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Background ...

  •   一、居住环境
      这是一片混沌宇宙,百年之前曾发生恒星大爆炸,处处都是折叠空间、磁场风暴,以及尚存丰富矿产资源的、部分会发光的陨石带……虽然百年仓促,倒也还是一片星河璀璨。
      由于人类早已登上三维空间所重叠而成的、耗费千年打造的九重盘状塔形建筑——“天国”,倒是安然无恙,还将部分星球残体改造成了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被称之为“诺亚”。
      但在人族内部的纷争之中,由高层决定,建立起了充满酷刑的“人性监狱”——“地狱”(倒立五棱锥建筑)。
      而又有近半数不愿服从高层制度森严的管理,又自建立起了他们的极乐净土(九阶魔方形建筑)——“净界”。
      至此,除三大核心城市外,即为由无数诺亚城所组成的——“尘世”。
      二、关于人类
      人类在更早以前,进行了全宇宙的融合与统一,在部分人类中,掌握了宇宙原动力——弦,开始有了最基础的哨兵、向导和常人之分(沿用的是最初的称呼)。但是在与此同时经历了舍文为科的旷世改革,导致文明有近千年的停滞不前,衣食住行皆无太大改变,甚至走向了复古之路(本文设定为中世纪风格科技世界)……于是哨兵和向导又被赋予新的称呼——天国阵营的为天使,非天国阵营即为恶魔。
      普人平均年龄为500岁,哨兵向导平均年龄为800岁,其余经过进化的动植物寿命基本上皆为远古地球时期的5到10倍。
      轮回:根据能量守恒,生灵死后,从弦的形式,重组为新物质,进入雌性体内。但部分强大的弦能量会被哨兵向导吸收为量子兽,或者直接化作他们精神力的一部分。
      哨兵向导:
      与生具有比常人拥有更多的原动力,从而向两个方向(□□或精神)的强化,理论上说,哨兵就是身体素质、五感等为普通人的五倍到无限的人类,向导是精神力为普通人的五倍到无限的人类,常人就是各方面平衡但部分有突出的优点的人类,目前没有两方面同时强化的存在。
      除两方面强化外,哨兵向导还衍生出了精神域和量子兽,前者是哨兵向导处于五维空间的意识世界,会反应最深处的心理状态,具体有各种各样的模样;后者本质上是吸收兽族或植物死亡后的残存的原动力、在五维空间形成的纯精神体,极小的概率下会吸收人族的,理论上足够强大的量子兽可以进入三维空间。
      但与此同时也会造成一些致命的弱点。哨兵通常自控力不强,容易情绪激动而精神混乱,无差别攻击任何默认有害的物体,即“狂躁状态”;向导的身体属于先天性的孱弱,会因为无法承受精神力感知到的大量信息而失去自我,陷入“神游状态”。如果两种状态不及时中断,最后会因为无法控制体内能量,导致精神域湮灭,哪怕能保全性命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身体缺陷。
      所以,当人类发现,哨兵和向导可以通过精神结合或□□结合、为双方的精神域构建堡垒时,简直欣喜若狂……基本上哨兵向导存在于精神契合度,从0%到100%不等,但据说双方会有命定伴侣——契合度100%的哨兵向导。
      黑暗哨兵/野生向导:哨兵和向导中的绝对强者,完全不需要对方,有着对精神的绝对控制力。
      能力评定:S、A、B、C、D级,由耶路撒冷之眼组织进行评定,可以通过任务等人为提升。
      地位:向导>哨兵>常人
      天使恶魔:
      由于被弦所强化人体方向有细微区别,导致人体辉光会在哨兵向导的虹膜上呈现不同的颜色,从而有了具体的不同分类,并且由天国和耶路撒冷之眼分配职务。
      并且,由于身体缺陷,哨兵向导这些特殊人群的头发是纯白色的,天使们认为这是圣洁的象征,但相对随心所欲的恶魔会进行染发。先天极为强大的哨兵向导的头发会是金色,从而被认为是皇室,统御人族最大势力——天国。
      但恶魔其实就是不属于天国阵营的自由哨兵向导,具体还是按照天使内部分类,只是通常不会明说。
      普天使,白眸,天国各级公务员;大天使,紫眸,天国外交部、媒体部;能天使,蓝眸,天国军部;智天使,绿眸,天国科研院;主天使,黑白异眸,天国法部及耶路撒冷之眼;座天使,橙眸,天国禁卫军;炽天使,红眸,天国代言人、最强者、军团统领;权天使,黄眸,又称为黄道十二宫,天国事务院;堕天使,黑眸,天国负责执罚的机构,地狱的管理者。
      【此处沿用的是圣经上的天使分类名称,但是具体基本都是本人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Background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