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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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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天气多变,昨天还把人冻得瑟瑟发抖,今天的太阳却把人晒得头皮直疼,我走过被水得凹凸不平的水泥路,急匆匆地赶往一个朋友家,去商量外出打工的事宜。
“就这一两天,咱们出发吧!”他笑着对我说。
“联系好了吗?还去那个厂?”我问。
“咱们本地的这个中介现在不要人,我联系的是南京的中介。”他说。
“这可靠吗?”我有点不放心。
“绝对可靠!我问她了,管吃管住!”他看着我好像要告诉我:你可以放一百个心。
我还是有点不放心,但也不好多说什么。
“我那些朋友都买下车了,我还没有车,我要赶紧挣钱买一辆。”他说。
他的回答让我无言以对,自由与饱暖,取舍取舍,终得取舍。
朋友的母亲开始絮絮叨叨,张家长,李家短,我虽然很烦听到这些,但出于礼貌也只能微笑地听着。
“……没有好活你们就去官庄的那个机械厂,虽然每天只有一百块钱,不过那可是天天吃得合适啊,我心疼我儿啊……我听说丽丽他弟在那当学徒工呢!……”
丽丽!这个名子我好几年没听过了,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枝蔫了的牡丹花,呆呆地坐在她妈妈的腿上。
“他弟弟怎么去那里了?”我心神不宁地问。
“傻姑娘!傻姑娘!跟了官庄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大胖子,把自己一辈子毁了,听说那个大胖子跟公家有什么关系呢!”朋友的母亲说。
“哎呀!那个胖子啊,坐下来就是一堆,我估计总能称个三四百斤,他跟安监局里有点关系,是那个机械厂里的法人代表。”朋友说着,露到了鄙视的笑。
“那也好啊,丽丽跟了那人至少有钱,也没什么不好的,跟谁不是跟。”我极力表现得毫不在意。
呆了一会儿,我感觉心仿佛不在肚子里,便告辞回家了。
我抬头看天,天是蓝的,白云一朵朵好不悠闲,路边已经长出嫩芽的树,随微风轻轻摇动,乡村的一砖一瓦是多少地可爱。可这可爱的砖瓦下又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她不言,我不语,岁月悠悠,沧桑了多少爱恨情仇!
我第一次见到丽丽是二十年前,那个绿树成荫,溪水流淌的季节。如今,街还是那条街,却早已物是人非。
那年,我和哥哥在家门口的水渠里放纸船,一只,两只,随溪水不知飘往何方。家里的那两只大白鹅在石槽里戏水,那也是我和哥哥洗澡的地方。忽然一个小伙伴跑过来告诉我:“村里来了个傻子,快去看!”说完,他一阵风似地往村南头跑。我和哥哥也好奇得很,跟了上去。
一位仿佛外国人一样的妇女安静地坐在村口的一块石头上,她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长长的头发,身上穿着城里人才穿的衣服,脚上也穿着一双城里人才穿的红皮鞋。这个妇女抱着一个看起来只有五岁左右的女孩,那女孩扎着马尾,也是大大的眼睛,黑黑的眼珠子转来转去,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她害怕地打量着这些围观的人们,不时低头看看手里的花,她的手上拿着一支看起来摘了很久的牡丹花,花瓣都蔫了。
这个五岁的小女孩便是丽丽,她从哪里来?我不知道,看那衣着打扮,不像是农村人,一定是有钱的人家的孩子。七岁的我尚可想到这些,那些大人们不知是否也能想到?想到归想到,看完热闹的我又去水渠里放纸船了。
那天,围观人群中的一个男人提出了一个主意,他提议把这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妇女许给他的邻居。这个男人的邻居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汉,姓吴,村里人都叫他老狗。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同意。丽丽就这样在我们村安家了。没有一个人问过她们愿意不愿意,没有一个人想过要帮她们寻找自己的亲人。乡人看到比自己弱的人总是莫明的自信,看到流浪的母女俩便感觉自己是何等优越,为她们母女俩寻到了容身的片瓦之地,便有了救世主的情怀,其实不过是骄傲自负私心重,一块仁慈遮羞布。
当年那些围观的人中,有些年老者早已埋身黄土,就连提议将丽丽母女许给老狗的那个人,也于去年得癌症死去了。这些成年人在阎王跟前是否会忏悔?他们凭什么就那样轻易地决定了这母女俩的命运。他们是否想过,这对举目无亲的母女将面对什么。
世间的诸多痛苦,已经开始排队等候这母女俩了!
丽丽的妈妈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她可以面对□□,殴打而浑然不知,但那聪明可爱的丽丽呢,失去了父母的保护,好似天使一样的她如何面对村人无耻的猥亵与□□呢?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树是那么的绿,农村仿佛如仙境一般,却是无依无靠母女俩的地狱。
我也有罪,我是所有愧对她们母女中的一人,内疚将折磨我一生。
年幼的孩童做不了大恶的事,只深深地鄙视着丽丽。她正值一个活泼好动的年纪,又跟我们是一条巷子,所以总想找我们玩,我们却都排斥她,纵使她是我们巷子里最漂亮的女孩。我们骂她杂种,没人要的娃,渐渐地,她只远远地看着我们玩。
丽丽到了上学的年纪,老狗,也就是她的继父,并没有送她去上学,丽丽妈妈来到村里的第二年便给老狗生了一个男孩,丽丽每天不是呆在家里做家务,便是带着她的弟弟漫山遍野地乱跑,村里人都骂她是疯丫头,将来肯定要学坏。
每个人都骂她坏,但每个人都想占她便宜,就连我妈妈也不例外。我妈妈要打一个储存红薯的地窑,于是叫丽丽来帮忙。用我妈妈的话说,她家穷得要死,给她做点好吃的她就知足了。我很反感妈妈的这种看不起人与欺负人的做法。这也算是我和我妈长期不和的一个原因吧。不要去占弱者的便宜,永远,永远,帮助弱者,而不是用小恩小惠欺骗弱者。
丽丽给我家里打地窑时,我才第一次了解这个女孩。她比前几年更漂亮了,每天在家干重活也让她好像男人一样有力气,满满的一篮子土她一个人就吊了起来,虽然累得满头大汗,却看起来很开心。妈妈得意地告诉我:“这小姑娘是个实心眼,谁对她好一点点,她就能十倍百倍地对这个人好。”
吃过午饭,我在屋子里写作业,丽丽围在我的跟前,茫然地看着作业本上的字。
我知道她不识字,感到有点得意。
“丽丽,我教你认字,你学吗?”
“好啊,我学呢!你教我!”丽丽高兴地说。
“我先教你写你的名字,你看啊,这是你的名字,丽——丽——。”
丽丽仿佛发现了宝藏一样开心。她不知道怎么用笔,我手把手地教她握笔的方法,最后我握住了她的手,才歪歪扭扭地写成了两个丽字。丽丽看了一会儿,高兴地把写着自己名字的纸折了起来,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说实话,我并不是为了教丽丽写字而写字,我只是为了那一点点发臭的虚荣心。
此后五年,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过话,一来是上了五年级,学业繁重,二来是上了初中后,我基本都在县城,所以丽丽的情况我多是道听途说,先是听人说她在县城的某一个饭店打工,后来又听说她跟一个男的跑了,后来又有人说她去做小姐了。不知为什么,她的丁点消息都能让我心情大变。
在摆脱贫困的道路上,我与丽丽所走的路又不太一样,这几年我和父亲外出打工,盖了新房子,还略有存款。丽丽也给家里家里盖了房子,还买了车,只是,她用的是自己的身体。我们像锐角的两条边,同一个起点出发,越往前走,离的越远。
黄土埋葬了多少鲜花,岁月又掩盖了多少伤痛,看似平静的河水,下面却是暗流涌动。纵使世人已伤痕累累,也不愿反抗,就似那田间的黄牛,新伤旧伤,依然劳作。
时至今日,没有人知道我与丽丽之间的秘密,世上最纯的友情也莫过于此了。往事如风,虽已过去十年,十八岁那年的事我却历历在目。
那一年是我长那这么大,最苦的一年,乃至于我从十九岁到二十八岁都没有那么苦过,我不明白,为什么最苦的人却拿了最低的工资,而那点工资甚至都无法满足一日三餐。哥哥去了天国,妈妈离了家,爸爸不只一次念叨着:“家破人亡了,家破人亡了。”
也是这一年,我又遇到了丽丽。
那年月,上网的年轻人就和如今玩手机的人一样多,网吧里时常人满为患,手头拮据的人一般会选择包夜,只要五块钱就可以玩十个小时。
而我上网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玩游戏,我想写作,说出来别人一定会笑掉大牙,这是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秘密。那天晚上刚过十点,我便跑到吧台开包夜,交钱的时候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是丽丽!
“丽丽!是你呀!”我吃了一惊。
十六岁的丽丽已经没有了儿时的稚气,变得越发成熟。她的头发被染成了淡黄色,白净的脸上是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是一张红润的樱桃小嘴。
“迅儿,我瞅背影就像你呢!还真是!你开的多少号机子?”丽丽高兴地问我,她变得好开朗大方!
我开了电脑没多一会儿,丽丽便提着一包吃的过来了,我清楚的记得有火腿肠,方便面,还有饮料。
其他女孩上网基本都是聊天,丽丽也有□□号,好多人和她说话,她的□□不一会儿便响起滴滴的声音,她点开,却只能笨拙的打一个哦字,或者是嗯字。她终究没能识字。这应该是世上唯一不会笑我的人,即使我嗒嗒地打出多么可笑的文字,她也不会笑话我。当她问我在打些什么的时候,我告诉她,就是写一些平时的经历,感悟。她露出了崇拜的表情。后来我们互加了□□号。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手机。
夜里三点多的时候,我犯困了,问丽丽:“你不困吗?”她说:“不困,看会电影。”
我先是靠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又靠在了她的身上。丽丽的身体暖暖的,我突然一下子清醒了,但我没有睁开眼睛,我能感觉到丽丽扑通扑通的心跳声,说不清楚是罪恶的念头还是什么,过了一会儿,我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我,又过了一会儿,丽丽把她的外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胡思乱想了一阵,像个婴儿一样睡着了。
等我醒来,天已经亮了,丽丽去哪了?她的外衣还披在我的身上,我正想着,她提着早餐过来了。
丽丽在县城的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当我得知她自己有租的房子时,我脑子没怎么想就说:“那我要是不想回村里,就住你那好了!”说完,我便后悔了,这是一句多少轻浮地话!没想到丽丽爽快地说:“好啊!不过你可得教我认字!”我喜出望外,忙说没问题。
我虽然已经十八岁,也早已知男女之事,但也仅止于精神层次上,在这方面,我确实晚熟得很。丽丽已经同意我住在她那了,我忽然感觉,我这叶飘于茫茫大海的扁舟,看到了陆地。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她?感觉好像是,但又不像是,难道我仅仅是因为对异性的好奇才接近她的吗?
丽丽租的房子离我工作的地方不太远,她给了我一把她房间的钥匙。我白天上班,晚上便住在她家。我给我爸爸说我住在同事租的房子里,这几天就不回家了。我记得前前后后一共住了大概有七天,那七天是我一年中最轻松的七天,省去了每天两小时的回家时间。丽丽下班比较晚,每天我在屋子里等到九点多她才回来。她回来时总带着晚饭,我一个大男的,怎么可以住在人家家里还吃人家的饭呢,于是我执意带她出去吃。我们俩个像情侣一样漫步在大街上,公园里最我们最爱去的地方,吃着零食,聊着天儿,那是一个多么纯洁的年纪,就连拉一下手,我都会感觉难为情。
我们坐在公园的花池边,说着各自身边发生的事,虽然认识丽丽十年了,我却是在那几天才真正了解了她。我们虽是异性,虽是不同的家庭,却有一样的坎坷,好像一对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妹。
当我告诉丽丽我想当一名作家,写尽人间疾苦,赶尽人间罪恶,并且告诉她我已经开始写了,她告诉我,她也想写。
“要是我也识字就好了,认字好困难!那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学会的。”她遗憾地说。
“没关系啊,你告诉我,然后我写下来。”我马上回答。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丽丽高兴地蹦了起来,突然她又难过地说: “就怕你听我说,听着听着就烦了,帮我写,写着写着就厌了。然后就讨厌我,嫌弃我了。”
“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信誓旦旦地说。
“你保证!不管我说什么,你都会写出来,你都会像现在这样对我,不讨厌,不嫌弃我吗?”丽丽严肃地说。
“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们都是苦命人,我怎么会讨厌嫌弃你呢,我们是永远永远一辈子的好朋友!”
丽丽笑了,笑得那么甜。
“你可要说话算数!”
“绝对算数!”
“哎!”丽丽有些难过地说:“要是我认字就好了,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便是没能上一天学了,好想知道上学是什么感觉,那一定是天堂的感觉吧,你说是吧?迅儿?”
丽丽忽闪忽闲着大眼睛,好奇地问我,满脸的憧憬。
我却不以为然。
“上学有什么好的!学校简直就像地狱一样!你如果去了一定会后悔的……”
没等我说完,丽丽便打断了我的话。
“你胡说八道什么!怎么可以这样说!”
丽丽看起来生气了,空气一下变得有些尴尬。
过了好一会儿,丽丽才说:“我要是上学,也许现在也不是这个样子,不要破坏我心中的圣地,要是这辈子能在学校呆一天,知道知道教室是什么样,讲台又是什么样子,上课又是怎么回事,我也就知足了。”
丽丽忧伤的样子真是惹人怜爱,我一细想,我的话确实不是那么准确。我说:“丽丽,我的博客里写的就是学校的经历,从幼儿园一直到初中毕业。只是写的太烂了,我想你也不会喜欢看。”
“不会的!我一定喜欢看,你一定写得特别好特别好,哎,不对,我又不认字,你这不是在笑话我吗?我怎么看啊?”丽丽听了,先是高兴了一下,然后又神情暗淡地说。
“不要紧的丽丽,我可以读给你听啊!”
“不行!你录下来,我要经常听!”
“好,没问题!”
最后,我们俩像孩子一样咯咯地笑了起来。那时真的好开心,在这茫茫人海中,我们俩像两个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样依偎在了一起。
(以下是丽丽的亲口叙述,很多话并非原话,我受丽丽所托略加修饰,希望各位读者以一颗善良的心去了解我们。本来这些文字我是永远不想让世上看见的,以免伤心落泪,又于事无补,但如今依人已仙逝,于是便没有什么羞不羞的人,而且还有千千万万个弱者,千千万万个无知的,受欺骗的孩子需要我们去拯救,但愿恶远离人间,还儿童一片蓝天净土。听她的叙述,然后去救救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