也有对她的祝愿,还有一颗年少的心。他在心中袒露了心扉,表达了一个少年朦胧的爱意。信由内到外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蔷薇花香——一个月以来,他每天都会把新采下的蔷薇花装进信封。他轻轻打开女孩的书包,将信小心翼翼地夹进了书本里。正要起身离开,他犹豫了一下,把信拽出一个角。起身后,他再次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人看见这一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在无比焦灼的等待中,他度过了六月里最酷热的七天。一天早晨,家中的电话嘶哑地尖叫起来,他“噌”的弹跳起来,一把抓起了话筒,是死党阿飞。“嘿,你今天出来吗?我们几个去拍留念照,然后去……”末了,阿飞特意提到,女孩也会参加聚会。
女孩一袭粉裙,披肩秀发泛着乌亮的光泽,宛如天仙。在他心里,她一直是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他和她是中学同学,从初一到高三,两人无话不说,他喊她“兄弟”,她则唤他“闺蜜”。每当有人问:“你俩这么好,是不是一对啊?”她总会笑着答道:“不是喔,我们是好得连情人都眼红的闺蜜。”听到这话,他心中便翻腾起一阵难过心酸。“如果可以,我想是你的另一半”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不,是兄弟”。他突然有些后悔送出了那封信,也许这样一来,两人到最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他甚至有点期盼女孩没有发现那封信。
一天飞快地过去了,夕阳的余晖淡淡地铺在长街上,翻腾起一阵阵热浪。一群朋友经过了一天的疯闹,各自回家去了。长街上只剩下他和她,两人并肩走着,却一言不发。光辉肆意地扑在他们脸上、身上,把脸烤得红红的。街边的服装店里播放着《毕业后你不是我的》,“我们的世界开始不完整,再渐渐陌生……”歌词里的一字一句都似针一般扎在他的心口,他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她,她低着头闷闷地走着,一缕乌丝被汗水粘在了红扑扑璞皮的小脸上,他想伸手替她理好,可到底是没有鼓起勇气。
眼看就要走到长街的尽头,他终于鼓起了勇气:“那个……你收到了那封信吧?”“啊?嗯,我看到了。”她小心翼翼的接着问:“那……里面提到的,你觉得怎么样?”她的脸依旧埋垂着,却明显放慢了脚步:“很感谢你,真的很谢谢。曾经我只是随口一提最喜欢蔷薇花,你却记了六年,谢谢你把我的一句话放在心上这么久。”“你客气什么,我们还要讲‘谢’?”“我数学一直不好,你就一直帮我。每次月考前几天你都熬夜帮我整理资料,结果总会在第二天课上睡着,为此没少挨批;每次我最无助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也是你。六年里,我能一次又一次渡过难关,都是因为有你在背后给我撑腰。可是真的很抱歉,我给不了你承诺,我们的友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他的心被猛地一揪,手脚变得冰凉,意料之中。尽管结局已定,但他仍不死心:“真的,不可能吗?”“对不起,我们都值得拥有更好的爱情。”
他扭过头,想挤出一个微笑,却笑非笑,哭非哭。他故作轻松地松了口气,说出了十八年来最勇敢的话:“认识你都六年了,只顾着损你,都没好好看过你。可以抱抱你吗?作为‘闺蜜’的身份。”她停下脚步,把身子转向了他,算是默许。他看着她清澈的眼睛,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伸手替她将那一缕散发拨到了耳后,轻轻地抱住了他的六年青春。女孩就像冬日午后被太阳烘得暖暖的棉被,让他舍不得放开。他忍住哽咽,贴在她耳边低声说:“笨蛋,以后我不在你身边的话,一定要照顾好自己,要过得很开心很开心。以后结婚的时候记得给我寄一张请柬来哦。”说着,他忍不住把脸埋在她肩上失声痛哭,决堤的眼泪把女孩的肩膀打湿了一大片。女孩也哭了,温热的泪让他觉得胸口暖暖的。“什么请柬啊?你不是要给我当伴娘吗?”“好,‘伴娘’就伴娘。一定要记得哦。不早了,我再送你回去吧。”很多很多以后,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晚霞铺满了整片天,记得她在巷口挥手告别,裙角微摆。向他挥手的不只是她,还有一去不返的青春年华。
后来,她去了她梦想中的上海,他去了遥遥万里之外的英国。走在异国他乡的街头,他想给女孩打个电话,说说异乡生活,谈谈孤单落寞,但他每一次都把电话放下了。他们的距离,是整整八个小时的时差,是大陆的此岸与彼岸。
再后来,她结婚了,他捏着辗转送到他手上的红喜帖读了一遍又一遍,哭得像一个孩子。他曾无数次梦想能一辈子在她身边,可最后能给她一个家的人却不是他。他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她挽着新郎,一袭淡粉婚纱将她衬得玉骨冰肌,宛如一朵绝世独立的蔷薇花。他蓦地想起许多年前,她笑着说:“蔷薇花的花语是‘爱的思念’,以后你要是喜欢上了哪个女孩,就送她蔷薇,比寄红豆、送玫瑰新鲜多了……”台上的她笑得无比幸福,台下的他笑得也很开心。原来,真正爱一个人,会想让她更幸福,能陪她一起长大,他已经很满足了。“我只能陪你走六年,还有很长的路,让别人来陪你了。一定要幸福喔,兄弟。”他喃喃自语,顺手揩去了眼角的一滴泪。
不久后,他也结婚了。金碧辉煌的酒楼,灯火通明的大厅,台下亲朋满座,和梦中所不同的是,身边的新娘眉眼间虽与她有三分相似,但却不是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女孩。他一眼便在人群中发现了她,他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祝福与高兴。他突然笑了,笑着笑着,双眼便被一层朦胧的泪光模糊了。在这片泪花中,他又看到了曾并肩前行的青春,又看到了那个笑起来比阳光还灿烂的少女,又看到了那个飘满蔷薇花香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