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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如果我是一个兵(四十四) ...

  •   温塬瞪着眼睛,什么玩意儿?一个团?装甲车?她这是发梦话呢吧?敢私人调动一个团和装甲车,那跟发动军事战争也差不多了,立刻就得被击毙,现在的小说这么扯吗?温塬的目光有些混乱的扫向书房。

      “藏了什么?”两个人面面相对,楼兰哪里还看不到他那飘忽的小眼神,被遗忘了十年的时光好像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回到当初两个人在一起,第一次去他的住处时的情形,他藏了一屋子的玫瑰。

      “没~给我亲亲就告诉你……”温塬涎着笑,跟个臭流氓似得低下头,对准在梦里醒来就肖想不已的小嘴亲了过去,却叫楼兰一把给捏住了嘴。

      “太快了,你说的重新开始,哪有第一天在一起就亲的。”楼兰用三根手指将他的嘴巴捏成鸭子,用另一只手推了一把,从他的胳膊中钻了出来,直接往书房的方向走。

      “我都想了两辈子了!”温塬被放开之后就哀嚎一声,整个人颓废的挂在她的肩上,上辈子死的早,这辈子又入了梦再也看不到别人,他到现在也就在梦里想过跟她这样那样,当然,现在他就真的只是想亲亲,他还没那么禽兽,他的小兰兰还没到十八岁呢!

      呵~男人,楼兰回以鄙视的一个肘击,反手薅住他的耳朵将人从肩膀上拽了下来,上辈子他们俩都没成年,他死了她也连个恋爱都没谈,更别说找别人了,所以他们是对等的,别拿那套来当资本。

      走到书房门口,温塬的脚步有点迟疑,他没想到楼兰也重生了,而且还是十年后的她,那么这份礼物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楼兰怀着三分期待开了房门,等看清屋里的东西时,不禁有些无语,无语过后感动还是爬上了心头,如果她没有重生,看到这满屋子的书估计会乐疯了吧?可惜她电子时代回来,在看到这些口袋言情小说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怀旧,却再也没有那份迫不及待想要翻开去看的心情了。

      “挺好的,这些往后都找不到了。”楼兰上前仔细的看了看眼熟的和陌生的作者名字,转头看向温塬,发现他似乎有些赧然,仔细一想就知道了,忍不住失笑的安慰着他,也不算全然是安慰,后来原创网兴起之后,这些言情口袋确实都找不到了。

      “可你不高兴。”温塬悻悻然的嘟囔了一句,他是想逗她笑的,她笑起来的时候,能把整个世界都带亮三分,让所有看到她笑容的人都不自觉的回以微笑,可他带走了她的笑容,温塬觉得愧疚又悲伤。

      “我很高兴,真的,谢谢你,文远,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谢谢你将我放在心上妥帖安放,仔细收藏,楼兰看着温塬认真的说到。

      “如果真的要感谢,就以身相许吧,现在和将来,我总觉得我们会有三世情缘,不然怎么生死离别之后还能再世重逢呢,兰兰,我一点点都不想浪费时间,就想早早的把你娶回家,弥补我们失去的那十年时光。”温塬上前一步,将人揽入怀中,总觉得此情此景两段人生才圆满。

      前生文远是个富二代,可父母感情十分糟糕,他的父亲发家之后就出了轨,将以前的初恋情人养在外面,他母亲为了两家拆分不开的财产和心中纠缠不清的情感苦苦挣扎,两个人都没有尽到父母的义务,直到他生病,才将将和好,可裂痕已经深入,就算被一时的悲伤勉强拉在一起,也未必长久。

      这辈子的父母从小就没见过几面,小时候他是家里奶奶带,奶奶去世他就去了唐门学武,唐玉森和陈韵也有子女儿孙,对待徒弟再如父子,到底也不是真父子,他就跟着几个师兄后面跑,可师兄们也忙……

      温塬说起这辈子文远的父母,打死他都没想到,这世上不止没了文远这个人,还因为换了一个女孩,文家父母的感情就变得好起来了,难道女儿的作用就这么大的?

      “这有什么,我小时候,我妈跟我老姨去算命,那个人就说了,我是大海水命,要是没有我,我父母就得离婚。”楼兰摆摆手,这种事真的很难说清楚,以前她公司有个男同事,媳妇儿怀孕的时候就盼着是女孩,名字取了三张纸,女孩子的衣服玩具囤了一个屋,结果他媳妇儿生得是个男孩,这位男同事唉声叹气一周,就随便给儿子取了个一一的名字……

      还有浪子为爱女回头的,那还是个偶像,前面跟女朋友交往了七年不结婚,还在外胡搞八搞,脚踩N条船,女朋友分手时一点都没挽留,还为了点分手费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女朋友偷偷生了个女孩被他知道了,立刻追过去苦求,不到一年就复合结婚了,并且从此成为了爱女狂魔,不过这并不是好例子,后来楼兰听客服的小姑娘们说没准这男的不能生了,这辈子就这一个孩子了,所以才这样低三下四的去把人追回来。

      “花有盛衰色,人心有转移,所以你看,也只有你最傻。”温塬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悲哀,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间最痛事,可他的父母却因为一个新的孩子,反而感情好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该悲哀还是庆幸。

      楼兰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抬起双手抱住他的肩膀。

      温塬紧紧的抱住怀里的姑娘,这是他两辈子的救赎,说死也不能放手。

      “我饿了,我要喝皮蛋粥。”悲伤又安宁的气氛很快就被楼兰瓮声瓮气的娇蛮的命令打破了,她也想了两辈子了,后世吃遍上百家的皮蛋瘦肉粥,就是没有他做的那个味道。

      听到这句话,温塬忍不住噗嗤一笑,终于还是没忍住,低头对着那张垂涎已久的粉嫩小薄唇吧唧了一口,趁着拳头还没砸到脑门上赶紧往厨房跑。

      “后来我怎么试验都没有你做的好,吃了很多家也不对味儿~”楼兰站在原地楞了好一会儿才追上去,看着他翻出一盒裹着黄泥稻壳的,诉说着那段时间的心情。

      “我知道,我都看着呢,小傻瓜,我告诉你秘诀……”温塬举着皮蛋刚要说就被楼兰给打断了。

      “我不学,你做。”就算她学会了又怎样,如果不是那个人,味道还是不一样,她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电影曾经说过,即便用同样的厨具做同样的食物,哪怕火候都一样,做出来的味道也不一样,因为时间和人不可逆。

      “好,给你做一辈子,不,做两辈子三辈子~”温塬暖暖的一笑,所以他为什么要学二师兄去当特种兵?他不想再让她经历生离死别的痛苦,甚至担惊受怕都不要,他就想做前世未完成的事,捧着她,让她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

      “等等!你这松花蛋放了多久了?”楼兰眼睛不离扒开那层黄泥的松花蛋,忽然面色一变,他们俩都在军营,一年也回不来一天,至多明天早上他们就得各自朝天,书房里的小说还可以恒久,吃的东西……松花蛋的保质期是多久来的?

      “年前我叫楼下吴阿姨买的,还有挂肉,本来是想着你今天要是不搭理我,晚上来做了粥明天带给你的。”温塬把脸凑过来求表扬,幸亏他准备的齐全,不然这么个小小的愿望都满足不了她,大过年的该多失望啊。

      楼兰过河拆桥转身进了书房,温塬也不失望,咧着嘴哼着歌在厨房忙活起来,这才是生活,有人在家里等着他做饭,重点是有人等。

      楼兰捧着一本十分有名的言情小说,看两眼瞅瞅手指甲,储备了两颗瓜子之后,她就把喂它的速度放慢了,每天例行公事般的吃点养生药,一勺三七粉、几片花旗参,一方面是消耗,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它饿着了,就跟打网络游戏,就算成高手了,偶尔也要采集点基础药材一样,楼兰纠结的是要不要现在就给温塬吃颗瓜子。

      她当然不会大张旗鼓的把这事儿告诉他,还没到那步,但是就算将来他们走不到最后,她也不希望他再死一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如果我是一个兵(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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