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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我是一个兵(四) ...

  •   这个妹妹并不是二姨夫的亲妹妹,而是堂妹,幼年时候赶上饥荒,叫家里人用二十斤苞米面换给了别人,后来阴差阳错的出了家,因为觉得年纪渐大,便想着落叶归根,回到家乡建个庙安度余生,同时弘扬佛法。

      也不知道这位法号为常妙的老尼经历过什么,不仅有一手好医术,更有一身好身手,楼兰曾经亲眼见着她一对十的将几个来抢香油钱的小流氓打趴下,常妙在家乡这边待了二十年,建了三座庙,还赞助修建了这边的古城遗址和养老院,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

      因为常妙跟楼兰的二姨关系不错,所以楼兰的事儿十分顺利,而且常妙还提了一个让楼兰十分欣喜的建议,就是希望她能留下一段时间,除却中药调理之外,她还会配合按摩手法,好让楼兰的体寒尽快的好起来,毕竟开春就是招兵的时候了,中药没个一年效果还是差一些。

      庙宇虽小,五脏俱全,楼兰又是身披少女外衣的老油条,眼明手快小嘴又甜,很快就征服了这座小庙里的两个师父和常驻两个居士。

      “妙师父,你这打的是五禽戏吗?”既然决定锻炼体魄,不管常妙师父教不教她伸手,楼兰都会把运动的习惯捡起来,天才刚刚亮,她便爬起来准备绕着庙跑几圈,刚好看到在庙东边摆开架势打拳的常妙,楼兰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不,是一种拳法,可以强身健体,还能保护自己,你要不要学?”常妙的圆脸上常年都带着笑,看上去慈眉善目十分慈祥有佛像,看到楼兰的眼神就知道这小丫头想的什么,心里倒是也不反对,毕竟是姑娘家,多学点总没坏处,这些年她南来北往的走动,凭借着这点拳脚功夫度过了多少次险境。

      楼兰一阵小鸡啄米式点头,脸上绷不住露出惊喜的八颗牙来,常妙师父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常妙师父赛高!

      上辈子楼兰是个运动废,一百米冲刺就能跑断气,四百米八百米的就别提了,就连广播体操三天不做都能忘了动作,人生重来一回,她恍然发现自己竟然解锁了运动天赋,或者是学武天赋,常妙师父不过打了一遍拳,她就记住了,并且还能打得有模有样。

      难道这就是重生之后的金手指?楼兰心里嘀咕着,拳头狠狠的挥了出去……

      一星期后,楼妈妈带来消息,当兵的事儿百分之九十成了,她的大名已经挂在了春季招兵的名单之上,在此之前只要体检过了,又不发生其他意外,明年三月后,楼兰准打准的就会成为一个女兵。

      楼兰这会儿已经把常妙师父的拳法还有按摩的方法都学到手了,甚至每天还能抽空跟着另一位常容师父学习辨认药草和一些简单的医理,还在跟师父上山的时候发现了一颗小人参苗,这下可把她乐坏了。

      虽然那参太小不能采,可楼兰依旧觉得自豪,上辈子她跟她爸进山看到一片人参苗,她爸愣说不是,她又不能确定,结果回头就叫别人给刨走了。

      中考比暑假提前了半个月,楼兰回学校拿毕业证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成绩了,462分,中等水平,要上个中专应该不成问题,比起重生前整整多出二百分,这已经让楼兰满足了,不是每个重生者一回来就能马上成为学霸的。

      “哎呀!楼兰,你去哪了?我可找的你了,还有,你咋变得这么白?”这半个月董菲菲找了楼兰无数次,有小伙伴相约一起去下面的村子玩的,也有约着去照相馆照友情照的,还有就是她无聊的想找楼兰玩的,可楼兰一直去串门没回来。

      “我去我二姨家了,在黑水村,村里有个庙,还有长河水,我跟表哥学游泳来的,大概是泡水泡多了,就白了,哈哈哈~”楼兰看着一群看过来的小伙伴,打着哈哈,顶着压力的解释了一串。

      学游泳是真的,她毕竟没皈依,白天师父们念经讲经的时候,她偶尔会跟着听一听,大多时候就跑去二姨家玩,被表哥跟二姨夫带着去长河边钓鱼玩水,不知不觉的把上辈子一直没突破的游泳技能get了。

      而变白,则是因为喝药,常妙师父在药里添加了不少对女性有好处的药材,祛寒的同时由内而外的调理身体,将她黑黄的身体养得白嫩不少,为此楼兰还特意求着常妙师父帮着开一点美白的,以图后用。

      小伙伴们七嘴八舌的追上来问询是不是游泳真的能让人变白,但凡是个女生,就没有不希望自己白得发光的,何况正值青春期的少女,就连跟楼兰算得上是死对头的张燕都竖着耳朵听着。

      楼兰一本正经的忽悠着,还特意拿游泳队的女运动员举例,其实她心里一直有“游泳会泡白”这种笃定的想法来的,不然为啥那些游泳健将都白呢?

      拿了初中毕业证,照了大合照,这一次真的要分别了,许多同学即便生活在这里,后来也一直没有机会见面,更有举家搬迁的,一辈子都没机会见一见,饶是已经习惯了分别的楼兰也有些伤感,高中也好,大学也罢,都多少带了些竞争跟心机,唯有小初时候是最单纯的时候。

      “姐!”回家的时候,刚好看到小妹楼静正跟一群小毛孩挤在小摊前面买零食,见到她有些高兴的挥挥手,小身板却一直挤在小摊前不肯离开。

      “就买这几样吧,回家姐给你炸火腿肠做辣串。”楼兰上前挑了几样给了钱,长大后缅怀过这些,可也知道对身体不好,所以她用别的来诱惑小妹。

      “好!”小孩子都喜欢油炸食品,楼静也不例外,从小到大,但凡油炸食品就能勾起她的馋虫来。

      “楼静,你姐真好~”楼静的几个小伙伴羡慕的看着楼兰,小声又能让人都听见的跟楼静夸奖着,娄静挺着小胸脯骄傲极了,逗得楼兰笑得合不拢嘴,这群小家伙。

      “行了,别夸了,你们几个都来吧,姐今天替楼静招待你们一顿。”楼兰看了一眼,这几个小姑娘都是妹妹从小玩到大的,算一算妹妹的交友水平远比她强多了,眼前四个小姑娘,结婚之后都跟妹妹互相有所来往,甚至还有两个就住附近,常常一起带着孩子四处游玩,所以楼兰也不吝啬,一挥手叫几个小姑娘都跟着。

      五个小姑娘欢呼一声,东西也不买了,拉着楼静跟着楼兰身后叽叽喳喳的往家走。

      楼兰路过小卖店买了十根火腿肠和软豆皮,番茄酱蒜蓉酱,还买了六瓶汽水,把轻的东西给小姑娘们拎着,自己拎着汽水,听她们聊着天真的孩子话,忍不住想乐。

      回家之后,先叫她们先少吃点零食,自己开始忙活起来,火腿肠上用刀片出花,又削了四个土豆准备炸薯条,把软豆皮用热水泡一下,一半用方便面调料腌制,这就是最近风靡小学的辣串,另一半用油炸了之后刷酱。

      番茄酱加糖、蒜蓉辣酱加蜂蜜,同时热锅滚油,火腿肠、薯条下锅,很快这些受孩子们喜欢的经典食物便出路了。

      “哇!真好吃!姐你太厉害了!”胖胖的小姑娘吃了一口薯条,夸张的捂住脸,逗得楼兰差点没笑岔气。

      “吃吧,不够再炸。”楼兰摆摆手,也没戳在她们眼前碍事,去了自己那屋收拾书,初中三年,她沉迷于一切课外书,不论小说散文,还是诗词史记,总之能划拉的课外书她都偷摸或者正大光明的赖回家了。

      后世她不在家,被妈妈以及来家里串门的奶奶给弄丢了好些,有几本甚至是有年头有价值的古书,让她想起来就惋惜不已,这会儿她决定先整理出来,回头在柜子上挂个锁。

      这一翻腾,发现她的东西还真不少,有疑似古董的陶俑,还有疑似化石的石头,有塑料的耳环,银制的镯子,甚至还有两个金戒指!

      楼兰捏着两个戒指,十分肯定这是黄金的,不过这是哪来的?绞尽脑汁的想了好半天,猛然一拍脑袋,她想起来了!

      那还是五、六岁的时候,楼兰跟周边的小伙伴们去挖野菜,在路边的小河沟边上捡到的,当时还有个小伙伴捡到一个乌黑的发钗来的,大家都被发钗吸引了目光,就连她也羡慕的不行,那会儿过家家,那根发钗就相当于王冠,谁插脑袋上谁就是妥妥的主角,因为发钗太难得,也太稀奇,导致她把捡到的两个破圈圈给忘了……

      幸亏她妈没给扔了啊,楼兰庆幸着,想起后来这盒子“破烂”在家里重新装修的时候全叫楼爸给扔了就忍不住心疼。

      想到楼妈最近一直念叨着要打耳洞买金耳环,楼兰决定把这对金戒指回炉一下,给父母一人送一件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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