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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都道初心不可负 ...

  •   我记得《奋斗》里米莱跟陆涛说,“我就等你,我就等你,你没结婚我等你,你结婚我还等你,我现在等你,我以后等你,我永远等你,我等你,我等你,我等死你。”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相信世界会善待我们,第一个倾心相待的人,最后一定会在一起。
      我一定做不到了。
      暑假回学校拿了毕业照,我爸看了一眼,指着角落里的一个白白净净的清瘦男孩说,“其实他长得最好看。”
      就算在最不惹人注意的角落,被人挡去了一大半,几乎只看得到一口白牙,他也是最好看的。

      对于当年的我,喜欢只是一种寄托。几乎所有青春期的少女都有一双幻想的翅膀在空中盘旋,时刻在寻找着一颗活生生的心脏来承载热情。他对于当年的我来说,是一个完美的宿主。
      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分班考试的排名表。这个名字我小学中学听过了无数次,甚至在女厕所都听别的女孩聊起过。到了高中我的学习变好了很多,即使是曾经听起来可怕的前几名,对于当时的我,都不是什么值得仰望的人了。
      所以他是个风云人物的话,不好意思,我也算半个。
      但是如果是从小就活在聪明的传说里的人,碰巧又长了一张清秀的脸,那就不一样了。
      我后座很喜欢他。
      他不爱说话,讨厌语文课,但是自习课喜欢看语文课本,最喜欢睡觉,其实他很有冷幽默。
      她每天换着花样讲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全是一些没什么联系的事,全是废话,全是猜测,全是一个女孩的一厢情愿。
      全是我和他的青春。

      后来我告诉了所有人我喜欢他。这类似于女孩们接近的过程中一定要透露的,喜欢谁的秘密。他不过是一个我觉得配得上我,但是有没把握的人而已。
      随口说说。
      所有的理由颠来倒去都是,他鼻梁骨上有一颗痣,我也有。还很白,又聪明,我喜欢。
      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升国旗,我在他旁边护旗,我笑着看他的侧脸,那颗痣真的很好看。
      那是我最后一次大大方方的看这个人。
      然后我就变成了真的喜欢他。

      我从来没觉得暗恋是件很难的事,对一个人的喜欢,大大方方的让所有人知道,暗恋变成了单恋,再变成全世界都祝福的单恋。
      我们频繁的被老师前后提到,全班的起哄声一次又一次坚定我的信心,然后偷看他红了脸。
      后来他对我说,知道我喜欢他的那一天,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

      我手机里有我们,几千页的聊天记录,舍不得删,终归是删了。
      有他去医院拍心电图,回家对着镜子把腹肌拍到的照片。
      约我看电影,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着,像老夫老妻。
      我利用了他的单纯,背叛了我的纯情,没有结局。
      因为根本就没开始过吧。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我向前走了一步,亦或是他向我伸出了手,我们也许真的会在一起,真的都今天变成异地恋,哪怕是被我妈打断腿呢。
      我也并不遗憾。
      那个掉进我黑名单的人,最开始也是踩着七彩祥云而来的。
      他说我是一颗糖,太甜了,会蛀牙的。
      真希望自己是木糖醇。
      我和他传过的纸条,他送我的东西,我打包扔掉了。
      这是我这颗糖的本分,不越界,不伤人,是我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这个乏善可陈的暧昧故事,十七岁的我看着自己写下每一个字。

      奇葩说有一期如是说,如果你的爱人失忆了,你会帮他恢复记忆吗?一个女孩说,不会的,因为在这段感情中,我也失忆了啊,好的爱情就是让人失忆。
      如果我不能在这段爱情里失忆,是我不够幸运,而如果我不能让你也失忆,是我不够努力。

      故事有一万种讲法,这种就是结局。

      在你身上我找山,找葬在林间的太阳。
      在我身上你找船,它消失于黑暗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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