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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狗粮 ...

  •   陆晓风工作忙,没有时间约会,程炎想方设法制造见面的机会。一大早提着热腾腾的早餐,站在陆晓风家楼下。
      由程炎开车,陆晓风可以节省时间,在车上吃早餐。两层精美的木质饭盒垒在一起,陆晓风取出上面的,放在膝盖上打开。盒子很深,容量大,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点心,漂亮得叫不出来名字。
      陆晓风了解程炎,这些堪比大酒店自助早餐的东西,不是买来的,是亲手做的。
      捧着饭盒的陆晓风看向身边,那人一边开车,一边哼着不成段的小曲,嘴角始终上翘着。他在脑子里还原程炎在生鲜市场买菜的场景,推着购物车,也是这么悠哉地唱歌。
      大口大口把它们吃完,陆晓风直称赞好吃。程炎只是笑笑,提醒他还有早上熬的排骨粥,趁热尝尝。
      把陆晓风送到岗位上,程炎差不多也要去饭店忙碌。
      “那,我下车了。”陆晓风说。
      “嗯。”
      刚才送陆晓风过来的路上,程炎特意兜了几个圈子。两人在车里共度的这二十五分钟,其中开心的滋味,足以支撑程炎度过这漫长的一天。
      排骨粥是现熬的,最少需要一个小时。程炎出门之前还要洗个澡收拾自己,加上到陆晓风家的车程,稍微计算,他至少要在凌晨四点起床,时间上才来得及。
      陆晓风本来已经打开车门走出去,只要想到程炎花费多少时间去准备这顿早餐,最终折回来,喊道:“程炎。”
      程炎从车里探出头来。
      “回去补个觉,你眼睛下面都是黑眼圈。”陆晓风站在车窗边,手伸过去在程炎脸蛋两边捏了把。
      当陆晓风再一次转身离开的时候,程炎下车追上。趁着路边没人留意,从背后搂了下陆晓风。

      程炎掐着陆晓风午饭的点,尽量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给他打电话。
      陆晓风问程炎上午有没有回去补觉,问他有没有吃午饭。程炎一一如实作答。
      忽然陆晓风想起早上的拥抱,当时程炎紧紧贴着自己的后背,就在电话里说了句:“你那里好像没以前那么硬了。”
      “......”程炎那边遂安静下来。
      意识到自己口误的陆晓风立刻澄清道:“我是指,你的胸肌......”
      程炎是个衣架子,长腿笔直,肩膀宽,加上发达的胸肌,每套西装都被他穿成模特走秀般的效果。
      “在那边开发软件没时间练,有点缩回去了。”程炎答。
      陆晓风很佩服程炎的毅力。在保持身材这方面,陆晓风连个夜跑都坚持不下来。
      程炎又见缝插针地要跟陆晓风一起夜跑。

      他们穿着款式相同的运动服,在夜色中并肩慢跑,路灯下,两人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陆晓风放慢速度,看向程炎,惊异于这家伙怎么连滴汗都没流。
      程炎也望向他,莞尔一笑,比迎面吹来的夜风还要轻柔。陆晓风的眼球一下子被程炎的表情吸引过去,数着他在昏暗灯光下浓重细密的睫毛。眨眼睛时,睫毛也跟着扇动,说不出的乖巧。
      “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你长得很好看。”陆晓风停下脚步,望着他如此问。
      程炎有些错愕,答道:“没有,这是第一次。”
      “你长得很好看,很漂亮。”陆晓风又重复了一遍。
      很奇怪陆晓风心里这样想过许多次,从来没有告诉过程炎本人。
      他曾经在年少冲动的时候,在一本地摊杂志的低俗描写里,把女主角替换成程炎的名字,因为那会他就认为程炎长得足够养眼。
      因为好看,所以想要,陆晓风就是特别单纯的那种男人。这是本能驱使下的因果关系,说成是直男思维也可以。
      在路灯下,陆晓风第一次主动地吻了程炎。

      美食城正式开业那天,老板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整个场子就靠余秘书一个女人撑着。好在她的业务能力惊人,方方面面都能兼顾到。很多人问她程炎到底在忙什么,也不出来露个脸。
      余秘书作为与上司共享一切情报的人员,当然知道程炎在干什么。她也不透露半个字,只神秘地微笑——
      恋爱中的人真可怕,程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也一样。
      同一时间,程炎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只为陆晓风一句不经意的话,想着要把胸肌重新练回来。
      旁边还有个人陪着他一块练。就是肉夹馍家偷东西的孩子,进去关了没几天,被程炎找人弄出来。程炎答应了他妈妈要给孩子找个正经工作,本想随便安插在饭店里,这小子不服管,程炎就把他带在身边。
      程炎只要稍微休息会,这小子就开始冷嘲热讽的,问程炎是不是不行了。
      “天天,去给哥买瓶水。”程炎有个毛病,到处要当人家的哥。
      “操,说了一万遍别这么叫我,人家以为我是送快递的。”他的大名叫邱天,挺有意境的名字,长相也横。程炎偏要叫叠字“天天”,听起来娘了吧唧。
      程炎跟邱天一起健身出来,邱天知道这个大老板又要去超市买菜了。邱天很不解,程炎相处起来明明是个很爷们的人,怎么那么喜欢做饭?
      程炎买菜时还要教育邱天,你妈妈也是这么一顿顿把你喂养大,所以你要听她的话。
      听得邱天气不打一处来,老子都这么老实给你当马仔,还想怎么样。

      程炎把做饭当成天大的事情那样认真,对照着菜谱,严格计算调料该放多少,什么时候该用多大的火。邱天在旁边等着,他负责试菜,为程炎的新菜味道把关。
      程炎不小心被溅出来的油烫伤,手臂上还有额头都烫出了小坑,邱天骂他蠢,翻箱倒柜找烫伤药。
      “你不就是个开饭店的吗?干吗自己动手做饭?”邱天笨手笨脚地给他上着药。
      程炎也不避讳地答:“我只为我喜欢的人做饭。”
      邱天是个讲义气的好兄弟,听说程炎是为了追求某人才这么不辞辛苦做饭。想了想,给搞发廊生意的朋友打了电话。
      两人去给陆晓风送饭的路上,邱天就来找朋友,取了那样东西,拿给程炎。
      “别看这么一小瓶。拿去给她一闻,保证好用。”
      程炎打量着这间挂着粉色门帘的发廊,想也知道这瓶东西是什么,邱天又在暗示他去对陆晓风做什么。

      “你知道吗?”程炎说,“一个人只要做了坏事,就算跟指甲盖一样小,也一定会得到应得的报应。它永远不会因为你在脑子里一笔带过而消失。”
      程炎向来有点迷信,这时一本正经地训着话。邱天表现得不屑一顾,程炎知道小孩多少听进去了,没收了这瓶印度神油,扔进车子后备箱的角落。
      程炎拎着饭盒下车,邱天在车里等他回来。邱天不知道程炎喜欢的那个人,就是被自己偷过的陆晓风。
      停在路边的宾利很是惹眼,邱天少不了把车门打开,靠着车点一根烟,装模作样地摆pose,假装自己是车的主人。这一带的混混互相认识,都知道邱天最近傍上有钱的主了。有几个过路的,没事干想招惹他,朝车门吐了口唾沫。邱天这下不干了,侮辱我哥的车,等同于侮辱我哥,也就是瞧不起我。
      邱天只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嘴上不说,心里很感激程炎。这个人愿意把他往好路上带,而不是像那些狐朋狗友那样,教他偷东西玩女人。
      程炎给值勤的陆晓风送完饭回来,看到这边邱天在跟人打架。
      邱天明摆着是被欺负了,好几个人围殴他一个。小孩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人打了,怎么跟他妈妈交代,程炎火冒三丈,也不装他妈的斯文了,大步冲过去,暴起一脚就把那个打邱天的流氓踹到墙边。
      这些混混大多身材瘦弱,也没什么打架技巧,在程炎面前只有挨打的份。搞得整条街都来看热闹,还有人拍视频传到网上,什么“宾利车主收拾小流氓,超帅”,进了微博小时榜的热门。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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