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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猫不如家猫香 ...

  •   北京的天,已经许久没见过太阳了。

      程维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感觉一阵阵凉风吹来,他伸手拉上衣服的拉链,使劲缩着脖子,让衣领遮住自己的半边脸,这样才觉得稍微暖和些。

      现在工作越来越难找了,不是嫌你经验少,就是嫌你没学历,就连卖苦力的工作都是人挤人。程维从一家小餐馆走出来,面试失败后心里十分憋闷。

      活了二十多年,书没念过几天,大概能把字认全。程维从自己能洗养父的臭袜子开始,就在社会上打拼了。他发过传单,贴过小广告,刷过盘子,当然,在闲暇时间还出门扒过活。

      虽然日子过得辛苦,但他也不觉得是上天亏欠他什么,自己也有吃有穿,和别人没什么不同。

      从记事起,他就一直在养父的笑骂声中度过,今天偷来了街上小孩的玩具,被夸奖,明天两手空空地回到家,就会挨一顿打骂。养父在一次偷人家东西时被打断了腿,从那之后,走路就不利索了,养活两个人的担子落在了才10岁的程维身上。

      小时候,养父也没有故意隐瞒他的身世,直接告诉他他是被人扔门口的。那时养父已经快五十岁了还没娶到老婆,想着这辈子也没啥希望,于是就真的白捡了个儿子养大成人。

      其实程维还挺感激他的,要不是那时他把自己捡回去,没准真的会饿死在外面。

      走着走着,眼看着天渐渐阴了起来。

      他脚步一转,朝最近的地铁站走去,站在墙边低头玩手机。

      一个穿着西装的的男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那个人步履匆忙,表情极不耐烦,却不肯放下手中的手机。程维若无其事地跟了上去,听上去那个人好像在和他的父母通话。

      “妈,我都说过多少次了,我在这边打工不容易,现在又急需用钱,你就去和她说她肯定不会拒绝你,她儿子的车我会原封不动地还给他,把他手机号给我,我要去见客户!”

      那边不知说了些什么。

      “你们怎么就这么顽固呢?我又不会骗你们,这真的是工作需要……我当然在工作啊,不是被人骗!要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我才不会闲得没事给你们打电话!哎行了行了,别唠叨了!”

      挂掉电话后,嘴里还在嘀咕:“妈的,求你们点事就和要了命似的……”男人自言自语地说着,接着把手机装进挎包里,突然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险些滑倒。

      回过头,刚要开骂,见对方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还挺好看,像小明星似的,那句难听的妈妈的问候也就没说出口。

      随后,那小伙子还颇为关心地询问自己有没有受伤,他忙说没关系,最后两人友好道别。

      程维看着手中的钱包,回想起刚才那个男人和他父母的对话,越想越气,恨不得把他胖揍一顿。

      他认为自己是个有原则的人,起码有职业道德。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做人的底线是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广告可是没少看。

      正想着那人的时候,突然下起雨,于是赶紧躲到一处临街的屋檐下,才突然想起来雨伞放在餐馆忘记带走了。

      雨越下越大,没有半分要停的样子,懒得去路上淋着雨拦车,程维靠在墙边就这么等着。

      这时,突然听到一声猫叫,他抬头向四周看,却并没有看到猫的影子。

      幻听?

      可过了一会,又有猫叫声传来,这回总不能是幻听了吧?

      他往两座楼中间的小路看去,果真有一个纸箱在那放着。正想走过去看看究竟,可是鬼使神差的,他转念一想,自己以前养过猫,可喂了几天就不知道跑去哪了,万一哪天它回来发现自己又养了只新猫,岂不是很难过?

      与其给这只小猫希望却又不收养它,还不如就让它听天由命去算了。

      就这样,他做了可能是他觉得这一生最亏心的事。

      ……

      有人说,宇宙的尽头还存在着一个类似太阳系的一个星系,那里同样有炽热的发光体,有围着他不停公转的星球,还有像人类一样幸福生活着的未知生物,不过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就比如,人死后回来到阴曹地府,可能会因为前世修的福泽深厚,可以在地府谋个一官半职,若是孽根深重,则会下十八层地狱,受尽炼狱酷刑。

      从古至今,人类对未知世界的幻想从未停歇。

      在名为恒亚大陆的土地上,一片小地域正经历着50年来最惨烈的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下级指挥官的伴侣是敌国安插在斑族的奸细,所以,此时城墙内外肆虐的熊熊火焰好像在狞笑着告诉斑族,他们最富饶最美丽的莱当域,即将会成他人的囊中之物。

      在敌国的军队大肆在各个小镇里烧杀的时候,一抹银色从空中闪过,那身影直逼敌国军队的总指挥而去。

      眼尖的斑族士兵一下子认出来,大声喊道:“是奕卿将军!他活过来了!我们有救了!”

      敌国的士兵听到后具是惊慌,明明将军已经确认奕卿这次被那位卧底暗杀了,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

      片刻过后,敌军指挥完全失控,失去控制的鸣兽被捅穿咽喉,放倒在地,已经进城的士兵察觉不对,慌忙后撤,被此时杀回来的斑族军队消灭殆尽。

      奕卿此时脑中依旧不清醒,想必是那奸细一时良心发现,把食物中的毒药换成了迷药,这才让他在最后时刻终于被唤醒。

      此役虽胜,却伤亡惨重。

      ——

      回到家后,程维去洗了个热水澡,洗着洗着,脑海中不断回想起刚才的猫叫声,如果他是这只猫的话,肯定会恨死自己。越想越觉得内心受到谴责,想着要不要洗完澡再回去看看。

      就在洗完澡要穿衣服时,突然感觉到有人在他的耳后吹了一口凉气,吓得往前跳了一步。

      怎么回事?

      还未等他想明白,突然听到有人在说话。

      “你后悔吗?”程维觉得这声音听起来像是电影里反派的特效,透着股阴森。

      “……谁在说话?”

      关掉水后,听到浴室里水龙头滴答滴答的水声格外清晰。

      那声音像是委屈,又像是愤怒,说道:“为什么不来救我……”

      “你……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程维小心地一步一步向门口退去,偷偷转动门把手,却发现门根本打不开。

      没有听到自己满意的答案,那声音安静了一会,突然大声道:“你们都只知道抛弃我,愚蠢又自私……人类,就应永世为奴!”

      紧接着,程维只觉两眼发黑,他转过身想开门逃走,可惜无济于事。耳边全是“永世为奴”四个字,他下意识地想到,这声音也许就是刚才那只箱子里的猫?

      可惜他没有告诉这猫,自己是想回去找它的……

      不知过了多久,程维感觉自己的身体一直在漆黑的烟雾中飘浮,此刻他反而静下心来,眼前不断像电影一样播放着他从小到大做过的事,打群架、偷路人的钱、用树叶子给老板泡茶……没一件好事。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一只妖怪猫弄死了倒也不算不公平,他现在只是好奇,传说中的阴曹地府是什么样子的?

      背上一阵疼,程维眼前突然变亮了许多,晃得他睁不开眼。随后感觉到身体像是从高处落在了什么地方,摔得发蒙。

      揉着屁股和后背,程维站起来,眯起眼睛环视四周。

      这是个什么地方……有山、有水、有树,是野外?

      直接到了转世投胎这个步骤了?

      程维走到溪边,看到水里映出来的竟然还是自己这张脸,有些失望。

      电视剧里可不是这么演的……

      不管了,现在身上光溜溜的,得先找个什么东西挡一下也好。

      虽然离奇,但还是很幸运的,没有真的投胎成了动物。

      除了现在像升天一般的感觉。

      等等,升天的感觉?

      程维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双巨大的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他像提猫一样提了起来。他赶紧回头,见到的一幕让他想把眼珠子挖出来再重新装一遍。

      抓着他的“巨人”开口,说了一堆他听不懂的话。

      “好了,别生气啦,你看我抓到了什么?”巨人说着把程维举到另一个“巨人”面前。

      他看着那双金黄色如铜镜般的大眼睛,那大眼睛也看着他……

      “看他多可爱!你整天待在屋子里多闷啊,让这小东西给你解解闷。”

      程维的大脑此刻还没有启动,只是浑身发抖地看着眼前的“巨人”,黄色的瞳孔里倒映着被人两手箍着的自己。

      谁能告诉他,他们在说什么?

      是不是在讨论怎么吃了自己,先打死再串起来架在火上烤?

      吃人肉可是犯法的!而且我一点也不好吃!

      奕卿此刻正心烦,不想理会他。

      刚从陛下那里受完训,现在看到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这是他打得最憋屈的一仗,都怪自己大意,没有早看出那个下等指挥的伴侣有不良目的。

      “哈,你看这小东西被你吓得直发抖呢!”那人把程维往奕卿身上一放,在这么一倒手之间吓得魂飞魄散时,那个人看着惊魂未定的程维笑了笑,又抬头说道:“你也别多想,毕竟不是你的错啊,要不是那个外族,这场仗我们肯定赢的!”

      阿夺伸手摸摸程维的头,说道:“小东西,从今以后这个人就是你的主人了!”

      看着这个人的笑脸,程维虽然感觉他再这么摸下去自己可能会谢顶。可是也一动都不敢动,更不敢逃跑,怕这两个“巨人”一生气干脆直接生吃了他,不过现在他能感觉的出来,这种气氛……应该不是在讨论吃人的事。

      稍稍松了口气后,他有些发蒙,难道自己做了个梦?

      他偷偷拧了一下自己,很疼。

      脑袋里乱七八糟地想着,开始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山、水、树,都没什么不同,但从一开始他就忽略了一个问题,这树都特么有几百米高了吧这明显就是不正常好吗?

      而自己遇到的这两个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这里的土著居民。

      这里难道是是……巨人国?

      程维双眼无神地看着巨人足有一米长的脚,感叹着,这么大的脚,弄死自己不是像踩死老鼠一样简单……

      不过此时此刻,还真别说,终于体会到小猫小狗被人抱着的感觉了。

      这一路上,程维觉得自己的恐高快被治好了。

      跟着这两个“巨人”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城镇,程维看到了更多令他瞠目结舌的场景。同时要感谢这位仁兄没有把他放下来让他自己走,不然肯定得被这些大脚给踩死。

      这里的人几乎都这么高,而且长得都差不多。都是黄瞳金发,皮肤特别白,都长着一双尖耳,就像电影里的精灵一样。

      不过他们有没有翅膀,而且所有人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这种衣服像是斗篷还没有袖子,总之很奇怪就是了。

      远远望去每个人没有什么不同,仔细观察会发现他们胸前挂着不同颜色的小石头。

      满目都是比他所生活的正常世界大十多倍的场景建筑,他也见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程维一路上嘴都没有合上过。直到那个叫奕卿的“巨人”带他走了很远的路,抱着他进入一个大门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

      人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野猫不如家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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