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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记 寻情记 ...

  •   那年我15岁,结交笔友之风盛行,我寻思着,咱不能走在时尚滴尾巴上啊,于是从各个杂志、报刊、广播上搜罗了笔友的信息,像撒简历似的把我的求友信撒了出去。如今想来,我当初就很是有找工作的头脑啊。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那年头找笔友貌似和现在找工作有甚多共同之处,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石沉大海。
      最后,在我怀着必败的心情准备放弃的时候,丘比特居然在百忙之中愣还记得我这个小人物,将他的爱情之箭,连着我现任老公的信,无比精确地射进了我的心脏。是滴,不要怀疑你的眼睛,因为这封信,偶庄严的宣布,我找到了我的爱人,在我滴花季雨季,嘿嘿。
      当这封信落到我手上的时候,本人一度怀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创立了一种新的文字,不过其文明程度不敢恭维,用字迹潦草来形容都是对他至高无上的赞美,尤其是他的名字在失去了上下文联系的状况下,很是难以辨认。
      在我的细心研究、大胆假设后,终于揣摩出了信的大致内容,大概是说我记错了地址,他看到可怜的信孤零零地躺在信箱里很是不忍,于是决定好心地回个信告知我。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以本姑娘的聪明才智是不可能弄错地址的,就像各位在找工作的时候,会把投到微软的简历投到隔壁的小吃店吗?所以我得出的结论就是,他——我滴老公是个偷信贼!
      我很是为自己的明察秋毫、观察入微得意,于是写了封回信给他。信的内容是这样的:阁下您好,本人很是为阁下的硬笔书法俯首称臣,阁下的字迹刚正有力,气势磅礴。但鉴于鄙人才疏学浅,委实不能辨认阁下的姓名,敢问阁下免贵姓甚?名为何?望速回信告知……
      我自然不敢在信中直呼他是偷信贼,一方面我当时年纪尚幼,他比我大了四岁,又是个男的。无论从年龄、攻击力还是防御力上来说,我都不是他的对手,考虑到咱两家同在一个城市,直线距离不是那么长,万一把他惹毛了,大手一挥,小出租一停,往我家门口一停,把我一顿胖揍,那我可吃亏大了。另一方面,本姑娘那时候撒信不亚于如今撒简历,好不容易有单位要咱了,咱不能在还没了解情况就把人家炒鱿鱼了是吧?更何况,咱没理由把到嘴的鸭子自己放跑了咩。为此,在尚未完全充分了解他的情况下,我表现得尤其温顺体贴,时刻等待着找机会反扑。
      不久,他回了信,很是鄙视了我一番,并运用了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赞美了一番自己的名字。当我正哀叹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竟然还存在着这样不知廉耻、妄自尊大的同胞时,我——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任务的祖国小花朵——竟然看到了信中赫然躺着刺目的两个字——傻瓜!而这两个字好死不死滴是形容我的。我顿时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于是乎,我愤然提笔:“若以小女子的聪慧尚只能称之为傻瓜,阁下岂非是大傻瓜。”
      对方很是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是大傻瓜,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为了光明正大地拖我一同下水。之后,我俩就互以“大傻瓜”、“小傻瓜”相称,渐渐地演变成了“大瓜”、“小瓜”。称呼之事就如此尘埃落定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记 寻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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