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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灯光昏暗闪烁,音乐震耳欲聋,舞曲和酒精像是催情的毒药,男男女女在舞池中尽情摇曳着身姿,他们褪下白日的皮囊,夜色如此浪漫,令人迷醉。汗味,烟味,酒精味混杂在一起,让凌霄感觉十分不适。她不喜欢这种场合,今天过来是为了找一个人。
      她轻车熟路地走向吧台,找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开口道:“我找你们老板。”
      “呦,霄姐回来啦,我这就跟老板说去。”酒保谄媚地笑着。
      凌霄坐在吧台前,无趣地观察着四周,等待着酒保回话。不一会儿,酒保便回来了,带领凌霄上了顶层后,他便识趣地退下。
      凌霄推开未锁的房门,里面早有一张带笑的俊颜在等着她。
      “霄霄,我好想你啊”,美男从桌后起身,想要给凌霄一个熊抱。
      凌霄一脸恶寒,敏捷地躲开。
      “萧明晔,你正经点。”
      美男笑起来,脸上带有恶作剧后的快意。
      “听说你劫后余生,现在看起来到没什么大碍。”
      萧明晔在沙发上坐下,点燃一支烟,恢复了惯有的样子,开口道:“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
      凌霄大方落座,开门见山地说到“一是我刚回国,想和大家聚聚,你来组个局子。二是,…”
      红晕浮上凌霄的脸颊,这第二件事她不知如何开口。
      凌霄说话做事向来果决,如此迟疑十分反常。
      萧明晔惊异地看着凌霄脸上似是害羞的表情:“丫头,你不是思春了吧?想让我帮你追男人”
      “才不是,只是想让你帮我找个人”凌霄有些恼羞成怒地说到。
      萧明晔是凌霄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之一,这家伙是军区大院里的异类。他的父亲在他不记事的时候,便在一场境外缉毒行动中以身殉国了,身为烈士遗孤,他深受长辈们的宠爱,从小便是大院里的小魔王。但他嘴甜又聪慧,即便闯了祸,也未吃过什么苦头。
      待他成年后,就借用家里的钱,投资了一个饭酒吧。凭借着聪慧的头脑和经商的天赋,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手下的娱乐产业遍布全国,如今甚至将手伸向了东南亚。凌霄知道他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他手下操纵着一张巨大的情报网,向国家提供有用的信息。想找人,自要来找萧明晔。
      凌霄看着萧明晔一脸揶揄的笑,倒是有些后悔来找他了。无奈地开口说到:“我在F国被一个海军小队所救,他们是我的恩人,我想,嗯…,找到他们,他们队长姓陆,当时救我们的是定远舰。”
      “哦找恩人,没那么简单吧?”萧明晔露出狐狸一般狡黠的笑。
      “呜…”,凌霄感到有些头痛,“我这几天不知怎么了,老是回想起那张‘陆队长’涂满迷彩的脸,不知为何有一种一定要找到他的感觉,是不是很奇怪”
      “哈哈,不奇怪,你这丫头倒真是思春了。行,这事包我身上了。”萧明晔了然道。
      凌霄不知自己是否真是思春,但那双迷彩也遮不住的明亮双眸,那令人感到安定的声音,那双结实有力的臂膀,那令人痴迷的安全感,让她难以忘却,甚至让她生出了想要参与那个人的生命的冲动。思虑几天后,凌霄终于做出了寻找那个人的决定。
      许多人在经历灾难,重获新生后,会产生后遗症,可能那份关于“陆队长”的执念便是凌霄的创伤后遗症。
      暂放下心思,望着萧明晔那张在烟雾朦胧中显得有些落寞的的俊颜,凌霄想起了些什么。
      “对了,你和泠然怎么样了?”
      “老样子,我差不多要放弃了。”
      萧明晔话中的酸楚让凌霄了然,不忍再问,也不知如何安慰。一边是关系最好的闺蜜,一边是一起长大的发小,凌霄不知以何立场参与其中,只得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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