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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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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御龙,今年二十七岁。
若是一个人患了治不好的病,大抵是在满心迷茫中,待着死神的挥手;也有豁达者,充实着仅剩的一小段的人生旅程。
我在众人眼里是后者,因为我听了噩耗以后,出奇的平静,连工作也没有出现一丝波澜,对自己和下属仍是严格要求着。但是我自己清楚,我是懦弱的前者,平静是装出来的。
我在四年前开始接管我爸的公司,他则卸下包袱放松身心四处游玩去了。
那时我刚大学毕业,被众人冠以年轻有为的称号。我每天在各式大小会议中穿行,在各种策划方案里绘下自己的一笔,公司的业绩也算是蒸蒸日上。我每天很早起,大概六点半,晨跑,吃早餐,来到公司,忙碌到中午,午餐,午休,然后到八点下班,晚饭后看会书,听点音乐,早点休息。其实这就是枯燥而重复的生活。
当某一段时间,突然觉得身体有些不舒服,并反复无常出现的时候,我请了半天假去医院检查,然后传来噩耗——医生书写的病历本告诉我,绝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悄然降临。
我只记得,我走出医院时,天突然下起了小雨,我打电话告诉我正周游世界的父亲这件事,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好修养一番吧,公司的事直接放下,明天我就回来……”
过了段时间之后,我偶去医院检查卧床治疗时,也不曾见之前和我相处得不错的公司职员们,其中任何一个对我拜访问候。能陪伴我的就只有几个真心朋友了。
再之后检查,病情持续恶化,我干脆放弃了治疗,趁病魔还没剥夺我的行动能力,尚且疯玩一会儿……
——一只手在玻璃杯上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打乱了我回顾我短暂一生的思绪。
“龙哥怎么又发呆了?”死党唐顺航出声询问。
“没事,话筒出问题了,唱着没声儿,现在想下唱什么拿得出手的歌。”我轻轻地摆手,示意他不用在意。
唐顺航主动邀请我出来玩,我们吃过晚饭后,看了场电影,美国大片,然后就近选了家KTV唱歌。
此刻的我们正处在一座包间中,桌上放着水果和饮料,音响里放着舒缓的伴奏音乐。唐顺航的妻子章倍诺则去了前台,要求服务员更换话筒。我们就先放着歌等待她回来。放的是老歌,梁静茹的《勇气》。还记得高考完的那年暑假,我和唐顺航一起学车,考科目三的前一个小时,我和他都特别紧张,手都在发抖的那种,驾校师傅就用那老式的车载mp3,放着这首歌。听了几遍,就安心了,然后我们科目三就都过了。想想,还真是令人怀念的一段时光。
轮到我唱歌了:
“生命再长不过烟火落下了眼角,
世界再大不过你我凝视的微笑。
在所有流逝风景与人群中,你对我最好。
一切好好,是否太好,没有人知道——”
五月天的《好好》。
我就在这短暂的几句歌声中,回顾了我和这两位老友的情谊。
我认识唐顺航和章倍诺十四年了,我们小时候便是邻居。
我们三个年纪相仿,我比他们两个大上一岁。他们两个从小都多病,可能上午还安慰着唐一个人待在医院不要害怕,下午章便住了进去,一个楼上,一个楼下,我去探望他们还得分不同楼层。
我常常嘲笑他们体弱,因为我很少生病。现在看来——小病不断的人没生大病,反而逐渐变得健康,人生也变得多彩;哪像我,从来顺风顺水,突然从高处狠狠摔落,一跌不起……我内心莫名觉得有些搞笑,然后又泛起点点悲凉无奈的感觉。
他们两个都内敛温和,而我则是活泼外向。
他们两个很般配,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果然时间来证明,我并没看错。
但是,我其实很喜欢章倍诺。只是我将这想法深深的埋藏进心底。我小时候如同所有不知道表达爱慕的坏男孩一样,经常靠整蛊心仪的女孩来期盼她对我有所关注。扯她的头发,在她的文具盒中放毛毛虫,将她课本藏起来,在她校服背后写上几句嘲笑的话等。嗯——这其实很愚昧。
而有时候我玩大了,惹得章倍诺生气,唐顺航就成为了化解我俩矛盾的那个人。他能安慰好爱哭的章倍诺,并向她诉说我的优点,来让她原谅我的莽撞。那时的我无比感激唐顺航,觉得他真是个好兄弟,能替我收场,不至于我和章倍诺友情破裂,但是现在来看结果,好像是我的胡闹成全了他们,因为他们在我一次次的整蛊中走的越来越近。
我在高中时搬家,去了大城市,我爸换了很好的工作,我的家庭过上了很好的生活。而他俩在我们曾一起嬉闹玩耍的地方留了下来,并上了同一所高中。
再之后,我读大学时,放假四处游玩,偶然在景点遇到了他俩,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
“我们都要把自己照顾好,
好到遗憾无法打扰。
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变老,
好好假装我——
已经把你忘掉。”
在末尾的歌声中,我唱出了我的心意。
喝酒能让人醉,唱歌也能让人醉。区别是一个是烂醉,一个是沉醉。
这首歌后我又点了很多首,当下流行的歌也有,如《告白气球》、《追光者》,证明我也是懂得欣赏,能跟上音乐潮流的人。
等唱歌到了凌晨一点四十几,嗨得也差不多了,我们三个结了账走出KTV。
我们三个并肩走着,也不知是各自回家还是另有安排。唐说:“我记得龙哥你小时候是怕鬼的,不敢看恐怖片,看了以后晚上熄灯了你就不敢睡觉,非得有光才睡得着,现在好点了吗?”
我哑然,因为直到现在我也没主动去看恐怖片,愣了一会儿后,我提议:“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怕不怕,可能和小时候一样,也可能长大成熟些了不再害怕……要不要明天我们仨去试试?”
章倍诺“噗嗤”笑出声:“好啊!别到时候你吓得睁不开眼!”
唐顺航接着水我:“估计不会不敢睁眼,可能直接吓晕了。”
我无奈:“我有那么不堪吗?”
他们一齐笑,章:“还真的有的,你小时候——”
章倍诺的话戛然而止,她突然伸出手指着路边一个没什么光的小角落,惊叹:“你们看那个人!”
一个男人在捂着肚子地上打滚,尽管他在暗处,仔细瞧的话,也能看到他神色狰狞,像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却偏偏又不想发出声音让别人察觉那样。
唐顺航走了过去,我和章倍诺紧随其后,隔着两三米,唐出声询问:“兄弟你怎么了?需要帮你吗?”
那人低吼一声,猛地从地上立起,向我们走了两三步,我们趁机看清了,这个人年纪不大,最多二三十岁,满脸通红。我们后退几步,他却突然向最近的唐顺航扑过去。
唐反应不及,被他推倒在地,这疯子接着就往唐脸上狠打一拳,唐直接被打挂彩,淌下了鼻血。
唐被打得有点懵,“你要干什么?”我大喊着过去把这个疯子扯开,再把唐从地上拉起来,示意他赶快远离这是非之地。
此时我们是背对着那疯子的,章倍诺尖叫一声:“小心,他有刀!”
还好这句话成功提醒了我,这疯子!竟然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一把修长的水果刀,看来是想要拿我们祭他刀锋了。
我们三人转身就跑,唐顺航牵着章倍诺的手,我回头瞥见那个疯子也追了过来。跑了没多远,意外突生,章倍诺穿的是高跟鞋,实在不方便跑,一下崴了脚摔在地上。
“老婆!”唐顺航想扶她起来,疯子却追到距我们咫尺之遥了。我来不及多想,只能先拖住这后面的瘟神。
我险而又险地避开他的挥刀,右手抓住他拿刀的手的手腕,想要把他刀抢过来,他却直接做出了我意想不到得举动——直接张嘴,咬我的手臂!
现在八月末的炎夏,我已经穿着短袖了,这下直接咬到肉上,我吃痛到缩回了手。
疯子却没进一步做出攻击的举动,而是转身闪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廊。
唐顺航问我:“龙哥,你没事吧?”
我捂着流出一点血的手臂,微微地有些发痛,还是装作坚强:“没事。我们走吧,回去了必须报警,不能让这种人继续祸害其他人了。”
“嗯。”唐顺航应声。章倍诺扭到脚之后不太方便走路,干脆就由他背着。再往前不远就到公路了,我们计划拦一张出租车回家。
谁也不知道,危机再次降临,我们还没走出那条不宽的商业街,那疯子又跑了回来,并拿着刀,他怪叫着,以极快的速度冲向章倍诺和唐顺航。依然是我挺身而出,我挡在了唐顺航和章倍诺二人的面前。不过这一回并没刚才那么幸运了——
疯子下手真狠!那把刀直挺挺地没入我的胸口,剧烈的疼痛让我动弹不得。疯子见出手成功,再次跑开,我庆幸着他没继续动手,不然唐和章也会有危险。之后我的意识却逐渐模糊。
受伤无所谓了,反正我离死门本就是跨一步的事。倒是这两位老友,脸上的泪水以及口里的惊呼,都是真情的,这就够了。
我渐渐闭上了双眼……
于晨光中醒来的我,睁开眼,窗外的阳光灿烂的恰到好处。
我处在医院的特级病房,只有一张病床,且现在房间内只有我一人。
“唔,我还没死啊?”
兀自感叹完这句,我惊奇发现我发出的声音竟然是柔美的女声!不止这些!我拥有了一头乌黑的长过肩头的秀发,低头看自己身体,胸前有波澜起伏,伸出手,连手上的皮肤都变得白皙,手指也是非常得纤细好看……
所以,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是穿越了吗?
床头放有一封信,封面写着几个大字:林御龙启。
我略微有些颤抖得拿过那封信,拆了开来。
里面有几张信纸,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第一句话:“林御龙先生,现在应该称呼你梅雨侬小姐了。”
我彻底愣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