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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再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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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郭晓惟,但大家都喜欢叫我郭晓喂。
不开心的时候,我喜欢走路,只喜欢走路,不管是脸色阴沉还是泪流满面,我一定会一直走到我心情平复为止。
无视别人的目光似乎是我六年来学会的最好的东西,灵魂像挣脱了束缚一般自由,相比六年前刚刚毕业的我,变了很多,不再素面朝天,不再轻易脸红,不再拮据,但依然迷茫,依然平凡,骨子里依然没有变成迎合社会的人。
我知道我已经30岁,但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最后都会加上一句‘我是八月份的生日。’语气或软或干,但本姑娘确实还有六个月才满30岁。
今天和老妈又因为我单身且在北京漂泊一事起了争执,真不知道讨论了一百遍的问题,结局为什么一点反转也没有,每次都以老妈赌气结束。
‘找不到男朋友就不要回来了。’老妈说的洒脱,啪一下就挂了电话。
不让我回去我就不回去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已经三十岁了……三十岁了,真是个不小的数字,虽然嘴上不说,但一想到这个数字,心里总有根针扎的我难受,假如我能活到九十岁,人生已经过了三分之一了。
老妈老爸是我最亲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我懂事晚,25岁之后才明白,世上最难过的事就是父母的梦想和自己的梦想背道而驰。
我黑着脸从住处出发,一路向南,路过一个个北京的住宅小区,有新的有旧的,也不知走了多远,我双腿酸的厉害,最后停在了一个大商场前面。刚过完年没几天,年味却已经被忙碌的工作节奏带的无影无踪,像一阵龙卷风刮过去,快的很。此时,北京的冬天还很冷,我躲在快到脚踝的黑色棉服里面,木木的看着从我眼前不断走过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三两为伴,半天才看见一个像我这样形单影只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那句‘亲爱的,我想吃哈根达斯。’差点甜死我,大冬天的吃哈根达斯?也不怕你亲爱的肠胃受不了。
我的心情还没好转,但肚子开始咕咕叫的催我去觅食,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十二点半,我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
真是年龄越大恢复起来越慢,三年前,我十分钟就好了,现在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却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
我一边自嘲一边抬头看看这是哪个商场,好判断一下,我是否是它合格的消费者,钱包的钱够不够给它塞牙缝的。
还好,这个商场我从老张那里听过,有h&m,优衣库也有香奈儿,地下还有一个美食城,50块钱还是能吃饱的,我觉得大商场的美食城都放在地下是在告诉我们,穷人只配地下的东西。
真的很庆幸我把节俭的传统美德一直保持到三十岁,我转头还想再找找马路对面有没有更平价的小店,但转回去就再也挪不开眼睛了,我远视25度的眼睛堪比vivo智能手机,在逆光中也把他看得那么清晰,他缓步向我走来,身材高挑堪比模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眼睛温润有神,黑色的头发长了一些,青涩褪去,却还是那么好看。
是他?时隔六年再次见到他,这是我做了六年梦都没有想到的。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口,呆若木鸡,看着他由远及近,时不时的跟身边的人说句话,黑色的大衣在风中微微摇曳,完全抹掉了大学时代的阳光率真。
越来越近,然后却在我的仰望中走过,毫无感觉。
我在心里叹气,不知该怎么评价自己,是失败还是成功?大学三年半的暗恋在他身上,像船过水无痕一样悄无声息,但从侧面来讲又觉得自己真的是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暗恋,达到这种境界,完全可以出一本暗恋教科书。
时隔六年再次相遇,我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要做什么反应,但脚已经先一步跟了上去,一瞬间,仿佛时光穿梭,这一脚便回到了大学时代,那时下课后,我总是混在人群中,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刚好看到他又不被他发现,不敢在他身上停留太久,时而专注,时而飘忽,我不知道我要走向哪,也不知道他要走向哪,我只管跟着他走,他就是我的目的地。
后来跟老张来逛街的时候,才知道再次相遇这天,他吃饭的地方是五楼的一家上海菜馆。
‘欢迎光临,请问您几位?’门口的领位姑娘一句话,才让我找回了理智,我吃惊的看了她好一会,才怯生生的摆手退了回来。
还好姑娘很有素养,没有嘲笑我穷,客客气气的冲我笑了笑,我一步三回头的走到菜馆对面的栏杆处,商场中间是空的,站在这里除了能看到最上面,也能看到最下面。
我双手抓着扶手,站在对面望着,实际上除了门口的姑娘,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就想看着,很久没有离他这么近了,大学的时候,我坐在前门门口,他坐在最后面靠窗的位置,我们是班级里的对角线,班级里最远的距离,比现在要近的多。
再看一眼就知足了,腿像被一个300斤的胖子拉着一样重,我走不开。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还真是。
六年来,我待人处事越来越真实自然,溜须拍马我没学会,合得来的一般都是损友,枯燥的工作光靠虚夸并不能减少任何压力,在互损中,练就了一身铜墙铁壁的功力,但骨子里还是像大学四年一样怂。以前我是老鼠,他就是猫,对上他我就心虚开始躲,现在,我变身豺狼,他却成了虎豹,见到他我跑的比什么都快。
我一动不动的终于等到他出来,但当他明亮的眸子对上我目光的刹那,我转身,就跑上了扶梯,300斤的大胖子被我踩成了油水,我瞬间就从五楼到四楼再到一楼最后停到了门外商场阴冷的侧面。
我按着扑通扑通狂跳不止的心脏,大口喘着气,终于理解了,那些拼命冲刺的人为什么在终点都哭了,不是被自己感动的,都是被从口腔进入的空气呛得。我蹲在地上,任眼泪自由落体,大学的时候要是他在旁边看着我,那届运动会我一定会拿第一。
那是大三举行的秋季运动会,我运动本来就一般,从没想过在运动场上一展英姿,但叶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自己报了400米。开赛前三天撅着小嘴,求我帮她跑400米,我是死活都不答应的,这种一眼就能看到结果的比赛,我怎么会去丢人。谁知开赛前一天,她举着受伤的胳膊,眼泪婆娑的求我,我一时心软就答应了,赛后我才知道她那被纱布缠了三圈的胳膊只贴了一个创可贴,而我意外成了全校的励志人物,还有了一个雅致的外号,叫‘奔跑的蜗牛’,班长还特意让班里的文学才子李一峰写了一篇文章,交到广播站,对我赞扬一番。
‘像郭晓喂这样的运动员,的确没有,但她却真实的体现了运动会的意义,运动是全民的,并不是某一个人独有的,跑的再慢也要保持住,坚持不懈的运动精神,奔跑的蜗牛好样的……’
我觉得这个荣誉一点也不光荣,一组人比赛,别人都跑到终点了,我还在200米处气喘吁吁的挪动,我知道几千双眼睛齐刷刷的都在看我,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是场上的移动目标,一时间鸦雀无声,但,接着又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让我脸红的加油声,我远远的看到终点的选手们各个气喘到哭,更是无地自容,别哭啊,这掌声就是可怜我的。加油声丝毫没有因为我跑的慢而断掉,对此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A大的学生都很善良。
回去之后,我辗转两天,一直在想这次平白无故的相遇,到底意味着什么?其实我们很有缘份?上帝也想让我们在一起?他是故意装作不认识我?他一直都知道我暗恋他?最后甚至有了他也喜欢我的荒唐想法。我想了无数种可能,末了再自我推翻,只剩自嘲的苦笑,这次平白无故的偶遇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有的话也只不过是前世我们多了五百次的回眸,才有了六年后偶然的一次擦肩而过。上帝的账本上也得平账啊,不能让我们无缘无故的多出五百次回眸,只一次擦肩而过就能抵消,多划算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