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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叶家小姐 ...

  •   当阳光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照进室内,卧室中间的那一张大床上,一截藕臂从被子里伸了出来。牛奶白的肌肤,泛着健康的粉色。
      这是一个装饰非常简约的卧室。面积不大不小,一个人睡的卧室显得刚刚好。靠近落地窗边是一个吊篮,主人闲来无事时,就可以坐在上面看看书,晒晒太阳。
      整个卧室的色调都是蓝白,让人感觉处于海与天的世界中。卧室里面最引人注目的应当是顶部,那里嵌入了无数颗小小的水晶。
      当夜幕降临,打开灯光时,那里就是一整片星空。
      这样的卧室风格,当真让主人爱极了。
      被子忽然被掀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坐了起来。
      长发虽是凌乱,却能看出来质感很好,丝丝分明。
      蓬松的发下,是一张睡眼惺忪的娇俏脸蛋。那是一个属于十八岁少女独有的娇嫩和明媚。
      她穿着白色的睡裙,一边的肩带已经滑下,隐隐春光乍泄。机械式的转头,阳光射来,她眯了一双杏眸,有点恍惚。
      这是在这个舒适的卧室醒来的第十个年头的清晨。
      直到现在,温乐乐都有点不可置信,她居然真的傍上了大款。
      甚至于,很多很多年以后,温乐乐都能记得,第一次见到叶澜时候的情景。
      她本不是香港人,她是大陆的。她忘了她当初是怎么被人拐卖来了香港,但是从她记事起,她就待在了一所孤儿院。
      院长妈妈说,她是在一个下雨天流浪到这儿的。那时候她才六岁。
      院长妈妈见她可怜,便把她收留了。那时候的温乐乐很怕生,成天粘着院长。不敢跟别的小朋友玩。她也从不哭闹,不开口说话,一度让院长以为她是个哑巴。
      直到,她在那里待了三个月,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她说她叫温乐乐。
      温乐乐生的好看,瓜子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有神。院里很多男孩子都愿意跟她玩。可是,她最喜欢的是跟那个叫弥生的男孩子玩。因为温乐乐觉得她最好看。
      弥生比温乐乐大三岁,他很照顾温乐乐。平时的一些小零食都贡献给了温乐乐。用弥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看到温乐乐吃糖果笑起来两个小酒窝,他也会觉得很甜。
      可是在温乐乐七岁的那个夏天,有人来孤儿院把弥生领养走了。那天温乐乐在孤儿院门口坐着哭了好久好久。
      她从院长妈妈的口中知道,弥生是被一个有钱人家带走了。带他回去做小公子,给他好吃好喝的。想到弥生以后的生活会比现在好,她也就有了些许的安慰。
      既然弥生能过得好,那她就不哭了,让弥生也能放心。
      温乐乐以为会这样在孤儿院待一辈子,以后继承院长妈妈的职位,也当个孤儿院院长。可是,八岁那年,孤儿院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举手投足,尊贵无双的人。
      女人看起来约莫二十多岁,穿着茶色的连衣裙,长发披散在身后,美丽的面容总是带着温暖的笑意,看着让人很想靠近。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老人略微低着头,显得很恭敬。
      老人叫她小姐。温乐乐从电视上也看到过很多好看的女明星演电视剧的时候被叫小姐,然后她们都过得丰衣足食。
      温乐乐也想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
      她希望被这个美丽的女人收养,可是女人选了比她大两岁的一个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唯唯诺诺,平时在孤儿院都经常被欺负的。不过他以后肯定不会再被别人欺负了吧,他有妈妈了。
      温乐乐这样想着,忽然也有点鼻尖泛酸。看向那个女人的表情变得有点哀伤,还有点祈盼。 她也想有爸爸妈妈。想尝试被人疼爱的感觉。虽然院长妈妈也很疼她。但是院长妈妈还有别的小孩要照顾,她想要一份独一无二的宠爱。
      她的表情巨细无遗的落入了后来跟过来的叶澜眼中。彼时的叶澜二十岁,刚修读完所有的课程回国,接手叶氏集团的事情。
      那天他是被他姐姐,叶漓拉来的孤儿院。姐姐想要领养一个小孩,他却被拉来做了陪客。
      本来在车上等她,她却迟迟未归。他等的着急了,便也下车寻了过来。
      刚踏入院门,一眼就看到了那穿着小碎花连衣裙的小姑娘。
      那样祈盼的眼神,如小鹿般清澈的眸,就这样撞开了叶澜的心。让他不禁一阵心软。他几步走了过去,牵起了温乐乐的手,他说:“你愿意跟我走吗?”
      温乐乐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她抬首去看那个牵她手的男人的时候,那一张逆光的容颜,虽模糊,却也是教她一瞥惊鸿。
      虽然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惊鸿是什么意思。
      那个男人仿佛神祗一般,带她脱离贫苦的生活,把她带入一个天堂。
      叶漓有反对,但是叶澜决定的事情,没人能够驳回。
      叶澜说,以后温乐乐是他叶澜的养女,叶氏的小小姐。
      叶澜的养女,叶氏的小小姐。
      十年后的今天再看,叶澜当初的一句话,现在就相当于一张护身符,能让她在香港这个社会大染缸里横着走也不必惧怕的护身符。
      十年内,叶澜把叶氏集团的基业一扩再扩,商业版图从美洲到欧洲。可以说,现在的叶氏,对全球经济拥有着绝对的影响力。
      而叶澜,这个看似温润如玉的人,实则野心勃勃。
      别人或许不知道,可她温乐乐可是清楚的知道,叶澜明着有叶氏集团,暗地里却掌控着香□□道。
      他是最大□□帮派“夜阑”的掌权者。而“夜阑”足以与西西里的□□相对峙。
      想到这里,温乐乐悠悠的叹了一口气。她上辈子八成是拯救了宇宙,这辈子让她碰上了叶澜。居然还从此成了他的养女,让她过足了当米虫的瘾。
      眯了眯眼,待适应了这亮光之后,温乐乐才从床上慢吞吞的爬起来。
      她今年刚高中毕业。现在就是难得的高考过后的玩乐时间。她根本不在意自己到底考没考上。她参加高考,就是走个过场。
      她想去哪个大学,叶澜肯定都有办法给她塞进去。
      这就是普通阶层跟站在金字塔顶端人物的区别。
      有句话是不能输在起跑线,可是自从来了叶澜身边,温乐乐觉得,根本就不是起跑线的差距,而是有些人生来就已经站在了你的终点。
      而因为这些种种原因,让温乐乐更得抱紧叶澜这个大腿。她可不是什么深明大义,要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人,她只想一辈子当个米虫,过得开开心心最重要。
      下床习惯性的,她忘了穿拖鞋。踩在手工地毯上,她觉得舒服极了。她是很不懂为什么有这么柔软的地毯要穿拖鞋来糟蹋。
      进盥洗室洗漱一番后,又去了旁边的更衣室,换了一套休闲的衣服,把长发扎成了马尾,她就出了门,下了楼。
      她现在住的是叶澜位于半山的别墅。叶家的老宅叶澜很少回去。 除非叶老爷子有什么事情,才会让叶澜回家看看。
      而叶漓,嫁给了美国政界的一个首脑。常年居于美国,也总理叶家在美国的产业。算是叶家在北美地区的总经理。
      刚下楼,管家周妈就迎了上来。周妈是个五十多岁的妇女,为人本分慈祥,这别墅在她的打理下,也是干干净净,所有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温乐乐很喜欢她,甚至是敬重。
      “小姐醒了啊。您爱喝的红枣羹都给您备着呢。现在用早餐吗?”周妈满面笑容,眼角的皱纹却让温乐乐看的心里暖暖的。
      虽然名义上,她是叶澜的养女,可叶澜也就比她大了十二岁。
      她在叶澜那里,并没有感受到多少如长辈那种的疼爱。其实私下里,温乐乐时常叫叶澜的名字,连名带姓的叫。只有在外人在场时,她才会乖乖的喊一声爹地,给足叶澜面子。
      而周妈,却弥补了这一点空缺。
      温乐乐几步上前,挽住周妈的一只手臂,笑眯眯说道:“果然还是周妈最疼我了。”
      周妈摇头失笑,随后道:“这个周妈可不敢随意邀功。这是主人吩咐的,时刻备着小姐您爱喝的红枣羹。”
      她口中的主人便是叶澜了。
      想到叶澜,她不禁想起,她好像已经三天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之前是早出晚归,现在直接夜不归宿了。
      想着温乐乐已经走到了餐厅,刚落座,就有佣人把红枣羹端了上来,然后便是她爱吃的中式早餐,小米粥加包子,还有一杯豆浆。
      她还记得当初刚来到叶澜身边,早餐随叶澜吃西餐,吃吐司加煎蛋,喝牛奶。后来每次不到吃饭的点,她都会饿。而且她也不喜欢吃吐司。
      叶澜发现了温乐乐每次面对吐司时候,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就了解了大概。从此以后,他们都餐桌上都会出现两个种类的早餐。
      叶澜坐这头吃着他的西式早餐,温乐乐坐那头喝着她的小米粥。两个人像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就好像两个人的身份一样,温乐乐只是被叶澜饲养的。叶澜才是主人。给了她如今这一切富足生活的人。
      其实很多时候温乐乐都怕叶澜忽然有一天会不要她了。可是温乐乐也发现,叶澜这个叱咤风云的男人,其实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甚至是纵容着她。
      温乐乐有些小脾气,闹起来也要命。可是叶澜却总是宠着,任她闹。但是闹到一定程度,温乐乐自己也会见好就收。毕竟,凡事有个度,真闹的叶澜没了耐心,对她也没有什么好处。
      喝了几口小米粥,感受那种温热滑过喉咙入了胃,舒服的让温乐乐眯了眯眼,像极了慵懒的猫咪。
      吃饱喝足之后,她才想起来,作为一个养女,养父三天未归,并且没有半点音讯给她,她是不是该问问情况。毕竟人家可是她的金主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关于叶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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