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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温亦欢把我从床上拽起来,当着我的面,将我的衣服收拾好塞进了行李箱。我的衣服,包括了我的……小内内。
      场面让我很是尴尬。
      我还没回过神,他已经牵起我的手,关门、退房一气呵成。
      我迷迷糊糊的坐上了温亦欢的车,也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等我缓过神之后,我的手机定位已经从魔都,变成了S市了。

      我觉得陈北北要拿刀砍死我了。
      我正心虚呢,陈北北的电话打了过来。
      我哆哆嗦嗦的捧着手机,递给温亦欢,道:“我不敢接。”
      温亦欢冷静的看了我一眼,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了下来,然后伸手接过我的手机。
      我不知道陈北北说了什么,因为我无法从温亦欢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得到丝毫信息。
      我只听见温亦欢道:“我会照顾好她的。”

      陈北北不愧是我的好闺蜜,这个时候她就应该是发挥一下闺蜜的作用,告诫温亦欢,应该好好待我。
      温亦欢将手机递给我,我嘚瑟的道:“陈北北很凶的,你可要听她的话,好好照顾我!”
      温亦欢起火开车,目光灼灼的盯着柏油马路,好一会才开口道:“陈北北说…你把她的小恶魔带走了,让我好好照顾它,留个全尸。”
      “小恶魔?”我惊呼一声,从背包里掏出了陈北北的充电宝。

      陈北北恶心到我了。
      一个充电宝还取个萌萌的名字,跟她整个人的气场,完全不符。
      “一个充电宝而已,用得着打电话叮嘱我么?”我无语。
      温亦欢扭过头,看了我一眼,道:“我好像记得,这东西你丢了很多个了吧。”
      我……
      大概,也许,也就四五个吧。

      温亦欢载着我回了他家。
      第二次来和第一次,我的心态完全不同。
      如果说第一次,我是做好扑倒他,求和好的心态。
      那么现在,我完全处于害羞状态。

      我趴在门框上不撒手,道:“温亦欢啊,有交女朋友第一天,就往家里带的么?多不合适啊。”
      温亦欢站在玄关处,手里拿着那双粉红色的拖鞋,一副你戏真多的表情看着我,道:“再不进来我关门了。”
      温亦欢变了!
      (╯‵□′)╯︵┻━┻

      我换好鞋子走了进来,坐在沙发上,呼吸着房间里,人民币的味道。
      一年多未见,温亦欢发达的,确实有些过分了。

      他从厨房里倒腾了一会儿,端来了杯果汁,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这很让人生气,我恼怒的扑了过去,道:“我也要喝。”
      他伸出左手抵在我的脑袋上,我怎么也够不到他右手的橙汁。

      我看着他嘴角勾起,坏坏的笑着,像极了武侠剧里,帅帅的男主角放大招之前带有的那一丝嫌弃对手不自量力的邪魅的笑容。
      看上去,很欠扁。
      我第一次觉得,平日里俯瞰软萌妹子的身高,很矮。
      好吧,其实我也没有多高,离一米六七还差了那么零点五。

      我很不服气。
      都是一米多的人,嘚瑟个什么劲儿。
      我抬眼瞪他,却听见温亦欢笑呵呵的道:“你亲我一下,我就给你。”
      他狡黠的语气和神情,与比炫迈味道还久到离谱的记忆,重叠在一起。

      那是我很温亦欢的初吻。

      我高中在县二中,温亦欢在县一中。
      好在这两所学校除了直线距离超过五公里,一中偏文二中偏理以外,往上数几十年,没有什么过多的恩怨。因此,我和温亦欢并没有因为不在同一所学校而师门不和,断绝来往。
      我一直不能理解,他这个原本比学渣还渣的学沫沫,是怎么做到初三一年成绩突飞猛进,最后一鸣惊人,吓呆了初中班主任,咻的一声考到一中理科实验班的。
      在一起之后,我问他:
      “小欢砸,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温亦欢对于我唤他的这个名字很不满意,用力的咬了我一口,道:“爱过!现在也爱着!一直爱着!”
      他的这波求生欲很强,戏很足,我无话可说。

      我伸手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头,道:
      “正经点,我是想采访一下你为啥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有什么窍门么?”
      他闻言捏着我的脸,带着些惋惜道:
      “还不是因为你成绩太好了,我想和你考去同一所学校。”
      哪里知道他太高估我了,用力过猛。

      高中的时候我住校,老简同志在家想我想的厉害,就想每天都听听我的声音,然后背着简太太偷偷地给我买了手机,让我每天给他打电话。
      我后来觉得他骗我,因为我不认为他有那么多的私房钱。
      有了手机之后,也不知道温亦欢从哪里要来我的联系方式,经常约我一起回家。
      高一整个第一学期,他都是充当护花使者的类型,每个星期五下午,翘掉他们学校的最后一节课,来二中接我回家。

      我那会看到他就满心欢喜,现在想来,这孩子怎么能逃课呢?但是,不得不承认,即使人家逃课,打篮球、早恋、看小说……成绩依然比你好!
      偶尔我心情不好,不想星期五回去,温亦欢会自己一个人先回家,然后星期六早上赶早坐公交到我们学校,站在我宿舍楼下,拎着我喜欢吃的早餐,等我起床,陪我回家。

      我也不知道怎样的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他背着黑色的书包,带着些痞气站在学校住宿楼下。我看着他,夕阳的余晖一点一点的洒在他的身上,我感觉他的身上泛着光。
      我当时的心理体验就跟虔诚的信徒看到佛光一样激动。
      那天他走在我的右手边,一只手提溜着我的书包。我还记得他略带戏谑的声音问我:
      “简单,背这么重的书回去,你看么?”

      我知道他在笑我初三那年,每次星期天回家带很多书回去,却都会原封不动的带回来这一茬。但是没办法,我真的习惯了。
      我既能做到棍打不动放假带书回家,也能做到原封不动将他们带回来。放假带书回家,是我对假期的尊重;完全不碰,是我对自己的纵容。
      我觉得所有的学生,都有这样的经历。

      按照以往,我肯定会凶他的。但是,那天,我看着他勾起的嘴角,笑的温柔戏谑,心里说不出来的感觉。
      大概就是,我脑袋里那些关于爱情的脑细胞正在加速运动,野蛮生长。

      那会我们还没在一起,但是肉眼就可以看见我们周身的粉色小泡泡,颇有一种众人皆醒我独醉的感觉。
      他拿着我的书包,我们穿过学校后门口的那条田野小路,书包很重,我停下脚步看着他,让他将书包还给我。
      他也是这样戏谑狡黠的神色,笑着,语气欢快道:“你亲我一下,我就给你!”

      我那会做了什么呢?
      我思考着当年做了什么,抬眼看着如今,褪去稚嫩,依旧眉眼带笑的温亦欢。
      然后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口,将他微微往下拽了些,开口道:“我亲一下,你就是我的了!”
      说完,啵的一声盖在他的单薄的唇上。

      可是温亦欢没有像当年那样,惊得双眼睁大,羞的面色绯红,将我的书包直接扔在地上。
      他很是淡定的将果汁放置在桌子上,然后将我捞进怀里,压住了我的唇。

      被他亲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真的是亏大了。
      我软萌可欺,害羞可爱的男朋友,这一年多到底经历了什么,变得这么霸道。
      虽然,他这么霸道,我心里,也很欢喜。
      我伸手摸了摸嘴角,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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