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4、第124章。哪怕永诀 ...

  •   特别专案组是姜盛打电话叫来的。
      作为一个身为天生鬼见者的人类,在目前的情形下,没有人比姜盛更适合向特别专案组“报警”了。
      姜盛之所以会在第一时间里想到这一个应对方法,其中多少也包括了那一条匿名消息的发信人偏偏选择了通知他而不是风鸢的原因。

      风鸢出手解救濒临暴走的沈鸢的时候,姜盛其实就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风鸢到底年长了封缄许多,在放手施为的前提下修为无疑是压过封缄的,之前只是因为在人间行事对非人类界的规则有所顾忌,但是当她决意抛开顾忌之时,封缄自然远不是她的对手。
      血红色的烟雾完全蒙蔽了封缄等人的眼睛。
      连沈鸢都不曾发现,姜盛就静静地站立在她斜后方不远处的隐身保护结界里,戴着他的顺达好同事们给他精心准备的那条奇形怪状的护身项链,默默地观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成功用实力碾压了封缄之后,风鸢使用血色烟雾织成的“红绸”作为障眼法和媒介翩然带走了沈鸢。
      同时当然也没有落下姜盛。
      “红绸”飘飘一卷,姜盛便又消失在了原地,原本用于保护他的结界随之悄然消失。
      正如没有人看到他静悄悄的到来一样,姜盛就又这样静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风鸢和姜盛配合默契,时间卡得可谓妙极。
      差不多就是他们前脚刚离开,后脚特别专案组的人就恰好到了。
      而且他们这次的运气比之前的还要好,来的竟是当代巫神巫云咸之后、巫界最为闻名的显巫何家在人间的负责人何盏悦与何决明夫妻俩。

      不过就连风鸢也未曾料到的是,在他们方才驻足的现场,除了姜盛以外,居然还隐藏着另一个视野更为广阔的旁观者。
      他的修为能力很有可能即在风鸢之上,故而才会使得风鸢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现场还有另外一个力量强大的非人类存在。
      他一直都伫立在这里,一言不发地旁观了自沈鸢到来之时起直至封缄等人被何盏悦夫妇带走调查的全程,却从未对外泄露任何声息,更不曾直接出面插手干预。

      不是他不想,只是他不可以。
      可是……
      或许是因为一念之差。
      他最终还是给姜盛发送了匿名消息通风报信。

      如果沈鸢能够看到他,便会认出他的身份。
      他正是她那位伪装成人类在人间警署工作的、不方便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的非人类朋友。
      那天姜盛急召计划看情势解救岳瑁,跟着沈鸢姗姗来迟的那位朋友也正是他。

      “黄承泽。”有一个女声在他身后不远处响起。
      黄承泽微微一怔,不曾想自己身后竟然也在不知何时起静静地站了一个“人”。
      然而他眼里的错愕只是在闻言后短暂地出现了一瞬,而后便浮现出了一片清明的了然。

      在来者出声以前,他都从未察觉到对方的存在,由此可见,对方的道行定然在他之上。
      再加之他当下的情况……明知故犯,徇私渎职。
      从做出这一决定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打算藏着掖着,更不意欲逃跑。
      他敢作敢当,问心无愧。
      只是不想让他的朋友沈鸢知道,并且将这件事当成了自己的负担而已。
      综合以上种种,来者大概是谁,他其实心里有底。

      黄承泽缓缓转过身,但见晏玲珑就站在他身后约莫两三步距离的位置。
      她横着左手臂放在胃部,右手臂竖起,松散地支撑在肋下空握着拳的左手的位置,食指正有一下没一下地轻刮着自己脸右侧的下颌线,淡淡地落在黄承泽身上的目光晦暗不明。
      见黄承泽转身面朝向她,晏玲珑朝他态度友好地微微一笑,不知道从怀里的哪处掏出了一块古朴的木牌,竖立着朝向黄承泽的那一面只刻有一个青黛色的字——命。

      此“命”字,意为命司,来者显然是命司府的属下。
      但是包括命司府在内的四司府结构复杂,辖下并存着多个不同的组织机构,彼此之间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编内编外的员工及合作伙伴更是数不胜数。
      然而在这其中用得起命字牌的,却是寥寥中的寥寥。

      理由很简单。
      因为各个组织机构都有自己的令牌或是其他的彰显身份的方式,员工们所有的这些包含令牌在内的“凭证”,代表的即是他们各自隶属的组织机构,可以直接对应适用于他们日常处理事务。
      换句话来说,各司府辖下的员工们在工作的时候出示此类凭证,即是在以其所属的具体组织机构的名义在办事。
      ——不是所有的命司府辖下员工都有权直接以命司府的名义行事的。

      能直接以命司府名义行事的,唯有直属于命司府、通常能够直接与司命大人乃至于命司大人对接工作的极少数。
      这一范畴再置之于当今人间界的央京城,名额就更少了。
      基本上只有命司府派驻人间理事的总负责人与副总负责人,以及命司府不定期会在暗中派向各界履职的巡察使。

      黄承泽在今天之前并不认识晏玲珑,更不知道她的具体身份,只是大概知道他在人间的四司府同事里好像确实有这么一个非人类在。
      但是他认识命司府派驻人间理事的现任总负责人与各副总负责人。
      如此,晏玲珑此时究竟是以什么身份站在他面前的,不言而喻。

      命司巡察使。
      即相当于直属于命司府的、奉旨微服私访外出办事的“钦差大臣”。
      权限很大,惩处一个徇私枉法的命司府下属自然是不在话下。

      不得不说黄承泽今天的运气可谓是极差。
      兢兢业业修炼、工作、做非人类兼四司府员工这么多年,第一次胆敢徇私枉法,就不巧碰到了奉旨微服私访来央京城办事的“钦差大臣”,还正好撞到了对方的“枪口”上。
      在这之后他将面临的会是什么,黄承泽在命司府内任职多年,又怎么会心里没有数呢。

      在这世间,若是生了灵知,便注定要作出抉择。
      而这些没有尽头的抉择命题,往往不会以非黑即白的形式来呈现,最先给出的,永远是模糊不清的广阔区间。
      很多时候,只有选择走了那一条路,方才能够知道那一条路上到底都有些什么。
      当然,聪明的灵知通常还会用他的直觉和经验辅助判断。

      非人类不可擅自干预人间事。
      更勿庸说,他为命司府辖下暗部,伪装成人类居于人间另外身负使命。
      其实黄承泽很清楚,在当前这一至关紧要的时期,出于他的身份与职责,他应该做什么,又不应该做什么,如若他任性,又大概会导致怎样的后果,他将会在这其中承担怎样的责任。
      他很清楚,但还是做出了这样的抉择。
      他既然决意任性犯错,就甘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晏玲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黄承泽坦然接受的神情,语气淡淡道:“原本你们很有可能会做很久的好朋友,时不时地一起聊天、聚餐和玩乐,现在这一切都被你的这个不明智的决定给断送了,值得吗?”
      “值得。”
      因为这是她更想要的。
      因为我的朋友沈鸢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晏玲珑挑了挑眉,追问:“哪怕今天这一面很有可能就是你们俩的永诀?”
      “……是。”黄承泽答得艰涩,眼里却满是坚定,“哪怕这一面即是我与她的永诀。”
      他早就想过了的,若是他被罚去了别的地方,那约莫即是他与沈鸢这场友情的终点了。因为在这之后,便是再也不见。
      但这也挺好的,就让她以为,他只是忽然被调岗走了好了。
      这世间何其之大,彼此互为过客的对象不计其数。
      他和她会是这其中的一组,不过是情理之中。

      沈鸢,就当是我还你的罢。
      在你作为人类的时候我没能帮上的忙,至少在你作为魂灵的时候,我帮上了。
      你从未怪罪过我这个姗姗来迟的朋友,我也不想辜负你。
      虽然我们一起做非人类度过的那些日子很开心,但是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彻彻底底地从这段阴霾里走出去。
      因为这是你更想要的。
      因为我的朋友沈鸢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晏玲珑静静地注视着他,不知为何竟是灿然一笑。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晏玲珑笑意盈盈地轻摇了摇头,语气听着却似是对黄承泽的话持赞同的态度,“这就是所谓‘命数’最有趣的地方。”
      “走吧,小帅哥。”
      “祝你和你的朋友好运。”

      为了安全起见,风鸢直接将沈鸢和姜盛带回了自己的地盘。
      在发现姜盛的存在之后,沈鸢眼中一闪而过一丝恍若错觉的意外,除此之外便再无其他表示,始终沉默着。

      成功抵达目的地以后,风鸢抬手启动了房间内置的隔绝结界与防御阵法。
      沈鸢看上去已经彻底平静了下来,径自默默地走向茶水台。
      姜盛侧眸,在她刚转过身的那一刹那叫住了她:“沈鸢。”

      沈鸢的身影顿了顿。
      她慢慢转过头来,熟悉的脸上出现了姜盛所陌生的神情,淡淡反驳道:“吾名风颂。”

      风颂。
      曾经暗中相助过邱子霏,让她借参加优艺年度晚会的机会在颐情庄园的天台听到了神女秘密的那个“厉鬼”。
      如今就站在姜盛的面前,顶着一张“厉鬼”沈鸢的脸。
      又或者说——她本来就是沈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4章 第124章。哪怕永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