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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墨清,你看看,下面那个穿白色西服的,不就是那个一直追你的盛家小少爷么?”苏九辩倚着包房的窗台,指着楼下某个地方,对着包厢中的另一个人说道。

      缭绕的烟雾遮住了苏九辩的面容,自然也是遮住了他脸上占据半张脸的狰狞的伤疤。

      其实男人脸上有点伤疤也无伤大雅,甚至还能添几分男子气概,但是这个定理在苏九辩身上就不大适用了,因为苏少帅本身就带有军人的气势,因为从小就是土匪出身的父亲带大的,还沾染了几分匪气,个头又高大健壮,要是没有伤疤,这张脸也足以让小儿止啼,何况又有这么大的一个疤,也就变得好似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一般了。

      而那个跟他对坐的另一个人,于他则是截然相反的类型了。墨清生的清冽温润,似山间月,似林中泉,也好似那温润又清冷的运玉佩。但是无论墨清长得再美,他穿着一身青色长衫,任谁也无法将这个有些瘦弱青年人和戏园子中那个名满云州城,生的妩媚多情的名角墨清联系在一起。

      且不说这一男一女,这两人一个是多情魅惑桃花妖,一个是清冷高洁云中月,怎可相提并论?就算他自己说自己是墨清,怕也是不会有人相信的,或者只当是重了名字罢了。

      听了苏九辩的话,墨清也放下了自己手上的茶杯,探了探窗外。

      “不错,当真是他。那孩子单纯的很,我做这云州城的墨清这么些年,见过多少富家高官,想用钱和权将我变作笼中鸟,只有这个孩子,一直想用真心来换我的真心。”说着,墨清举起茶杯浅浅的抿了一口这上好的铁观音,“只可惜,我是个没有心的人。”

      苏九辩不可置否,若真是这样纯洁的人,自己怕也是想要与之交个朋友了。但是又想到近来在云州城传得沸沸扬扬的传言,说自己和墨清有什么私情,结果似乎自己就和这个小孩成了莫名奇妙的情敌,想到这里,苏少帅就端起酒杯把里面的白酒一口闷了。

      虽说外面的传言说得是有鼻子有脸的,但是说实在的,苏九辩和墨清确实没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墨清其实不姓墨,他真的名字叫做郑源,他的父亲是苏元帅的心腹,只是一次意外,为了救苏元帅而死了,那时郑源才八岁,后来郑源的娘亲也郁郁而终了,她的娘亲是京城有名的戏子,艺名就叫墨韵儿,之后他就被苏元帅收为义子了。

      郑源本就受她娘亲影响比较大,但是苏元帅总也觉得亏欠了郑源,就一心想让他做出一番事业,无论是走入仕途也好,还是进入军队也好,苏元帅都有本事让他直上青云,但是,谁知道郑源志不在此,他硬是要学自己的娘亲去当什么戏子,苏元帅也是被气得狠了,毕竟养了这么多年也是真正将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了,眼见着他要“误入歧途”哪能眼睁睁地不管啊。

      苏元帅一气之下就说:“你要是去唱戏,就别回这个家了。”

      郑源虽然知道元帅是为自己好,但是毕竟是年轻气盛,一气之下,也真的收拾包袱离开了。郑源走的时候,才14岁,那时苏九辩也才12岁,不过那是苏九辩没在家,早早就被他老子扔到军队里去练了,这么小个孩子被扔到真枪实弹的战场,那些个人又怎会猜到这个和苏元帅一样姓的孩子真的就是苏元帅的独子?

      郑源离了元帅府,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一分钱都没拿,就收拾了几件穿惯了的衣服和一些干粮,不过可能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郑源随随便便的找了个方向一直走,一路上靠着从小练出来的身手避开了什么山贼土匪的,终于在干粮快要吃完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过路的戏班子。

      班主就收下了这个人,墨清长得秀气,人又瘦弱,多日的流浪让他无暇顾及自己的样貌,头发半长不长的,就被认成了女孩子。后来班主自然是看出来他是男的,不过他唱的好,样貌又好,他担心自己唱的要是出了名的话会引起元帅的主意。虽然他早就知道了元帅是真心为他好的,但是他更知道元帅的脾气是多么的倔强,所以还是不希望元帅会发现,就拜托班主替他保守秘密,班主也是念旧情的人,自然是帮着他的。

      若不是此次苏元帅派苏九辩来云州城守着这里,防着土匪和军阀,也防着日寇,又若不是有人想要讨好苏少帅才将大名鼎鼎的墨清请来专门为苏九辩唱上一曲,恐怕任苏元帅势力再大,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义子居然就是云州城中的名角女子墨清。

      看着下面坐在角落里默默喝橙汁的小家伙,苏九辩觉得有点意思,但是也并不是特别注意。

      不知过了多久,苏九辩这里和墨清,也就是郑源,正聊着这云州城盘根错节的势力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楼下的盛家的小少爷,就顺便扭头看了一眼,结果发现人没了。不知为何,苏九辩觉得有点心慌,但是转念一想,他可是盛家二少爷,盛家在云州城中可是说一不二的家族,没哪个人嫌的敢在老虎脸上拔胡子,兴许是他家的人将他接走了也说不定。

      确实是有人接走了盛颜,不过不是玩的正开心的王忠,而是盛颜的大哥,盛嘉奕接走他的。

      管家在老爷和大少爷一到家后就禀告了他们小少爷的去向,老爷听了,倒是没有再发火,因为他想着,自己的儿子年纪还小,喜新厌旧的性子重,要是能在舞厅看了那么多美女,能遇上个一喜欢的,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哪怕是找个舞女,只要能不得罪新来的这个摸不清底细的少帅,就都由着他的性子来。

      老爷不管,应该说只要不触及家族的利益,老爷都愿意宠着点这个体弱多病的小儿子,其实这也无可非厚,毕竟老爷盛庭钧不仅是小少爷的父亲,他还是大少爷的父亲,更是盛家上上下下的家主,他不能也不敢,拿整个家族的性命前程做小儿子犯错的代价。

      但是大少爷就不同了,大少爷长了小少爷七岁有余,老爷年轻的时候一心扑在事业上,太太生了小少爷,没过多久就去了,可以说是大少爷一手带大了小少爷,若说是老爷宠爱小少爷还有个限度,大少爷就是毫无底线地宠爱他的这个亲弟弟了,长兄如父,盛嘉奕听到一个下人带着自己的纯洁无瑕的小弟弟给带到浮云台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急得是火冒三丈,恨不立即抓住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教训一顿。

      不过,当大少爷乘着车急急忙忙的赶到浮云台的时候,火气已经消了大半了。他在路上也听管家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知道是自己小弟弟好奇想去瞧瞧,但是他自当是舍不得埋怨弟弟的,但是这个王忠做的已经算是不错了,说来说去,这大少爷胸口憋的这口气,还真是没办法发泄出来了。

      憋着这口气的大少爷进到浮云台里,里面的老板正想上前打个招呼。这盛嘉奕盛大少爷可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从来不出入这种歌舞酒厅的,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回,这浮云台的老板恨不得让全场的人都知道盛大少爷来了,这样一来,他们浮云台的名气都能再升上一个台阶。

      不过,大少爷摆了摆手,示意老板不要声张,激动的脸都憋红的老板就是心里再想,也不敢真因为这点小事得罪了盛家,只能自己一个人激动。大少爷倒不是担心自己的名声被浮云台利用,而是担心弟弟盛颜会因此被外人说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尽来这些声色犬马的地方,落得一个风流名声,对自己弟弟的未来可就不大好了。

      大致扫了一眼,盛嘉奕就看到了角落里的那一片白。走过去,看到盛颜桌子上摆的吃的喝的,真是又好笑又好气。

      “这里的东西好吃么?”大少爷站在后面,盛颜一无所知的还在吃着,以为身后是这里的侍者。

      “还行吧,就是比我家里的差的远了,这芙蓉酥....要是再脆些就好了,大哥!”盛颜说到芙蓉酥的时候就回头看了一眼是谁在问,还想给他家提点意见呢,谁料想,居然是自己的大哥,盛嘉奕。其实吧,盛颜不是凭脸认得出来的,而是凭借他大哥以领子上绣的独有的盛家的标志。盛家为了照顾盛颜的脸盲症,在他们自家人的衣服上都绣有相同样式不同颜色的花样,可靠的仆人身上的领子上绣的是他们的名字。

      “不比咱家的好吃,你还大半夜翻墙过来,就为了吃这点不好吃的东西?”幸亏是在角落里,又加上舞池中的声音还不算小,这才没让外人看出这竟是盛家的两位少爷。

      “大哥,我,我错了。”盛颜立马从凳子上站起来了,低着头拽着衣角,像个被欺负的小姑娘似的,而王忠早就被盛嘉奕的人从舞池里悄悄带走了,若是大少爷之前看到了王忠小媳妇的样子,就会知道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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