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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炎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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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
穿着短袖灯笼裤,走在街头。
北京天气阴阴沉沉,大概快要下雨。
耳机里放着有点低沉的女音,唱着一段永远没有未来的情深。
穿白衬衫的男孩踏着滑板从身边经过,手里提着茜美子蛋糕店的蛋糕,公车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到,公交牌下的人们脸上挂着不耐烦,沙丁鱼罐头般的人群,喘不过气来。
208路公车,站在上面脚飘离地面,前面的小学生吃着炸鸡翅,大口大口。
在恒远路下车,云压了下来,小区寂静的只剩下灯光渐渐打出黄色的光,回到家,煮了一份泡面,加上西红柿切片,看着窗外的篮球场,男生们刚刚意识到空气闷热的不像样停了球,笑着流着汗三三两两打过招呼回家吃饭。
最近养成了跑步的习惯,大雨是最让人讨厌的。
吃完泡面,拿着书也不知道看什么,手机嗡嗡直响,我知道是他打来的。一通一通,最后挂掉,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联系的机会,两个小时后他飞去新加坡,从此消失不见。
终于天边闷雷响起,一阵一阵打在胸口,钝了的锤响。
遇见那只猫的时候,是在凌晨。
大雨过后的街道很潮湿,起了一层清爽的水汽,睡不着又开始失眠,穿着睡衣披着白色外套想要去走走,顺便买点夜宵吃。走在这样的小街,头发也逐渐潮湿起来,水果店还没有关门,买了两提葡萄和半个大西瓜,准备回家看着粤语片解决它们,也许还应该买个面包,但是西瓜足足三斤是可以吃饱的,有个带兜帽的灰衣男人从我身边擦过,“老板,要一个榴莲。”我诧异地回头,却只能看见薄薄的侧影盖住他的脸,是一个不多见的帅气男人,头发有点长,声音带点烟嗓,我突然有点想念莫以城,他打来的电话里,都是这样低沉带哑的嗓音,像一床棉被让人安心。
回去的路上,一只橙色的猫越过街道,在我面前坐定,比划猫爪:四三二四。
它不允许我伸手摸,但却一遍遍蹭着我的腿,磨来磨去,我轻轻问道:“跟我回家吗?”它没有理我,兀自继续蹭着我的腿,咬我的鞋带,我蹲下来摸它,“跟我回家吧。”手刚刚碰到后颈,它警觉的转着脖子向后咬,“那,明天见。”
回家打开电脑吃着西瓜看完王家卫的《春光乍泄》,决定明天出去接我的猫。
第二天我如约而至,我的猫凌晨03:25来了。有时候突然想起今天,觉得不是我去接它,而是它来接我,我们像一对老友慢慢踱回家,左手里拿着水果,担心它是否嫌弃我没有准备小鱼干,不过还好,它也就看了看我的脸,然后进了家门。
我不知道猫的脾性,第一天就给它洗了澡,于是浴缸炸了,水溅出来,它湿漉漉的,我拿毛巾给它擦干,它还不了解我,我想我更不了解它,但是它暂时是不嫌弃我的。
本来没有想睡觉,熬夜一直都是习惯,我淡然了,甚至有时候我会有喜欢熬夜的错觉,其实我是不喜欢的,莫以城总会10:00之前就早早躺下,我们在电话中互道晚安,然后我听着他沉沉睡去,时间只需要13秒钟。这个时候他的呼吸很轻,像是我们接吻之前的鼻息,软软的打在脸上。
第一次,公鸡未叫之前,我睡着了。
醒来我的猫已经睁着眼睛看着我,它大概饿了,我去超市买了猫粮回来,倒进我家唯二的碗里,琢磨着给它起个名字,想到那天它跟我比划:四三二四,我决意给它起名字叫四三二四,有点不像名字,所以一般我给它叫冰糖橙,寄寓着能养的圆圆滚滚的期望。
中午睡觉时,阳台的门没有关,四三二四就这样,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