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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忆往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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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暮,接蕊蕊回家啊。”楼下张大妈热情地对抱着一个小姑娘的年轻男人打招呼。
郑晨暮对张大妈笑笑,自己和父母搬来g市已经有五年了。五年前,无论父母怎么问,郑晨暮都三缄其口,闭口不谈为什么要搬家,为什么放弃要放弃自己在l市的工作。但儿子坚持,郑爸郑妈也无可奈何,放弃了在老家熟悉的生活,和儿子搬来了g市。
“晨暮啊,你一个人单着也不是什么事,虽说有你爸你妈照顾着蕊蕊,但一直这样也不是个事啊,蕊蕊也需要个妈妈呀。大妈这有个姑娘,条件不错的,要不你找个时间,和人家姑娘见一面。”张大妈打心底里喜欢这个斯文有礼的年轻人,要是自家有个女儿,早就介绍给郑晨暮了。可惜有个女儿,张大妈心里叹了口气,有多少姑娘愿意嫁个一个带着拖油瓶男人呢。
“不要,蕊蕊不要新妈妈!”还没等郑晨暮回话,郑蕊已经嘟起了小嘴。
郑晨暮无奈得摸了摸郑蕊的脑袋,对张大妈说:“您看,蕊蕊还小,我找个媳妇儿,蕊蕊怕要哭呢。家里爸妈等我俩吃饭呢,阿姨回见啊。”说完生怕张大妈继续,大步走上楼去。
郑蕊抱着郑晨暮的脖子,凑近耳朵小声得说:“爸爸,蕊蕊演的好不好?”
郑晨暮亲亲郑蕊粉嫩的小脸蛋,眼里充满着温情,说:“蕊蕊当然最棒啦,不过,蕊蕊想要新妈妈吗?”
“不要,蕊蕊只要自己的爸爸妈妈,妈妈不要蕊蕊,那蕊蕊只要爸爸。”郑蕊窝在郑晨暮肩头,声音闷闷的,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郑晨暮心头一酸,说一个谎话需要千千万万个谎话去圆,孩子是敏感的,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是渴望妈妈的,自己就算在孩子的生活中事无巨细地照顾,但还是不能取代一个母亲在一个孩子成长中担任的角色。
郑晨暮将郑蕊抱得更紧了些,低头看着怀里有着大大眼睛的孩子。郑蕊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再也不可分割,他会伴随着这个孩子的成长而老去,看着她上学,工作,结婚,然后再有自己的孩子。因为郑蕊的存在,他已经渐渐习惯没有某个人的日子,在将来的岁月,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太过孤单,郑蕊是上天带来的礼物,给了他一个新生活的美好开端。
郑晨暮吻了吻小姑娘柔然的头发,柔声说:“妈妈没有不要蕊蕊,妈妈只是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因为太远了,所以当蕊蕊长大了,妈妈才能刚刚赶回来呀。”
郑蕊眨了眨拥有着蝴蝶翅膀般睫毛的大眼睛,似乎在思考着很远的地方,这个迷茫的表情让郑晨暮不禁哑然失笑。
吃完晚饭,郑蕊和爷爷奶奶一起看电视,而郑晨暮就在房间里看着公司里带回来的文件。搬来g市后,郑晨暮进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建筑产业的圈子其实很小,郑晨暮要杜绝再和吴中裕有可能见面的一切可能。
文件不多,郑晨暮很快就看完了,他便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现在的郑晨暮只要一个人就容易发呆,脑子里也没想些什么,只是无谓的放空。有时候寂寞是很可怕的事情,在和乐融融的气氛中似乎从未存在,一个人的时候却轰然爆发,炸得人不知所措,似乎被全世界抛弃,在黑暗中孤立无援。
虽然拼命地想忘记,但是时间就是个婊子,它让你遗忘你最不想忘记的,却保留着你最想忘记的。虽然是郑晨暮自己放弃了这段感情,但记忆不是你想把它束之高阁,你就能眼不见心不烦。
有时候郑晨暮在想,自己和那些深闺怨妇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吴中裕并没有背叛自己,甚至完全可以说是洁身自好。只是内心抱怨两人交流的减少给自己带来的严重的安全感缺失,也是因为自己对自己的极度不自信。
但后悔吗?郑晨暮似乎也没有,他对现在这种生活并没有任何不满,甚至乐在其中。但是自古以来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成双成对自然有它的道理,晚上一个人在床上时郑晨暮偶尔会想念吴中裕温暖的怀抱。
而对于吴中裕对郑晨暮的感情,郑晨暮并不太确定,他们曾经都深爱着彼此,这毋庸置疑。但后来呢,是变成了习惯还是其他什么,郑晨暮并不知晓。吴中裕鲜少说爱,热恋的时候也屈指可数。吴中裕固执的认为,嘴里说的情情爱爱甜言蜜语只有那些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朋友才会脱口而出,两个人相处的舒适就是爱的表现。虽然郑晨暮不反驳,但是却是绝不认同的,嘴里说的爱不一定是真的,但一个人爱都吝于给你说,那这段感情也是不太确定的。所以一直以来对这份感情的怀疑导致了最后郑晨暮的离去,所有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像在一块薄冰上站人,刚开始只是一条裂缝,但是随着站上去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所有人便同归于尽,无人幸免。
郑晨暮揉了揉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又看看手表,便走出房门将郑蕊带去洗漱。小孩子睡眠要充足,所以郑晨暮规定郑蕊晚上八点前一定要上床睡觉,也只有在和女儿相处时,他是最自在的。
第二天,或许是昨天胡思乱想,郑晨暮早上起晚了,慌忙把郑蕊叫起来刷牙洗脸。郑爸郑妈早上把早餐准备好就一起去买菜了,回来会顺便在附近的公园走走。郑晨暮从小在这么温馨有爱的气氛中长大,他习惯了,所以他不愿将就。
把洗漱完的郑蕊带到餐桌上吃饭,郑晨暮自己进了洗手间。用凉水泼了泼脸,好让自己清醒一些,郑晨暮看着镜子里三十六岁的男人,略显苍白的脸带着水珠,虽然眼角已经有一些细纹,但绝对不老,只是紧闭着略薄的嘴唇使整张脸显得有些让人难以接近,但一笑又不一样了,线条显得明亮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春风,愿意亲近相信。当时在吴中裕公司的时候,他大多去见客户,他有一种魔力可以让那些在社会摸爬滚打多年的人信服。
匆匆拿了片面包,拉着郑蕊飞快出了门。还好,赶得上公交,在早高峰,自己开车和坐公交区别真的不大。
还好,郑晨暮呼了口气,把郑蕊护在自己怀里,又整了整郑蕊的衣服。一位大妈看郑晨暮抱着个孩子,起身把位子让了出来,郑晨暮连声说谢谢,郑蕊也小声对那位大妈说了声谢谢奶奶。
把郑蕊摆弄到舒适的姿势,听着小姑娘叽叽喳喳的说着俏皮话,郑晨暮不时搭一句,然后看着窗外。马路上车来车往,预示着这个城市开始了新的一天,路边走着行色匆匆赶去上班的人,有在早餐店买早点的学生,有买菜回来的大爷大妈。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了g市五光十色的景,来来往往的四季带着人间的喜怒哀乐织就了凡人无奈又拼搏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